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2020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紧扣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补齐全面小康“三农”短板、突出抓好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等重点任务,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改革,突出保供给、保增收、保小康,重点支持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在政策安排中,重点突出三个导向:一是推进统筹整合,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资金任务安排,坚持有保有压,集中力量办大事,逐步探索完善农业生产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二是聚焦重点领域,补短板强弱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重点支持保障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等重点任务,加快补齐农业发展短板。三是创新投入方式,提高资金效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完善“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牢固树立以绩效评价为导向的项目和资金安排机制,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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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7-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答疑为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央财政对产粮大县实施奖励,产粮大县奖励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答:为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积极性,中央财政出台奖励政策,对产粮大县(包括常规产粮大县、超级产粮大县)实施奖励。奖励办法对常规产粮大县、超级产粮大县的入围条件及奖励资金分配、测算数据来源、奖励资金的拨付及用途等作了详细规定。


  一是奖励入围条件。入围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范围需满足:一是近五年平均粮食产量大于4亿斤,且粮食商品量大于1000万斤的县级行政单位。二是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在主产省粮食产量或商品量列前15位,非主产省列前5位的县级行政单位。超级产粮大县的入围条件为近五年平均粮食产量或商品量分别位于全国前100名的县。


  二是奖励资金分配。奖励资金分配以粮食商品量、产量、播种面积、绩效评价情况作为奖励因素,上述各因素所占权重分别为60%、20%、18%、2%。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与省级财力状况挂钩,不同地区采取不同的奖励系数,即:北京、天津、上海市不纳入奖励范围;浙江、广东省为0.2;辽宁、江苏、福建、山东省为0.5;其他省份为1。奖励资金设置了最低、最高奖励标准。


  三是测算数据来源。测算数据来源于统计部门。


  四是奖励资金的拨付。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直接测算分配到县,由地方财政按有关规定将资金全额拨付到县。


  五是奖励资金用途。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作为财力补助,由获奖县统筹安排合理使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由获奖县用于扶持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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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7-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答疑为做好2018年及以后年度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2018年及以后年度保费补贴申请要注意哪些方面?

答:重大技术装备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战略产品,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总体要求,为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应用,2015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保监会组织开展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通过在用户订购和使用重大技术装备的风险控制和分担上作出制度性安排,以市场化方式破解市场初期应用瓶颈,促进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


  申请条件:制造《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内装备,且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或选择国际通行保险条款投保的企业,在装备交付用户、保单正式生效、累计保费满20万元后集中申请保险补偿。申请保险补偿的企业和装备应符合《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9]225号)相关规定。


  申请程序:装备制造企业按时向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银保监会、财政厅(局)按职责和权限做好初审和推荐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审核等工作,并提出保险补偿资金分配建议。财政部按规定及时分配和拨付保险补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按照实际投保费率不超过80%给予保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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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7-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答疑疫情防控期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支持民航运输企业稳定和提升国际货运能力,具体申报审核程序有哪些,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是资金申报程序。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及外国航空公司每月定期向民航局、财政部报送资金申请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其他航空公司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和省级财政部门报送资金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民航地区管理局和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至民航局、财政部。


  二是资金下达程序。民航局根据有关数据,对航空公司申请文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送财政部。财政部根据民航局审核情况和相关标准向有关企业和地方拨付资金。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的资金列入中央企业本级预算,由财政部直接拨付。其他国内航空公司通过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方式下达,由地方财政部门负责拨付;外国航空公司的资金纳入民航局部门预算,由民航局负责转拨。


  三是其他注意事项。各航空公司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支持资金。审核中发现虚报、瞒报的,将取消公司申请资格;对于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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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7-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答疑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支持基层政府“三保”,在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方面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求,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今年初,财政部专门印发《关于2020年地方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20〕1号),要求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和“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等重要指示精神,保障好重点领域支出需求,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的一般性支出。在地方重点支出、刚性支出中,首先就是要保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以及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所需的支出。


  受疫情影响,2020年地方特别是基层“三保”难度将会加大。为此,财政部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切实加强地方“三保”工作的通知》(财预〔2020〕12号),要求地方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一是厉行勤俭节约,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可办可不办的培训坚决不办。二是可暂缓实施的支出项目资金,要及时缴回财政。可统筹、整合的预算资金,要及时调整支出用途,保障“三保”支出需要,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三是除疫情防控需要外,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原则上不再研究出台新的增支政策,必须出台的要充分考虑基层财政可承受能力,合理把握节奏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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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7-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答疑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支持基层政府“三保”,地方财政在调整支出结构、缓解“三保”支出压力方面,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中央财政鼓励地方加大资金统筹力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和“三保”方面急需的支出。


  一是统筹使用结转结余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清理用好结转结余资金,超过年限的以及受疫情影响难以按照原计划支出的,要收回用于急需的领域。对于疫情防控任务较重、“三保”压力较大的地区,允许制定更加严格的盘活存量资金措施,报经本级政府同意后,对2019年及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收回集中用于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待具备条件以后,再另行安排预算用于非急需的领域。


  二是清理收回各类暂存暂付性款项。地方政府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暂付性款项新增规模和累计余额。积极清还存量暂付性款项,对于清还有难度的,要综合运用处置闲置资产、扣减财政补助资金等合法合规的方式予以追回。


  三是合理确定财政支出顺序。全年“三保”支出预算未按照政策足额安排的,除应急救灾外,一律调减其他项目支出。省、市两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县级财政调整支出结构的监督、指导、督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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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7-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答疑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支持基层政府“三保”,在强化地方库款运行监测督导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财政部在人民银行密切配合下,建立了全国可以到县一级的财政库款监测机制,利用这个监测机制,可以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全国县级库款管理的监测和督导。目前看,地方财政库款整体运行情况良好,库款规模持续保持在合理区间,但是受减税降费政策翘尾减收,特别是疫情影响,有些地区基层财政库款调度比较紧张,“三保”存在一定困难。财政部在加大转移支付调度力度的同时,切实加强对地方库款运行的监测和督导,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定期向省级财政部门发函,告知库款保障水平偏低的县区名单。财政部根据监测情况,测算各地分市县的库款保障水平,按月向省级财政部门发函,告知所属库款水平偏低县区的名单,并要求各地加强库款调度管理,合理安排支出顺序,优先保障“三保”等重点支出需要。


  二是按天开展地方县级工资保障监测预警。按照库款余额相对于月均国标工资的一定倍数设定监测参数,对达到预警标准的县区,通过信息系统发出预警通知,有关省级财政部门接到预警通知后及时核实情况,并督促指导被预警的县区采取防范措施,必要时,省级财政部门对困难的县区给予适当的资金调度支持。今年财政部进一步完善了县级工资保障监测预警机制,将收支平衡压力比较大、以前年度存在工资拖欠、库款保障水平持续偏低的县区纳入重点监测范围。


  三是加强对地方“三保”形势的预研预判。研究制定了工资支付保障风险评估专项报告制度,组织全国各县级财政部门按月对未来三个月的工资保障情况进行评估,有针对性地进行督促指导,并将风险评估情况作为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调度测算的参考因素。财政部还将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财政库款情况的监测分析,通过各级财政部门联动,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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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7-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答疑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支持基层政府“三保”,中央财政出台了阶段性提高地方财政资金留用比例措施,具体内容是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地方财政资金留用比例,就是把缴入中央国库的中央收入按照一定的比例就地划入地方国库,留归地方使用。这样做避免了把收入从地方收上来,然后再通过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拨付给地方,可以有效简化程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这也是多年来的通行做法,由于各地上划的税收、中央对各地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规模不同,中央核定各地的留用比例也不一样,通常中西部地区留用比例更高一些。


  2020年3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阶段性提高地方财政资金留用比例。3月1日到6月底,在已核定的各省份当年留用比例基础上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测算下来,4个月地方将新增留用资金约1100亿元,实际上是增加了地方留用的现金流,有利于地方财政资金周转。


  为抓紧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决策部署,2020年3月5日,财政部发文通知各地,明确要求地方,在此期间各地提高留用比例增加的现金流,要全部留给县级使用。除了阶段性提高地方留用比例外,财政部还密切关注地方县级库款运行情况,如果有的地方因各种原因存在支付困难,还会及时通过加大资金调度力度,支持地方特别是基层财政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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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7-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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