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国税函[2006]326号 通过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是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设立,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其宗旨是围绕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团结、组织有志为中国经济改革事业做出贡献的专家、学者、研究人员、政府官员与实业界人士,资助其开展有关理论研究、方案设计、项目咨询、信息传播、人材培训,以及国内外交流等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纳税人通过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或者未超过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法规国税函[2006]248号 公司股份制改革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支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制改革工作,现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制改革过程中资产评估增值涉及的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股份制改革过程中,发生的直接增加其国有资本金的资产评估增值1422012.84万元,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允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资产评估增值后的资产价值调整相关资产的计税成本,并按调整后的计税成本计算扣除折旧或进行费用摊销。
法规国税函[2006]49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劳务承包行为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劳务承包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请示》(新地税发[2005]16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建筑安装企业将其承包的某一工程项目的纯劳务部分分包给若干个施工企业,由该建筑安装企业提供施工技术、施工材料并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劳务由施工企业的职工提供,施工企业按照其提供的工程量与该建筑安装企业统一结算价款。
按照现行营业税的有关规定,施工企业提供的施工劳务属于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因此,对其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法规国税函[2006]807号 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有关文件效力问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考虑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4]143号)全文废止是依据2001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2002年10月15日实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1998]59号)全文废止相关部分条款的修订,两个文件间相互依存,互为补充。为了避免税务行政执法产生歧义,现明确国税发[1998]59号文件中没有被国税发[2004]143号文件修订或废止的条款及附件仍然有效。
法规国税函[2006]77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进整车改装汽车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购进整车改装的专用汽车是否征收消费税的请示》(渝国税发[2006]98号)收悉,批复如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中有关用车辆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征收消费税的规定是为了解决用不同种类车辆的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车辆应按照何种子目(乘用车或中轻型商用客车)征收消费税的问题,并非限定只对这类改装车辆征收消费税。对于购进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整车改装生产的汽车,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法规国税函[2006]866号 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股权转让取得违约金收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川地税发[2006]4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股权成功转让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个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属于因财产转让而产生的收入。转让方个人取得的该违约金应并入财产转让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取得所得的转让方个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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