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请问公司过节的现金性福利支出,是否一定要取得发票进行入账呢?

答:企业过节发放职工的现金性福利不需要发票。过节费发放明细表、付款证明等福利支出凭证可以作为按照税法标准税前扣除的原始依据。


举例:一、福利费入账不需要取得发票的情形:


(1)公司给困难职工发放的补助费,可以凭困难职工发放明细表以及公司相关文件作为附件;


(2)过节时公司给所有员工发放的现金福利,可以凭福利发放名单、金额较大的支出需要董事会决议等作为附件;


(3)企业以货币形式发放給职工的救济费、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等,可以凭职工签字明细表作为附件;


(4)发放给职工的福利费或拨付给内设福利部门的经费,如困难补助费、防暑降温费,食堂经费补贴等对内发生的费用,则可凭收据等作为合法支付凭证。


二、福利费必须取得发票才可以入账并允许税前扣除:


(1)企业购买属于职工福利费列支范围的实物资产如仲秋购买月饼等必须取得发票;


(2)企业职工食堂的采购支出必须取得发票;


(3)同时企业为职工支付的一些费用性福利如报销的医药费、托儿费等也必须取得发票;


(4)购买用于节日发放的物品,内设福利部门购买食堂用具等实物或支付维修费等对外发生的费用,应当取得发票作为支付凭证。


参考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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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19-10-2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答疑企业发放月饼给员工的账务处理?

答:①企业以自产的月饼发放给员工:


借:制造、管理、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②企业外购月饼发放给员工:


购进时不确定用途的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借:制造、管理、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购进时即明确用途是作为福利发放的


借:库存商品(含税价)


  贷:银行存款等


借:制造、管理、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


参考政策:《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财会[2014]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四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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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19-10-2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答疑增值税专用发票冲红一定要收回原发票吗?

答:这个不是必须的,需要具体分情况判断:


(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原蓝字发票的发票联及抵扣联不需要退回;


(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3)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可以申请开具红字发票。


参考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一条、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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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19-11-2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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