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开通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的通告
根据河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拓展纳税人网上办税事项,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将自2020年4月10日起,为本省纳税人开通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http://etax.chinatax.gov.cn)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
在此疫情防控期间,为便于纳税人高效便捷、错峰有序完成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已通知各扣缴单位和纳税人分批分期办理年度汇算的时间,请纳税人尽可能按照通知的时间段办理,税务机关将优先处理约定时间段的退税申请。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建议您尽可能通过网络办理年度汇算,如确有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的,请提前与主管税务机关预约后上门办理。
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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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冀财社[2020]95号 河北省财政厅等三部门关于批复2019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的通知
省级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省本级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国发[2010]2号)相关规定,现将省本级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批复你单位,具体情况见附件。
附件:
1、2019年河北省省级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收入表
2、2019年河北省省级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支出表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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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正)的有关规定,现将《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0年4月3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为了推进依法治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适应变化发展的征管需要,结合我省征管实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决定将《河北省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冀地税发[2004]67号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第六条第四项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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