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纳税人发生出口业务退税率执行时间以什么时间为准?
【回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规定:“三、增值税出口退税率
(一)除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而明确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以下称退税率)外,出口业务的退税率为其适用税率。税务总局根据上述规定将退税率通过退税率文库予以发布。
除另有规定外,出口业务的退税率执行时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报关出口的(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除外),以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2.非报关出口的,以出口发票或者普通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
3.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的,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单证上注明的出境日期为准。
......
十、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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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用于对外承包工程、境外投资的货物能否享受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回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规定:“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业务
纳税人下列出口业务,除适用本公告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的外,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一)出口货物
......
2.下列情形属于视同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
(9)用于对外承包工程、境外投资以及对外援助资金类型为优惠贷款项目的货物。
......
十、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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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从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至特殊区域能否享受跨境应税服务退税?
【回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规定,九、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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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退(免)税、免税、征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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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从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至特殊区域、从特殊区域载运旅客或者货物至国内其他地区或者特殊区域,以及向特殊区域内纳税人提供的其他服务、无形资产,不属于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
十、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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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纳税人已申报、但尚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的出口退(免)税,自愿撤回申报并确认不再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的,应如何处理?
【回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规定,第二十八条 纳税人已申报、但尚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的出口退(免)税,自愿撤回申报并确认不再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的,应当报送《撤回出口退(免)税申报申请表》,选择“撤回原因”为“自愿不再申报”。主管税务机关未发现存在不予退(免)税情形或者因涉嫌骗取出口退税被税务机关立案未处理完毕的,可以撤回该笔申报数据。纳税人已撤回的上述申报数据涉及的申报凭证,不得重新用于申报出口退(免)税。
……
第六十四条本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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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中标机电产品能否享受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回答】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规定:“一、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业务
纳税人下列出口业务,除适用本公告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的外,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一)出口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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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列情形属于视同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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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给用于国际金融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国际招标建设项目的中标机电产品(以下称中标机电产品)。上述中标机电产品,包括外国企业中标再分包给纳税人的机电产品。贷款机构和中标机电产品的具体范围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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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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