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航空运输公司提供国际航空运输业务,哪些业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哪些业务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回答】

首先明确,国际运输服务是指:

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货物入境;

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货物。

航空运输公司提供国际航空运输业务时,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适用情况如下:

一、适用增值税免税的业务

1.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即航空运输公司仅负责签订运输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实际运输由其他方完成。

2.未取得相关资质的国际运输服务,包括:

1)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公共航空运输公司经营许可证》,或其经营范围未包括“国际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

2)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持有《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或其经营范围未包括“公务飞行”。

3.放弃零税率选择免税的情况。符合零税率政策的国际运输服务,企业可声明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政策,但放弃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零税率。

二、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业务

除适用增值税免税业务外的国际运输服务。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特别提醒!!!

适用零税率的业务需按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手续,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备查,若业务涉及境内外运输环节混合,需准确划分应税和免税部分,境内运输部分需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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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5-12-8
来源:中汇信达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答疑我今年卖了一套我名下的房子,又买了一套新房,新房名字写的我爱人。请问能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不?

【回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规定:“为继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三、享受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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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5-12-8
来源:陕西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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