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近期收到保洁服务公司提供的保洁服务增值税专票,主要服务范围是在公司范围内提供日常清洁服务,税目大类是“生活服务*保洁服务”,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抵扣?

【回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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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5-7-9
来源:江苏税务

答疑企业销售二手车如何缴纳增值税?

【回答】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税率为13%,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简易计税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4.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6.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

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符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并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简易计税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自2020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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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5-7-8
来源:青岛税务

答疑货物运输的电子收款凭证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回答】

(一)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二)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三)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虽不属于应税项目,但按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开具发票的,可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四)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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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5-7-8
来源:青岛税务

答疑如何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开具差额业务发票?

【回答】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开具】-【蓝字发票开具】跳转至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点击“立即开票”,选择发票票种、票类之后在【差额征税】栏目选择“差额征税-全额开票”(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征收的、销售不动产(不含自建)选择简易征收的)或“差额征税-差额开票”(如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武装守护押运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旅游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等),点击【确定】。

以“差额征税-差额开票”为例,操作步骤如下:

(一)点击“立即开票”界面选择“差额征税-差额开票”,点击【确定】后系统自动跳转差额录入界面,发票“开票信息”页面显示“差额征税-差额开票”标签。

(二)发票开具界面填写“项目名称”后,系统弹出“差额录入”方式,填写“含税销售额”后选择录入方式。录入方式共有三种类型:手工录入、勾选录入、模板录入。

1.若选择“手工录入”,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差额扣除凭证类型,并录入相关凭证信息(如劳务派遣服务中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包括凭证合计金额和本次扣除金额,点击【保存并继续】,系统支持录入多份差额扣除凭证。

2.若选择“勾选录入”,请您选择开票日期起止时间,点击【查询】,系统显示该时间段取得的发票信息,勾选差额扣除内容对应的发票,录入扣除额后,点击【提交勾选】。

3.若选择“模板录入”,下载模板《差额扣除额清单导入模板》,按照模板填写后上传。

(三)完成“差额录入”后,点击【确定】按钮,进行下一步操作。

(四)差额信息录入完成后即可完整填写数量、单价等基本内容,也可通过“明细导入”模块批量导入信息。如需提前预设项目名称也可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开具】-【开票信息维护】-【项目信息维护】模块添加差额征税项目。项目信息需要填写正确,否则无法带出对应征收率,如*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目前差额开票业务暂不支持增行和切换含税金额功能。

(五)填写完成后,点击“发票开具”,显示发票开具成功即可完成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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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5-7-8
来源:青岛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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