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老师您好:请问房开公司支付工程款时,有规定必须以银行存款方式支付的规定吗?转账给对方公司法人或者委托人个人银行卡里可以作为付款的原始凭证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
(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该文件也就是所谓三流一致的初始文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在5月26日总局视频会政策问题解答
第二个问题是说纳税人取得服务品名为住宿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住宿费是以个人账户支付的,这种情况能否允许抵扣进项税?是不是需要以单位对公账户转账付款才允许抵扣?”
其实现行政策在住宿费的进项税抵扣方面,从未作出过类似的限制性规定,纳税人无论通过私人账户还是对公账户支付住宿费,只要其购买的住宿服务符合现行规定,都可以抵扣进项税。而且,需要补充说明的是,不仅是住宿费,对纳税人购进的其他任何货物、服务,都没有因付款账户不同而对进项税抵扣作出限制性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及解答,开票方与提供服务方以及收款方需要一致。如果对方是有限公司的,那么需要走对公账户。如果对方是个体户的,目前政策还不明确,不过对方有对公账户的,建议走对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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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19-08-01
来源:三丰智汇

答疑2019年5月以后公司雇佣临时员工不缴纳社保,需要签订什么协议,给社保局提供什么材料,可以不计为社保缴费基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        
二、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
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8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所以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属于非全日职工的,有员工个人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缴纳保险。贵公司需要证明该员工是非全日制用工。
 
第二,是通过更改合同将与员工劳动合同变更为劳务合同,不过企业需要员工代开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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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19-08-01
来源:三丰智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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