法规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延长2017年1月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近日因系统故障造成部分纳税人申报业务无法如期完成,为充分保障纳税人的权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广东国税系统(不含深圳市)2017年1月份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利息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017年1月18日。
特此通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1月16日
法规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毛利率有关问题的公告[条款修改]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4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和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文第一条条款修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对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条款修改]对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暂按下列规定进行确定:
(一)开发非经济适用房项目的,暂按20%确定。
(二)符合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条件的,暂按3%确定。修改为:
一、对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暂按下列规定进行确定:
(一)除另有规定外,开发房地产项目的计税毛利率暂按20%确定。
(二)符合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条件的,暂按3%确定。
二、本公告适用于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以后年度。
特此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1月25日
法规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暂停网上办税系统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兹定于2017年1月12日17:30至1月13日8:00对网上办税系统进行维护,届时将暂停网上办税系统。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纳税人谅解。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1月12日
法规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的相关规定以及我局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的安排,我局在以前年度清理的基础上,对截至2016年6月30日前以我局名义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12月27日
法规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机打发票扫一扫系统”试运行上线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适应广大纳税人对机打普通发票信息比对的要求,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巧妙运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在天津国税移动客户端(安卓版和苹果版)中开发了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移动终端机打普通发票信息扫一扫比对系统(简称“机打发票扫一扫系统”),系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试运行。机打发票扫一扫系统,既能方便纳税人,又能缓解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的压力,是天津国税践行“互联网+”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具体情况和使用说明详见附件。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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