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申报缴纳2025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问题】申报缴纳2025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2026年用人单位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安排的通告》(2026年第2号)规定,用人单位向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2025年度保障金的时限为2026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实务提示: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报缴纳,逾期申报可能影响纳税缴费信用评价,并需依法加收滞纳金。各地具体申报期限可能略有差异,请以本地税务机关公告为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12366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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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入和高校学生食堂为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是否免征增值税?
【问题】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入和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吗?
【答复】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的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入和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需要关注两个适用要点:一是免税收入限于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的部分,超出规定标准的收费不属于免税范围;二是食堂餐饮服务的免税范围限于为高校师生提供的餐饮服务,对外经营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高校应对免税收入与应税收入分别核算。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12366近期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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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如何计算?
【问题】云南省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如何计算?
【答复】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年平均人数等于上年用人单位全年各月末残疾人职工人数总和除以12。
2026年全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办理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10月31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自主办理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且不能补审。若对备案问题还有疑问,建议与残疾人联合委员会进行核实。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12366热点问题2026年第9期(上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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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一年度工资总额是按税前还是按税后填写?
【问题】纳税人咨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一年度工资总额是按税前还是税后填写?
【答复】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的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12366热点问题2026年第9期(上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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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增值税申报表试点纳税人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主表》第0A00行全部销售额可以手动修改吗?
【问题】增值税申报表试点纳税人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主表》第0A00行全部销售额可以手动修改吗?
【答复】第0A00行全部销售额数据自动带出,不可修改。
该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增值税应税交易全部销售额,包含两类内容:一是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应税交易的销售额;二是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实务提示:纳税人如发现该行数据与实际不符,应回溯检查上游各明细表单及业务信息表填写是否正确,通过修正明细数据使主表数据自动更新,而不能直接修改该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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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新增值税申报表是否可以统计本年累计申报数据?
【问题】新增值税申报表是否可以统计本年累计申报数据?
【答复】当纳税人在正常申报或更正申报时,主表、附列资料(一)及附1、附2、附3、附列资料(二)及附1、附列资料(三)、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申报页面右上方设置本年累计查询按钮。本年累计栏次默认为折叠状态,点击本年累计查询后可直接拼接相关数据。
当纳税人完成正常申报或更正申报后,可以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累计信息查询模块查询本年累计申报数据。
需要注意的是,查询本年累计申报数据时,主表所有行次包括新申报表和旧申报表的合计数;除主表上述以外的申报表,只显示新申报表的合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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