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公司给职工购买的雇主责任保险是否属于职工福利,是否需要和职工薪酬合并缴纳个税?如何做会计分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因此,公司给职工购买的雇主责任保险不属于职工福利,应并入职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会计处理,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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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18-04-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答疑我是一家小规模物业纳税人,在交房时预收一年的物业费,那么是按权责发生制还是按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涉及增值税及所得税的纳税时间?

一、会计和企业所得税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确认物业费收入。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
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物业公司一次收取跨年度物业费(全部为预收款,不属于当期服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该釆用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如果在提供服务前收取时全部为预收款,不属于当期服务增值税纳税义务未发生;但开始提供服务时,由于提供物业服务期间为一个年度,也就是服务期间收取款项,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增值税应按收取的全额物业费确认增值税收入申报缴纳增值税;如果在提供服务前收取时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增值税应按收取的全额物业费确认增值税收入申报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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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1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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