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丢失未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是否还需要进行认证?

答:需要认证,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若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若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可通过勾选、扫描等方式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销售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提醒:①发票丢失可以用其他的凭证代替作为进项抵扣的依据,但不是不勾选认证,发票丢失未认证会导致滞留票的产生,引起税务机关关注并进行滞留票的核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②纳税人需要在开具发票之日起360日进行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如果不是客观因素导致未及时申报抵扣的,将不得抵扣,需将进项税额全部计入成本费用。


③对于一些不可抵扣进项的项目,如果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政策明确规定必须认证,但是建议先认证,申报时做进项转出,避免滞留票的产生。


参考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查看更多>
收藏
发文时间:2019-11-2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答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19年10月到期,2019年度如何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答:需要在2019年重新认定高新资格,具体时间需以当地相关部门的通知为准。


只要在2019年年底前通过高新资格重新认定,其2019年度可继续享受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举例: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比如该企业高新资格有效期为2016年10月11日-2019年10月11日;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则税收优惠资格享受年度为2016年、2017年、2018年。那么2019年就很特殊,这一年高新资格虽然没有到期,但是已没有税收优惠资格,但该企业在2019年季度预缴时,仍可按高新技术企业15%税率预缴。只要企业在2019年年底前通过高新资格重新认定,其2019年度可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如未通过,则应按25%的税率补缴少缴的税款。


提醒: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企业要注意及时进行高新资格认定,以保证税收优惠的衔接。


参考政策:《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第九条。


查看更多>
收藏
发文时间:2019-10-2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答疑员工乘火车行李托运费用的收据,能否作为企业税前扣除的凭证?

答:可以。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可以自制铁路票据,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


一般来说,铁路运输服务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且不属于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提供铁路运输服务需要开具发票。但是有一个特例,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含分支机构)可暂延用其自行印制的铁路票据,其他提供铁路运输服务的纳税人以及提供邮政服务的纳税人,其普通发票的使用由各省国税局确定。因此,各铁路公司作为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可以自制铁路票据,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与上述收据一样,可以税前扣除的还包括铁路运输的退票费收据。


提醒:能够自制凭证且可用于税前扣除的,仅限于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含分支机构)。如果收到其他公司开具的收据,能否税前扣除需要依据28号公告的规定进行判断。


参考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九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发票及税控系统使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6号)第一条;


《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令第24号)对铁路运输票据做出了明确规定,铁路办理客货运输使用的各种车票、行李票、包裹票、货票、客货运杂费收据、定额收据、有价表格等统称为铁路客货运输票据。


查看更多>
收藏
发文时间:2019-11-2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答疑哪些人需要做个税汇算清缴?如何判断员工要不要做汇算清缴?

答: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提醒: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四种情况,本质上可以概括为两种,需要补税的和需要退税的,前面两种情况是后面两种情况的特例。作为扣缴单位,如果员工委托单位进行汇算清缴,单位需要根据上述要求,判断员工是否需要办理汇算清缴,比如对于存在兼职、年度中间入职、多处取得收入等情形的员工,正常情况下都需要进行个税汇算清缴。


补充:① 国务院常务会议暂定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


② 从今年1月1日起到2023年底,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超过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参考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个人所得税改革情况汇报 确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纳税人负担。


查看更多>
收藏
发文时间:2019-11-2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答疑增值税年末结转如何入账?

答:增值税年末结转是为了让一整年的账更清晰,但并没有要求企业必须进行年末结转的账务处理,因此,是否做增值税年末结转的账务处理,还需要根据会计个人的做账习惯进行处理。如果需要结转处理,可以参考如下账务处理:


年末时可以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所有三级科目扣除留抵税额的金额红字冲销: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举例:甲企业年初留抵税额为零。三级科目的余额均为零。本年销项1000元,进项200元,进项税额转出50元,减免税款是 280元,缴纳增值税570元。


方法一:年末为了让一整年的账更清晰,可以结转对冲三级明细,即: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2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57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0


方法二:将借方发生的金额全部转到贷方,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将贷方发生的科目金额全部转到借方,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即: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48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28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050


查看更多>
收藏
发文时间:2020-06-2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1... 892893894895896897898899900901902 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