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非新办企业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六税两费政策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问题:
非新办企业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六税两费政策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复:
按规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答疑事业单位改革变成有限制公司后,将房产证所有权人变更为企业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事业单位改革变成有限制公司后,将房产证所有权人变更为企业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第二条规定,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改制为企业,原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后企业中出资(股权、股份)比例超过50%的,对改制后企业承受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答疑现在北京企业在什么时候申报印花税?
现在北京企业在什么时候申报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4号)规定,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为单位的也可以按季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申报缴纳。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按次申报缴纳存在困难的,也可以按年申报缴纳。
答疑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计算印花税时应对什么计税贴花?
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计算印花税时应对什么计税贴花?
凡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就借款合同按所载借款金额计税贴花。
答疑未开发土地转让,土地增值税可以加计扣除么?
未开发土地转让,土地增值税可以加计扣除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10号)第六条规定:“对取得土地或房地产使用权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只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答疑我公司是2023年的新设立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尚未办理过汇算清缴,能否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我公司是2023年的新设立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尚未办理过汇算清缴,能否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在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答疑银行承兑汇票是否需要按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
银行承兑汇票是否需要按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
银行承兑汇票不属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所列举应税凭证,不缴纳印花税。
答疑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地下的人防车位要交房产税吗?
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地下的人防车位要交房产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规定:“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答疑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也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也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所附税目税率表中的“合同”是指“书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书面合同的规定,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疑个人出租住房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个人出租住房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答疑如何添加新的房源信息?
如何添加新的房源信息?
登陆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点击【填写申报表】,选择【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进入,点击“房产税”后方【税源采集】;点击屏幕下方【新增】,填写纳税人基础信息和房屋基础信息后点击【保存】即可。
答疑我单位注册在西城区,在西城、海淀、昌平均有房产和土地,需要分别到房产所在区、土地所在区上门申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我单位注册在西城区,在西城、海淀、昌平均有房产和土地,需要分别到房产所在区、土地所在区上门申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纳税人可在北京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网上申报,不需要分别到房产所在地、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上门申报。
答疑如需补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该到哪里办理?
如需补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该到哪里办理?
纳税人应到税务登记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答疑我们是房地产公司,有几栋楼封顶了但未销售,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我们是房地产公司,有几栋楼封顶了但未销售,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依据现行政策规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答疑由保险公司代收的车船税,到哪里开具车船税完税凭证?
由保险公司代收的车船税,到哪里开具车船税完税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发布〈北京市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十条规定,对纳税人通过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方式缴纳车船税并需要开具完税凭证的,保险机构办理人员应告知纳税人在缴纳税款的次月10日后,到税务机关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答疑我市个人购买的住房符合什么条件可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契税?
我市个人购买的住房符合什么条件可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契税?
根据《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的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本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答疑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需要缴纳契税吗?
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需要缴纳契税吗?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规定:“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
答疑转让新三板股票签订的书据是否缴纳印花税?
转让新三板股票签订的书据是否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股票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7号)的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买卖、继承、赠与股票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依书立时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本通知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
答疑哪些纳税人可以在4月一次性缴纳全年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哪些纳税人可以在4月一次性缴纳全年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的通知》(京地税二〔1998〕369号)规定,为简化征管程序,在纳税人自愿的原则下,对房产税年应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下、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在3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在每年4月份的征期中一次征收其全年应纳税款。
答疑企业没有营业账簿按年征收的印花税税费种认定,是否就没有营业账簿税目的纳税义务?
企业没有营业账簿按年征收的印花税税费种认定,是否就没有营业账簿税目的纳税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纳税人应按规定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税(费)种认定功能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
陕西焦点聚光咨询有限公司 陕ICP备1801891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