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10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推广使用电子普通发票的通告

为探索有效降低税收征管成本和遵从成本的发票管理模式,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0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电子发票有关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电子普通发票。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推广使用的电子普通发票包括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区块链电子普通发票。


  二、目前申领增值税普通发票中文二联版、通用定额发票、通用机打发票、衔头定额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等(除税务局代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中文五联版外)的纳税人,可增加申请使用电子普通发票;首次申请票种核定的纳税人,可直接选择电子普通发票。


  三、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自愿选择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管理系统或区块链电子普通发票平台开具电子发票。


  四、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普通发票相同。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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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4-08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10号
时效性:全文有效

法规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本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2020年在深实现稳定发展,按照我市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2020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的申报、奖励以及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2020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实行自愿申报、政府审定、社会公示、绩效评价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 奖励对象和奖励标准


  第四条 获得2020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的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


  (二)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增速20%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含1亿元,增速含20%,数据以上报市统计局的单家企业1-12月的月报数据为准);


  (三)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第五条 对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的企业,按照2020年新增营业收入增量的1%予以奖励,最高额度为1000万元。


  第三章 申请和奖励程序


  第六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本实施细则发布申请指南,明确申请时间、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事项。申请单位应当按照申请指南要求,通过指定的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书面申请书。


  第七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初审。对形式初审合格的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致函市统计局进行数据一致性审核。市统计局负责涉企数据一致性审核工作,并及时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馈审核结果。


  第八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市统计局反馈的涉企数据一致性审核结果,拟定奖励方案,并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书面提出,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调查。经调查情况属实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新审定,并将调查结果告知异议人。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奖励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下达奖励计划。项目单位按要求办理请款手续后安排资金拨付。


  第四章 绩效管理


  第九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部门预算编制阶段编报资金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作为专项资金预算执行、项目运行跟踪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第十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当加强对奖励项目资金的跟踪监控和后期管理并开展绩效自评,发现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偏离,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安全。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如实申报,并自觉接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奖励资金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追回全部资金并与国库对账,3年内不受理其资助申请,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实施细则,在资金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予奖励:


  (一)申报单位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存在逾期项目未验收或者项目验收单位逾期验收完成后未满1年;


  (二)申报单位此前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存在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且自验收不合格通知书印发之日起不满3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2020年4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9月30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30日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按照我市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我局拟定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相关政策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了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扩能增效,方便企业用足用好相关政策,切实起到鼓励企业扩大在深规模、提高在深上报产值的效果,我局拟定了本《实施细则》。


  二、内容


  《实施细则》共分为六章十五条,主要包括总则、奖励条件和奖励标准、申请和奖励程序、绩效管理、监督检查和附则。


  (一)第一章总则明确本实施细则的政策依据、适用范围和管理模式等。由于上级政策文件为内部印发,在政策依据的表述方面,调整为“按照我市相关政策文件精神”。


  (二)第二章奖励条件和奖励标准主要对政策文件中第三条“支持数字经济产业扩能增效,对2020年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且增速不低于20%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按照营业收入增量的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内容予以细化,考虑到本政策与稳增长工作密切挂钩,在数据口径选取上,经商市统计局采用了“上报市统计局的单家企业1-12月的月报数据”的数据口径。


  (三)第三章申请和奖励程序主要是明确了资金的受理和流转流程,需注意的是本项目是由市统计局责涉企数据一致性审核,我局对企业是否符合产值绝对量和增速要求没有裁量权。


  (四)第四章绩效管理主要明确了我局需对项目绩效开展相关评价,便于政府对资金扶持政策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五)第五章监督检查主要是规定了各方在在整个项目办理过程中的行为规范以及违法违规处理方式等。


  (六)第六章附则明确本实施细则有效期到2021年9月30日。考虑到本政策是临时性政策,仅对2020年企业的产值增长予以奖励,所以该文件的实施周期为1年多,短于其他规范性文件3年的实施周期。


  三、实施细则的主要特点


  一是奖励条件和预期明确。本次临时政策的实施细则中对于项目受理范围、指标口径等问题予以了明确,可以给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明确的奖励预期,更有利于调动企业在深增资扩产的积极性。


  二是强调数据审核责任。实施细则明确我局是资金受理、拨付单位,市统计局负责涉企数据一致性审核工作,我局在企业数据是否合规方面没有裁量权,各单位的分工和责任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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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4-30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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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粤税发[2020]59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加强落实税务政策 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现就加强落实税务政策、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担当作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是我省乡村振兴“三年取得重大进展”决胜之年,同时也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重大挑战之年。各级税务机关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和发挥税务政策在扶持贫困地区和乡村基础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更大力度、更细举措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二、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各级税务机关要完善决胜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局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相关工作靠前指挥、具体部署、跟踪问效,将落实优惠政策与各项扶贫工作统筹安排。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确保乡村振兴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目标如期完成,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政策法规部门做好综合协调,各税费政策管理部门抓好具体政策落实;收入规划核算部门做好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统计核算工作。


  三、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支持“四好农村路”和村内道路建设,对符合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实施“三免三减半”;助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免征增值税、印花税、契税,对符合规定的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支持富民兴村产业发展。着力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和“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产业体系构建,贯彻落实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的若干税费政策措施。鼓励从事农产品生产,对农业生产者、“公司+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从事农业生产实施免征增值税、减免企业所得税等政策。落实涉农生产物资税收优惠。


  五、推进农村消费提质升级。开展消费扶贫,支持“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水缸子”建设,对蔬菜、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六、促进农民创业就业。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激发农民创业就业活力,促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和增收致富。


  七、推进涉农普惠金融服务。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加大涉农贷款力度,落实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大保险支持力度,落实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政策;落实融资担保及再担保业务税收优惠。


  八、支持扶贫捐赠事业。落实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等政策。


  九、支持美丽乡村建设。落实好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沼气综合开发利用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等促进农业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推进乡村绿色发展。


  十、支持农村土地等要素市场化配置。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转让土地使用权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税收优惠政策,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


  十一、加强精准宣传辅导。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8]62号)要求,进一步抓好《支持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税收优惠政策指引》(附件)宣传辅导。突出宣传辅导的广度和精度,通过税务机关网站、微信微博、12366纳税服务平台、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渠道,开展多样化宣传;结合本地区扶贫重点、区域特点、产业结构,对扶贫捐赠、农村饮水工程、“公司+农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重要专项政策或以特定对象为纳税人的政策加强重点跟踪,开展专题、精准辅导。


  十二、强化执行情况反馈。各级税务机关及时跟进掌握政策落实情况,做好优惠效果统计,加强横向部门信息沟通形成合力,注重纵向意见收集上下联动。各主管税务机关要充分发挥直接面向纳税人的优势,深入了解政策执行梗阻和纳税人诉求建议,积极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建议。通过执行情况有分析、实施效果有评估、意见建议有反馈,确保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附件:支持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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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4-30
文号:粤税发[2020]59号
时效性:全文有效

法规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草案]》意见的通知

相关政策——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东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研究起草了《广东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5月1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方式请邮寄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广东省财政厅(税政处)或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19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资环税处);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发送至czt_szc1@gd.gov.cn或monashma@163.com。


  附件:广东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0年5月9日


  附件:


广东省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统筹考虑广东省应税资源的品位、开采条件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以下称《资源税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七条规定,现就《资源税法》授权立法事项决定如下:


  一、《资源税法》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资源税税目,其征税对象为原矿或者选矿的,具体适用税率按《广东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二、《资源税法》规定可以选择实行从价计征或者从量计征的六个资源税税目,石灰岩、砂石、天然卤水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地热、其他粘土、矿泉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


  (一)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当年资源税应纳税额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


  其中,重大损失是指纳税人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金额超过上年度企业利润表中营业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二)纳税人开采伴生矿,伴生矿与主矿产品销售额分开核算的,伴生矿免征资源税;


  (三)纳税人开采低品位矿,减征百分之二十资源税;


  (四)纳税人开采尾矿,免征资源税。


  纳税人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将相关材料留存备查。


  四、税务机关与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工作配合机制。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做好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共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等的认定工作,共同加强资源税征收管理。


  本决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广东省资源税税目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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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5-09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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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粤府[2020]9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省以下增值税收入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省以下增值税收入划分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2月7日



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省以下增值税收入划分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理顺省与市县财政分配关系,支持各市县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缓解财政运行困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21号),现就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省以下增值税收入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保持现有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稳定分税制改革以来形成的省以下收入划分总体格局,巩固增值税“五五分享”等收入划分改革成果。


  (二)建立更加均衡合理的分担机制。按照深化增值税改革、建立留抵退税制度的要求,在保持留抵退税省与市县分担比例不变的基础上,合理调整优化地方间的分担办法。


  二、主要改革措施


  (一)保持增值税收入划分比例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省以下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60号)确定的2—3年过渡期到期后,继续保持省与市县增值税收入划分比例不变。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地方分享部分,省与市县按50%∶50%比例分享;其他增值税(不含电力增值税)地方分享部分,省与市县按50%∶50%比例分享;电力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其他税种地方分享部分,继续执行原体制。


  (二)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增值税留抵退税我省应分担部分中,省与市县分担比例维持不变,即省级固定收入的电力增值税留抵退税由省级全额承担;其余由省与市县按“五五”比例分担。增值税留抵退税市县应分担的部分(25%),按照原体制由企业所在地负担;按照国发〔2019〕21号文规定,省级财政调库至中央财政(或中央财政调库至省级财政)应由市县分担(或分享)部分,由各地按上年增值税分享额占比均衡分担(或分享)。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


  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本方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本地区财政管理体制,理顺市以下各级政府间收入划分关系,均衡市以下地区间财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反映。省财政厅要会同省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落实改革工作的协调指导,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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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2-07
文号:粤府[2020]9号
时效性:全文有效

法规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6号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广东省省级第十四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8]8号)的有关规定,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广东省省级第十四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广东省省级第十四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0年4月27日


  附件


广东省省级第十四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共376家)


  一、2017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18家)


  1.广东省地理学会


  2.广东省时尚首饰及配饰协会


  3.广东省广药白云山公益基金会


  4.广东省吴小兰慈善基金会


  5.广东省广西博白商会


  6.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


  7.广东省游艇行业协会


  8.广东省四川简阳商会


  9.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


  10.广东省城际运输服务协会


  11.广东省澳谷公益基金会


  12.广东省邦民慈善基金会


  13.广东圆玄道观


  14.广州地理研究所


  15.广东省医疗卫生国际交流协会


  16.广东省传统医学会


  17.广东省海南联谊会


  18.广东岭南诗社


  二、2018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44家)


  1.广东省崇善乐慈善基金会


  2.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3.广东八和会馆


  4.广东省摄影行业协会


  5.广东省围棋协会


  6.广东省马术协会


  7.广东省标识行业协会


  8.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


  9.广东省仪器仪表学会


  10.广东省明楷慈善基金会


  11.广东省红十字会


  12.广东省职业健康协会


  13.广东省广发基金公益基金会


  14.广东省江西龙南商会


  15.广东省净水设备协会


  16.广东海洋发展研究会


  17.广东海洋协会


  18.广东省福建龙岩新罗商会


  19.广东省海伦堡慈善基金会


  20.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1.南航“十分”关爱基金会


  22.广东省湖南安乡商会


  23.广东省药师协会


  24.广东省佛教协会


  25.广州光孝寺


  26.广东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发展促进会


  27.广东省制冷学会


  28.广东省书豪李群体育事业公益基金会


  29.广东省体育产业协会


  30.广东省交通运输协会


  31.广东省快递行业协会


  32.广东省金融智库联合会


  33.广东省演出业协会


  34.广东省交通教育研究会


  35.广东省孔雀艺术研究院


  36.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37.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38.广东省出版业协会


  39.广东南方黄金市场研究院


  40.广东省家用电器行业协会


  41.广东省声乐艺术研究会


  42.广东省成人教育协会


  43.佛山市金盾救助基金会


  44.广东省光彩帮扶基金会


  三、2019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314家)


  1.广东会展组展企业协会


  2.广东省充电设施协会


  3.广东省婚庆行业协会


  4.广东省生命之光癌症康复协会


  5.广东新南方中医研究院


  6.广东省江西抚州商会


  7.广东省石材行业协会


  8.广东省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


  9.广东省社会工作发展促进会


  10.广东省有害生物防制协会


  11.广东省康延慈善基金会


  12.广东保税区域协会


  13.广东省岭南禅宗文化发展基金会


  14.广州市振兴粤剧基金会


  15.广东省触控及应用产业协会


  16.广东平板显示产业促进会


  17.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基金会


  18.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19.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


  20.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21.广东省中大新华教育发展基金会


  22.广东省手球协会


  23.广东省一正传统文化教育基金会


  24.广东省磁性元器件行业协会


  25.广东省业余足球协会


  26.广东省自行车运动协会


  27.广东省忠武跆拳道俱乐部


  28.广东省应急产业协会


  29.广东省稀土行业协会


  30.广东省江西德兴商会


  31.广东省丰顺商会


  32.广东省互联网经济研究会


  33.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协会


  34.广东省有色金属学会


  35.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


  36.广东省汕尾商会


  37.广东酒店行业协会


  38.广东省四川成都商会


  39.广东省福建福清商会


  40.广东省珠三角企业文化协会


  41.广东省金秋慈善基金会


  42.广东省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协会


  43.广东省江西赣州商会


  44.广东省福建闽侯商会


  45.孙中山基金会


  46.广东省茂南商会


  47.广东省同心圆慈善基金会


  48.广东省民营企业资本运作促进会


  49.广东省企业家领导科学研究会


  50.广东省彩虹慈善促进会


  51.广东省企业培训研究会


  52.广东省城镇化法治研究会


  53.广东省孤独症康复教育协会


  54.广东省基层卫生协会


  55.广东省电脑商会


  56.广东省力学学会


  57.广东省教育统计学会


  58.广东省华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59.广东省农业机械学会


  60.广东省扬善公益事业促进会


  61.广东艺术促进会


  62.广东省中小学校长联合会


  63.广东省暨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64.广东省江西师范大学校友会


  65.广东省生物医学工程学会


  66.广东省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67.广东省山海源慈善基金会


  68.广东省岩土力学与工程学会


  69.广东省校园安全教育与管理协会


  70.广东商标协会


  71.广东省雷州商会


  72.广东省湖南益阳商会


  73.广东省南方肿瘤临床研究协会


  74.广东省广州体育学院校友会


  75.广东侨界人文学会


  76.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协会


  77.广东省噢啦慈善基金会


  78.广东省空手道协会


  79.广东省加优教育发展基金会


  80.广东省客联公益基金会


  81.广东省社会责任研究会


  82.广东省贤能堂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基金会


  83.广东外商投资企业协会


  84.广东青年历奇教育学会


  85.广东省源本善慈善基金会


  86.广东省烟草学会


  87.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


  88.广东省养猪行业协会


  89.广东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


  90.广东经济投资促进会


  91.广东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92.广东侨界青年联合会


  93.广东省节能协会


  94.广东电子商会


  95.广东绿耕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96.广东省书报刊发行业协会


  97.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98.广东省环境艺术设计行业协会


  99.广东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100.广东省动物保健品协会


  101.广东渔船渔机渔具行业协会


  102.广东省渔业互保协会


  103.广东省江西瑞金商会


  104.广东省千禾社区公益基金会


  105.广东省广东财经大学校友会


  106.广东省图象图形学会


  107.广东省广东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08.广东省江西崇义商会


  109.广东省担当者行动教育发展中心


  110.广东省高性能计算学会


  111.广东省幸福家庭促进会


  112.广东岭南潮剧院


  113.广东省关山月艺术基金会


  114.广东省酒类行业协会


  115.广东省广东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116.广东演艺设备行业商会


  117.广东省社会管理研究会


  118.广东科学中心


  119.广东省湖南湘西商会


  120.广东省商业美术设计行业协会


  121.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协会


  122.广东省海鸥文教基金会


  123.中国酒店用品协会


  124.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125.广东省奥园慈善基金会


  126.广东省星河湾慈善基金会


  127.广东省江西大余商会


  128.广东省工人医院(广东省工人疗养院)


  129.广东省国防教育学会


  130.广东省全民国防教育中心


  131.广东省南山医学发展基金会


  132.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研究院


  133.广东省丹姿慈善基金会


  134.广东省民防协会


  135.广东省皮具商会


  136.广东省日慈公益基金会


  137.广东省河南淮阳商会


  138.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广东省工伤康复医院)


  139.广东省公证协会


  140.广东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41.广东省汽车售后服务行业协会


  142.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


  143.广东省湖南醴陵商会


  144.广东省青少年社会教育协会


  145.广州市白云区科技进步基金会


  146.广东省潮剧研究会


  147.广东省旅行社行业协会


  148.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149.广东省厚德扶贫助学公益慈善促进会


  150.广东省太阳能协会


  151.广东省地质学会


  152.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


  153.广东文化传媒发展研究会


  154.广东省社会工作教育与实务协会


  155.广东省城建档案研究会


  156.广东省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


  157.广东省肉类协会


  158.广东省代建学会


  159.广东省湖北公安商会


  160.广东省江苏涟水商会


  161.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


  162.广东省爆破行业协会


  163.广东省民营企业合作交流协会


  164.广东省电子信息行业协会


  165.广东省减灾救灾应急协会


  166.广东省老干部书画诗词摄影家协会


  167.广东省报业协会


  168.广东省再就业与创业发展促进会


  169.广东省健康中国研究会


  170.广东烹饪协会


  171.广东狮子会


  172.广东省墙体材料行业协会


  173.广东省建材绿色产业技术创新促进会


  174.广东省乐道公益助学促进会


  175.广东省青少年宫协会


  176.广东省演出业协会


  177.广东省育实精英教育发展基金会


  178.广东省公安民警医疗救助基金会


  179.广东省南粤文化交流中心


  180.广东省应急管理服务协会


  181.广东省保健食品行业协会


  182.广东省朗诵协会


  183.广东进出口商会


  184.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


  185.广东省国际贸易货主协会


  186.广东省铁一教育发展基金会


  187.广东省国顺慈善基金会


  188.广东省土地学会


  189.广东省合鸿达爱心基金会


  190.广东省智能交通协会


  191.广东省气象学会


  192.广东省家庭教育研究会


  193.广东省体育场馆协会


  194.广东关爱妇女儿童服务中心


  195.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196.广东省陈设艺术协会


  197.广东省社会工作协会


  198.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199.广东省湖北商会


  200.广东省食品和包装机械行业协会


  201.广东教育督导学会


  202.广州市促进文化艺术发展繁荣基金会


  203.广东省阳江商会


  204.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


  205.广东省地震学会


  206.广东省药理学会


  207.广东省制糖学会


  208.广东造船工程学会


  209.广东省预拌混凝土行业协会


  210.广东省老科技工作者联合会


  211.广东省建设监理协会


  212.广东劳动学会


  213.广东油气商会


  214.广东健康产业促进会


  215.广东省光彩事业促进会


  216.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17.广东省出版会计学会


  218.广东省浙江商会


  219.广东省优秀科技专著出版基金会


  220.广东省期刊协会


  221.广东省汽车配件用品行业商会


  222.广东省印刷复制业协会


  223.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


  224.广东省心智家园慈善基金会


  225.广东省广仁同心公益基金会


  226.广东省教育评估协会


  227.广东省公益事业促进会


  228.广东省繁荣粤剧基金会


  229.广东省巾帼志愿者协会


  230.广东京剧艺术促进会


  231.广东省甘肃商会


  232.广东省营销师协会


  233.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


  234.广东省医药行业协会


  235.广东省老区建设基金会


  236.广东省国际文化交流中心


  237.广东省人口基金会


  238.广东省汽车行业协会


  239.广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40.广东省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学会


  241.广东省桂贤慈善基金会


  242.广东交通会计学会


  243.广东省红绿灯交通救助基金会


  244.广东省侨商投资企业协会


  245.广东省公路学会


  246.广东省港口协会


  247.广东省妇幼保健协会


  248.广东省传统文化促进会


  249.广东省纺织协会


  250.广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251.广东省保安协会


  252.广东省南方经济研究基金会


  253.广东省燃气协会


  254.广州市科技进步基金会


  255.广东省纺织工程学会


  256.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


  257.广东省广州大学附属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58.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259.广东省信用协会


  260.广东省招标投标协会


  261.广东省延安精神研究会


  262.广东省五金制品协会


  263.广东省秘书学会


  264.广州市合力科普基金会


  265.广州市南山自然科学学术交流基金会


  266.广东省企业家协会


  267.广东省江西萍乡商会


  268.广东省慧灵智障人士扶助基金会


  269.广东省企业联合会


  270.广东省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友会


  271.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272.广东省影视节目制作行业协会


  273.广东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274.汕头市平东肖华松慈善基金会


  275.汕头市潮阳实验学校教育慈善基金会


  276.广东省卫浴商会


  277.广东省国强公益基金会


  278.广东省户外家具行业协会


  279.广东省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


  280.广东省不锈钢材料与制品协会


  281.广东省第二救助安置中心


  282.广东省林治平慈善基金会


  283.广东金融城商会


  284.广东省工业新材料协会


  285.广东省岭南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86.广东省豪爵慈善基金会


  287.广东省雁洋公益基金会


  288.广东省重庆务工人员服务协会


  289.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


  290.广东省百蹊教育基金会


  291.广东省钻石世家慈善基金会


  292.广东省汉企联公益基金会


  293.广东省博华残疾人扶助基金会


  294.广东省绣丽人生慈善基金会


  295.广东省尚德慈善基金会


  296.广东省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教育基金会


  297.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298.广东省中医院


  299.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山大学肿瘤研究所)


  300.广东应用技工学校


  301.广东省亮晴工程慈善基金会


  302.广东省厨具协会


  303.深圳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304.深圳市弘法寺慈善功德基金会


  305.深圳市拥军优属基金会


  306.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


  307.深圳市博时慈善基金会


  308.广东省民营企业家高尔夫球协会


  309.广东省正德慈善基金会


  310.广东省中山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311.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


  312.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广东省中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


  313.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314.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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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4-27
文号: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6号
时效性:全文有效

法规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关于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的相关提示

各企业:


  《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文规定: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优惠政策,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并享受至期满为止。在2019年5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被总理再次提出,并延续该条优惠政策一年。


  目前软件产业的新政策仍未出台。根据掌握的情况,我协会对大家在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问题上提出以下几点以供参考:


  一、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正在修订,但出台时间和具体细则尚不明确。


  二、2019年度前已经开始享受“两免三减半”的软件企业可按既有政策,继续享受完剩余年度的优惠。


  三、如2019年度为第一个拟申请该项优惠的年度,暂不在现有文件的覆盖范围之内,要待新文件发布后,按新文件执行。


  四、关于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的优惠还会延续,但入围方式可能会有所调整。


  对于第三、四两种情况,建议企业先保守申报,待政策明确后,符合条件的可追溯并享受相关优惠,否则可能因自身预期达不到新政要求造成补税和滞纳金问题。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目前暂无变化,正常执行。


  以上提示仅供大家参考,相关细则以发布文件为准。


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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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5-08
文号:
时效性:全文有效

法规穗人社通告[2020]6号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养老保险政策性补缴业务衔接的通告

各参保人、各参保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省人社税务省级协同平台上线期间有关业务工作指引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养老保险政策性补缴业务衔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2020年5月11日起,原由我市税务机关负责的养老保险政策性补缴业务,改由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及审核,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入库。具体的补缴业务如下:


  1.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一次性趸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申报;


  2.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人员养老保险补建个人账户申报;


  3.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一次性缴费申报;


  4.宗教教职人员一次性缴费申报。


  具体办理指引可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rsj.gz.gov.cn/)或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www.gdzwfw.gov.cn)查阅。


  在移交过程中,可能会给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暂时带来一定程度的不便,请予谅解和支持。详情可拨打咨询电话:12345或12366。


  特此通告。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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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5-08
文号:穗人社通告[2020]6号
时效性:全文有效

法规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我市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以下简称总局2012年第57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我省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等规定,现对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均在我市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明确如下:


  一、居民企业没有跨地级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仅在我市跨县(市、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参照总局2012年第57号公告执行。


  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阳江市国家税务局 阳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阳江市国家税务局 阳江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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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4-29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3号
时效性:全文有效

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2018年、2019年广东省省级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团体名单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法[2016]24号),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对2018年、2019年广东省省级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团体名单进行了确认,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5月9日至5月13日(共5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省民政厅020-83341307;省财政厅020-83170305;省税务局020-38358042;)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0年5月9日


  附件1:


2018年广东省省级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团体名单(共377家)


  1、广东省公安民警医疗救助基金会


  2、广东省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


  3、东莞市医疗救济基金会


  4、广东省人口基金会


  5、广东省繁荣粤剧基金会


  6、广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7、广州市合力科普基金会


  8、东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9、广东省豪爵慈善基金会


  10、广东省华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1、广东省桂贤慈善基金会


  12、广东省潮汕星河奖基金会


  13、广州市促进文化艺术发展繁荣基金会


  14、广东省吴远溪慈善基金会


  15、广东省南粤广播电视发展基金会


  16、广东省林若熹艺术基金会


  17、深圳市弘法寺慈善功德基金会


  18、广东省广东警官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19、广东省中山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揭阳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


  21、深圳市警察基金会


  22、湛江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3、广州市公安民警基金会


  24、广州市振兴粤剧基金会


  25、汕头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6、从化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7、广东省扶贫基金会


  28、深圳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9、广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30、广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31、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32、深圳市新浩爱心基金会


  33、广州市白云区科技进步基金会


  34、广州市教育基金会


  35、广东省禁毒基金会


  36、广东省金秋慈善基金会


  37、广东省侨界仁爱基金会


  38、广东省教育基金会


  39、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40、广东省老区建设基金会


  41、广东省时代公益基金会


  42、广东省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


  43、深圳市综研软科学发展基金会


  44、广东省易方达教育基金会


  45、广州市职工济难基金会


  46、深圳市人口基金会


  47、广州市人口福利基金会


  48、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49、深圳市社会福利基金会


  50、深圳市拥军优属基金会


  51、深圳市腾邦慈善基金会


  52、广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53、广东省华美教育慈善基金会


  54、广东省国家安全基金会


  55、汕头市公益基金会


  56、广东省陈绍常慈善基金会


  57、东莞市金胜教育发展基金会


  58、中山市教育基金会


  59、广东省星海音乐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60、佛山市金盾救助基金会


  61、揭阳市志英助学基金会


  62、广东省富迪慈善基金会


  63、广东省建滔慈善基金会


  64、广东省钻石世家慈善基金会


  65、广州市羊城志愿服务基金会


  66、广东省卓越慈善基金会


  67、广东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68、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69、广东省宋庆龄基金会


  70、广东省侨心慈善基金会


  71、广州市禁毒基金会


  72、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


  73、广东省妇女儿童基金会


  74、广东省千禾社区公益基金会


  75、深圳市博时慈善基金会


  76、广东省春桃慈善基金会


  77、广东省吴小兰慈善基金会


  78、广东省甲中慈善基金会


  79、广东省华南师大附中教育基金会


  80、广东省汕头大学教育基金会


  81、广东省暨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82、广东省百川慈善基金会


  83、广州市南山自然科学学术交流基金会


  84、广东省合生珠江教育发展基金会


  85、广东省大成慈善基金会


  86、广东省从化中学教育基金会


  87、广东省南澳岛扶贫助学基金会


  88、广东省茂华慈善基金会


  89、广东省嘉宝莉助学基金会


  90、广东省肇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91、广东省金匙救助基金会


  92、广东省华南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93、广东省珠江航运事业发展基金会


  94、东莞市东莞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95、珠海市禁毒基金会


  96、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


  97、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基金会


  98、肇庆市教育基金会


  99、深圳市华侨公益基金会


  100、广东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01、珠海市扶贫基金会


  102、广东省源本善慈善基金会


  103、广东省贤能堂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基金会


  104、罗定市泷州教育基金会


  105、广东省麦田教育基金会


  106、汕尾市扶贫基金会


  107、孙中山基金会


  108、广州市交通建设管理基金会


  109、东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110、广东省保利地产和谐文化基金会


  111、广东省广东实验中学教育基金会


  112、广东省鸿光心脏医疗救助基金会


  113、广东省山海源慈善基金会


  114、广东省南方基金慈善基金会


  115、广东省广州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16、广东省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17、广东省广州交响乐团艺术发展基金会


  118、广东省广州工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119、广东省广州美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120、广东省广东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21、广东省顺商公益基金会


  122、广东省依依关爱儿童基金会


  123、广东省南山医学发展基金会


  124、广州市石溪劬劳福利基金会


  125、汕头市平东肖华松慈善基金会


  126、广东省优秀科技专著出版基金会


  127、广州市科技进步基金会


  128、广州市番禺区见义勇为基金会


  129、深圳市绿色基金会


  130、广东省广发证券社会公益基金会


  131、广东省方圆公益基金会


  132、广东省慈阳慈善基金会


  133、广东省唯品会慈善基金会


  134、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基金会


  135、广东省卓如医疗救助基金会


  136、广东省国际生命科学基金会


  137、广东省岭南教育慈善基金会


  138、广东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139、汕头市潮阳实验学校教育慈善基金会


  140、深圳市禁毒基金会


  141、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


  142、广东省美丽关爱慈善基金会


  143、广东省横陂育才基金会


  144、广东省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145、广东省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146、广东省潮商公益基金会


  147、汕头市潮南区公益基金会


  148、广东省中艺文化发展基金会


  149、东莞市沙田教育基金会


  150、广东省雅居乐公益基金会


  151、广东省德云文化慈善基金会


  152、肇庆市职工解困基金会


  153、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基金会


  154、广东省广州大学附属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55、普宁市南山爱心基金会


  156、广东省新兴县北英慈善基金会


  157、深圳市春天文学基金会


  158、广州市华侨文化发展基金会


  159、罗定市泗纶庭英教育基金会


  160、广东省残疾人公益基金会


  161、广东省华南农村扶贫基金会


  162、广东省与人公益基金会


  163、广东省德耆慈善基金会


  164、汕头市潮阳区公益基金会


  165、广东省博物馆事业发展基金会


  166、广东省蓝态幸福文化公益基金会


  167、广东省广雅教育发展基金会


  168、揭阳市大学生发展基金会


  169、广东省崇善乐慈善基金会


  170、广东省百蹊教育基金会


  171、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基金会


  172、广东省东方历史研究基金会


  173、广东省关山月艺术基金会


  174、广东省广东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75、广东省广仁同心公益基金会


  176、广东省鸿发慈善基金会


  177、广东省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178、广东省林治平慈善基金会


  179、广东省尚东公益基金会


  180、广东省铁一教育发展基金会


  181、广东省绣丽人生慈善基金会


  182、广东省雁洋公益基金会


  183、广东省棕榈公益基金会


  184、广东省广东华侨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85、广东省利生公益基金会


  186、广东省紫琳慈善基金会


  187、广东省丹姿慈善基金会


  188、广东省和的慈善基金会


  189、广东省慧灵智障人士扶助基金会


  190、广东省亮睛工程慈善基金会


  191、广东省绿芽乡村妇女发展基金会


  192、广东省南方阅读公益基金会


  193、广东省希贤教育基金会


  194、广东省一心公益基金会


  195、广东省颐养健康慈善基金会


  196、广东省缘善公益基金会


  197、韶关市教育基金会


  198、广东省残培教育发展基金会


  199、广东省海德龙文化发展基金会


  200、广东省江山食品医药行业慈善基金会


  201、广东省广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广东省海闻教育基金会


  203、广东省励志电网科技奖励基金会


  204、广东省钰华极限运动救助基金会


  205、广东省烛光教育发展基金会


  206、广东省佛教协会慈善基金会


  207、广东省广铝公益基金会


  208、广东省广济慈善基金会


  209、广东省越秀集团公益基金会


  210、广东省合鸿达爱心基金会


  211、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教育基金会


  212、广东省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


  213、广东省爱飞客公益基金会


  214、广东省游心公益基金会


  215、广东省心智家园慈善基金会


  216、广东省同心圆慈善基金会


  217、广东省罗定市太平教育基金会


  218、广东省博华残疾人扶助基金会


  219、广东省国强公益基金会


  220、广东省绿盟公益基金会


  221、广东省同德教育基金会


  222、广东省廖冰兄人文艺术基金会


  223、梅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24、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基金会


  225、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基金会


  226、广宁县教育基金会


  227、东莞市教育基金会


  228、四会市教育基金会


  229、汕头市潮阳区贵屿慈善基金会


  230、惠州市金盾公安民警救助基金会


  231、广东省谢汉才慈善基金会


  232、梅州市希望教育基金会


  233、广东省华光慈善基金会


  234、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基金会


  235、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基金会


  236、中山市职工解困基金会


  237、惠来县教育基金会


  238、广东省国顺慈善基金会


  239、广东省日慈公益基金会


  240、佛山市顺德区职工解困基金会


  241、茂名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42、广东省南粤公益基金会


  243、广州市体育基金会


  244、广东省明医医疗慈善基金会


  245、广东省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246、广东省孝美德公益基金会


  247、广东省陈志雄慈善基金会


  248、广东省基督教协会慈善基金会


  249、广东省一正传统文化教育基金会


  250、广东省百川军盾慈善基金会


  251、广东省万明子慈善基金会


  252、广东省茂德公儿童艺术发展基金会


  253、广东省绿瘦慈善基金会


  254、广东省叔颖慈善基金会


  255、广东省岭南禅宗文化发展基金会


  256、广东省陈村丽成慈善基金会


  257、广东省加优教育发展基金会


  258、广东省信和慈善基金会


  259、广东省大爱相髓慈善基金会


  260、广东省子千公益基金会


  261、广东省霸王花日杨公益基金会


  262、广东省无量光慈善基金会


  263、广东省佳莱崇德慈善基金会


  264、广东省润希靖南抗骨癌基金会


  265、广东省天行健慈善基金会


  266、广东省长江公益基金会


  267、广东省菊城公益基金会


  268、广东省明诚孝道文化教育基金会


  269、广东省兴华燃气慈善基金会


  270、广东省挚爱动物保护基金会


  271、广东南粤银行公益基金会


  272、广东省金科伟业公益基金会


  273、广东省德兰儿童心脏病救助基金会


  274、广东省妈妈壹选关爱健康成长基金会


  275、广东省黄石教育发展基金会


  276、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


  277、广东省侨鑫公益基金会


  278、广东省黄维崧公益基金会


  279、广东省陈海佳生命之美公益基金会


  280、广东省关老慈善基金会


  281、广东省川中教育基金会


  282、五华县教育发展基金会


  283、广东省善舍慈善基金会


  284、广东省阳光慈善基金会


  285、广东省亚鑫医疗慈善基金会


  286、广东省高新技术技工学校发展基金会


  287、广东省至善妇儿健康关爱基金会


  288、广东省南方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89、广东省荔园地产公益基金会


  290、广东省盖网慈善基金会


  291、广东省哥弟菩及公益基金会


  292、饶平县教育基金会


  293、广东省财新公益基金会


  294、广东省正能量儿童医疗救助基金会


  295、广东省信基公益基金会


  296、深圳市新闻人才基金会


  297、广东省远大慈善基金会


  298、深圳市中博教育发展基金会


  299、广东省平凡慈善基金会


  300、广东省东莞市东坑教育基金会


  301、四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302、广东省仲恺教育基金会


  303、广东省慈光慈善基金会


  304、广东省光彩帮扶基金会


  305、广东省云香慈善基金会


  306、广东省柯宗耀公益基金会


  307、广东省三棵柚公益基金会


  308、广东省仁爱慈善基金会


  309、广东省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310、广东省福润缘公益基金会


  311、广东省长隆动植物保护基金会


  312、广东省心怡科技公益基金会


  313、广东省澳键丰泽妇女关爱基金会


  314、广东省坪中刘绍柏教育基金会


  315、广东省中庸公益基金会


  316、广东省李福昌慈善基金会


  317、广东省辛迪通业慈善基金会


  318、广东省德胜社区慈善基金会


  319、广东省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320、广东省见真慈善基金会


  321、广东省凤凰公益慈善基金会


  322、广东省许钦松艺术基金会


  323、广东省红墙慈善基金会


  324、广东省世纪爱心慈善基金会


  325、广东省幸福帮帮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


  326、广东省昆仑文明探索基金会


  327、广东省静笃慈善基金会


  328、广东省及时雨公益基金会


  329、广东省记福慈善基金会


  330、广东省澳谷公益基金会


  331、广东省溢达杨元龙教育基金会


  332、广东省思源教育基金会


  333、广东省广药白云山公益基金会


  334、广东省维汝堂慈善基金会


  335、广东省惠泽妇女儿童健康发展基金会


  336、广东省广东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337、广东省展爱公益基金会


  338、广东省杨之光艺术教育基金会


  339、广东省法律援助基金会


  340、广东省慈泉公益基金会


  341、广东省众爱慈善基金会


  342、广东省善缘慈善基金会


  343、广东省环球公益基金会


  344、广东省深圳市郭春园中医发展基金会


  345、广东省明楷慈善基金会


  346、深圳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347、广东省中大新华教育发展基金会


  348、广东省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教育基金会


  349、广东省明德幸福文化教育基金会


  350、广东省南方航空慈善基金会


  351、广东省立信卓悦公益基金会


  352、广东省万菱公益基金会


  353、广东省广缘公益基金会


  354、广东省岭南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355、广东省噢啦慈善基金会


  356、广东省广州航海学院教育基金会


  357、广东省润坤妇女医疗救助基金会


  358、广东省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359、广东省客联公益基金会


  360、广东省吴召国慈善基金会


  361、广东省广发基金公益基金会


  362、广东省书豪李群体育事业公益基金会


  363、广东省海伦堡慈善基金会


  364、广东省正德慈善基金会


  365、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366、广东省慈善总会


  367、广东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


  368、广东省公益事业促进会


  369、广东狮子会


  370、广东省光彩事业促进会


  371、广东省广府人珠玑巷后裔海外联谊会


  372、广东省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


  373、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


  374、广东省雏鹰助学促进会


  375、广东省传统文化促进会


  376、广东省汉达康福协会


  377、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协会


  附件2:


2019年广东省省级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团体名单(共401家)


  1、广东省公安民警医疗救助基金会


  2、广东省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


  3、东莞市医疗救济基金会


  4、广东省人口基金会


  5、广东省繁荣粤剧基金会


  6、广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7、广州市合力科普基金会


  8、东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9、广东省豪爵慈善基金会


  10、广东省华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1、广东省桂贤慈善基金会


  12、广东省潮汕星河奖基金会


  13、广州市促进文化艺术发展繁荣基金会


  14、广东省吴远溪慈善基金会


  15、广东省南粤广播电视发展基金会


  16、广东省林若熹艺术基金会


  17、深圳市弘法寺慈善功德基金会


  18、广东省广东警官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19、广东省中山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揭阳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


  21、深圳市警察基金会


  22、湛江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3、广州市公安民警基金会


  24、广州市振兴粤剧基金会


  25、汕头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6、从化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7、广东省扶贫基金会


  28、深圳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9、广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30、广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31、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32、深圳市新浩爱心基金会


  33、广州市白云区科技进步基金会


  34、广州市教育基金会


  35、广东省禁毒基金会


  36、广东省金秋慈善基金会


  37、广东省侨界仁爱基金会


  38、广东省教育基金会


  39、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40、广东省老区建设基金会


  41、广东省时代公益基金会


  42、广东省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


  43、深圳市综研软科学发展基金会


  44、广东省易方达教育基金会


  45、广州市职工济难基金会


  46、深圳市人口基金会


  47、广州市人口福利基金会


  48、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49、深圳市社会福利基金会


  50、深圳市拥军优属基金会


  51、深圳市腾邦慈善基金会


  52、广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53、广东省华美教育慈善基金会


  54、广东省国家安全基金会


  55、汕头市公益基金会


  56、广东省陈绍常慈善基金会


  57、东莞市金胜教育发展基金会


  58、中山市教育基金会


  59、广东省星海音乐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60、佛山市金盾救助基金会


  61、揭阳市志英助学基金会


  62、广东省富迪慈善基金会


  63、广东省建滔慈善基金会


  64、广东省钻石世家慈善基金会


  65、广州市羊城志愿服务基金会


  66、广东省卓越慈善基金会


  67、广东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68、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69、广东省宋庆龄基金会


  70、广东省侨心慈善基金会


  71、广州市禁毒基金会


  72、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


  73、广东省妇女儿童基金会


  74、广东省千禾社区公益基金会


  75、深圳市博时慈善基金会


  76、广东省吴小兰慈善基金会


  77、广东省甲中慈善基金会


  78、广东省华南师大附中教育基金会


  79、广东省汕头大学教育基金会


  80、广东省暨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81、广东省百川慈善基金会


  82、广州市南山自然科学学术交流基金会


  83、广东省合生珠江教育发展基金会


  84、广东省大成慈善基金会


  85、广东省从化中学教育基金会


  86、广东省南澳岛扶贫助学基金会


  87、广东省茂华慈善基金会


  88、广东省嘉宝莉助学基金会


  89、广东省肇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90、广东省金匙救助基金会


  91、广东省华南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92、广东省珠江航运事业发展基金会


  93、东莞市东莞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94、珠海市禁毒基金会


  95、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


  96、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基金会


  97、肇庆市教育基金会


  98、深圳市华侨公益基金会


  99、广东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00、珠海市扶贫基金会


  101、广东省源本善慈善基金会


  102、广东省贤能堂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基金会


  103、罗定市泷州教育基金会


  104、广东省麦田教育基金会


  105、汕尾市扶贫基金会


  106、孙中山基金会


  107、广州市交通建设管理基金会


  108、东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109、广东省保利地产和谐文化基金会


  110、广东省广东实验中学教育基金会


  111、广东省鸿光心脏医疗救助基金会


  112、广东省山海源慈善基金会


  113、广东省南方基金慈善基金会


  114、广东省广州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15、广东省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16、广东省广州交响乐团艺术发展基金会


  117、广东省广州工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118、广东省广州美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119、广东省广东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20、广东省顺商公益基金会


  121、广东省依依关爱儿童基金会


  122、广东省钟南山医学基金会


  123、广州市石溪劬劳福利基金会


  124、汕头市平东肖华松慈善基金会


  125、广东省优秀科技专著出版基金会


  126、广州市科技进步基金会


  127、广州市番禺区见义勇为基金会


  128、深圳市绿色基金会


  129、广东省广发证券社会公益基金会


  130、广东省方圆公益基金会


  131、广东省慈阳慈善基金会


  132、广东省唯品会慈善基金会


  133、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教育基金会


  134、广东省卓如医疗救助基金会


  135、广东省国际生命科学基金会


  136、广东省岭南教育慈善基金会


  137、广东省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138、汕头市潮阳实验学校教育慈善基金会


  139、深圳市禁毒基金会


  140、广东省振兴科技基金会


  141、广东省美丽关爱慈善基金会


  142、广东省横陂育才基金会


  143、广东省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144、广东省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145、广东省潮商公益基金会


  146、汕头市潮南区公益基金会


  147、广东省中艺文化发展基金会


  148、东莞市沙田教育基金会


  149、广东省雅居乐公益基金会


  150、广东省德云文化慈善基金会


  151、肇庆市职工解困基金会


  152、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基金会


  153、广东省广州大学附属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54、普宁市南山爱心基金会


  155、广东省新兴县北英慈善基金会


  156、广州市华侨文化发展基金会


  157、罗定市泗纶庭英教育基金会


  158、广东省残疾人公益基金会


  159、广东省华南农村扶贫基金会


  160、广东省与人公益基金会


  161、广东省德耆慈善基金会


  162、汕头市潮阳区公益基金会


  163、广东省博物馆事业发展基金会


  164、广东省蓝态幸福文化公益基金会


  165、广东省广雅教育发展基金会


  166、揭阳市大学生发展基金会


  167、广东省崇善乐慈善基金会


  168、广东省百蹊教育基金会


  169、广州市从化区教育基金会


  170、广东省东方历史研究基金会


  171、广东省关山月艺术基金会


  172、广东省广东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73、广东省广仁同心公益基金会


  174、广东省鸿发慈善基金会


  175、广东省吉林大学珠海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176、广东省林治平慈善基金会


  177、广东省尚东公益基金会


  178、广东省铁一教育发展基金会


  179、广东省绣丽人生慈善基金会


  180、广东省雁洋公益基金会


  181、广东省棕榈公益基金会


  182、广东省广东华侨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83、广东省利生公益基金会


  184、广东省紫琳慈善基金会


  185、广东省丹姿慈善基金会


  186、广东省和的慈善基金会


  187、广东省慧灵智障人士扶助基金会


  188、广东省亮睛工程慈善基金会


  189、广东省绿芽乡村妇女发展基金会


  190、广东省南方阅读公益基金会


  191、广东省希贤教育基金会


  192、广东省一心公益基金会


  193、广东省颐养健康慈善基金会


  194、广东省缘善公益基金会


  195、韶关市教育基金会


  196、广东省残培教育发展基金会


  197、广东省海德龙文化发展基金会


  198、广东省江山食品医药行业慈善基金会


  199、广东省广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0、广东省海闻教育基金会


  201、广东省励志电网科技奖励基金会


  202、广东省钰华极限运动救助基金会


  203、广东省烛光教育发展基金会


  204、广东省佛教协会慈善基金会


  205、广东省广铝公益基金会


  206、广东省广济慈善基金会


  207、广东省越秀集团公益基金会


  208、广东省合鸿达爱心基金会


  209、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教育基金会


  210、广东省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


  211、广东省爱飞客公益基金会


  212、广东省游心公益基金会


  213、广东省心智家园慈善基金会


  214、广东省同心圆慈善基金会


  215、广东省罗定市太平教育基金会


  216、广东省博华残疾人扶助基金会


  217、广东省国强公益基金会


  218、广东省绿盟公益基金会


  219、广东省同德教育基金会


  220、广东省廖冰兄人文艺术基金会


  221、梅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22、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基金会


  223、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基金会


  224、广宁县教育基金会


  225、东莞市教育基金会


  226、四会市教育基金会


  227、汕头市潮阳区贵屿慈善基金会


  228、惠州市金盾公安民警救助基金会


  229、广东省谢汉才慈善基金会


  230、梅州市希望教育基金会


  231、广东省华光慈善基金会


  232、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基金会


  233、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基金会


  234、中山市职工解困基金会


  235、惠来县教育基金会


  236、广东省国顺慈善基金会


  237、广东省日慈公益基金会


  238、佛山市顺德区职工解困基金会


  239、茂名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40、广东省南粤公益基金会


  241、广州市体育基金会


  242、广东省和慆祥医疗慈善基金会


  243、广东省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244、广东省孝美德公益基金会


  245、广东省陈志雄慈善基金会


  246、广东省基督教协会慈善基金会


  247、广东省一正传统文化教育基金会


  248、广东省百川军盾慈善基金会


  249、广东省万明子慈善基金会


  250、广东省茂德公儿童艺术发展基金会


  251、广东省绿瘦慈善基金会


  252、广东省叔颖慈善基金会


  253、广东省岭南禅宗文化发展基金会


  254、广东省陈村丽成慈善基金会


  255、广东省加优教育发展基金会


  256、广东省信和慈善基金会


  257、广东省大爱相髓慈善基金会


  258、广东省子千公益基金会


  259、广东省霸王花日杨公益基金会


  260、广东省无量光慈善基金会


  261、广东省佳莱崇德慈善基金会


  262、广东省润希靖南抗骨癌基金会


  263、广东省天行健慈善基金会


  264、广东省长江公益基金会


  265、广东省菊城公益基金会


  266、广东省明诚孝道文化教育基金会


  267、广东省兴华燃气慈善基金会


  268、广东省挚爱动物保护基金会


  269、广东南粤银行公益基金会


  270、广东省金科伟业公益基金会


  271、广东省德兰儿童心脏病救助基金会


  272、广东省妈妈壹选关爱健康成长基金会


  273、广东省黄石教育发展基金会


  274、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


  275、广东省侨鑫公益基金会


  276、广东省黄维崧公益基金会


  277、广东省陈海佳生命之美公益基金会


  278、广东省关老慈善基金会


  279、广东省川中教育基金会


  280、五华县教育发展基金会


  281、广东省善舍慈善基金会


  282、广东省阳光慈善基金会


  283、广东省亚鑫医疗慈善基金会


  284、广东省高新技术高级技工学校发展基金会


  285、广东省至善妇儿健康关爱基金会


  286、广东省南方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87、广东省荔园地产公益基金会


  288、广东省盖网慈善基金会


  289、广东省哥弟菩及公益基金会


  290、饶平县教育基金会


  291、广东省财新公益基金会


  292、广东省正能量儿童医疗救助基金会


  293、广东省信基公益基金会


  294、深圳市新闻人才基金会


  295、广东省远大慈善基金会


  296、深圳市中博教育发展基金会


  297、广东省平凡慈善基金会


  298、广东省东莞市东坑教育基金会


  299、四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300、广东省仲恺教育基金会


  301、广东省慈光慈善基金会


  302、广东省光彩帮扶基金会


  303、广东省云香慈善基金会


  304、广东省柯宗耀公益基金会


  305、广东省三棵柚公益基金会


  306、广东省仁爱慈善基金会


  307、广东省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308、广东省福润缘公益基金会


  309、广东省长隆动植物保护基金会


  310、广东省心语公益基金会


  311、广东省澳键丰泽妇女关爱基金会


  312、广东省坪中木百教育基金会


  313、广东省中庸公益基金会


  314、广东省李福昌慈善基金会


  315、广东省辛迪通业慈善基金会


  316、广东省德胜社区慈善基金会


  317、广东省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318、广东省见真慈善基金会


  319、广东省凤凰公益慈善基金会


  320、广东省许钦松艺术基金会


  321、广东省红墙慈善基金会


  322、广东省世纪爱心慈善基金会


  323、广东省幸福帮帮文化教育发展基金会


  324、广东省昆仑文明探索基金会


  325、广东省静笃慈善基金会


  326、广东省及时雨公益基金会


  327、广东省记福慈善基金会


  328、广东省澳谷公益基金会


  329、广东省溢达杨元龙教育基金会


  330、广东省思源教育基金会


  331、广东省广药白云山公益基金会


  332、广东省维汝堂慈善基金会


  333、广东省惠泽妇女儿童健康发展基金会


  334、广东省广东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335、广东省展爱公益基金会


  336、广东省杨之光艺术教育基金会


  337、广东省法律援助基金会


  338、广东省慈泉公益基金会


  339、广东省善缘慈善基金会


  340、广东省噢啦慈善基金会


  341、广东省广州航海学院教育基金会


  342、广东省润坤妇女医疗救助基金会


  343、广东省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344、广东省客联公益基金会


  345、广东省吴召国慈善基金会


  346、广东省广发基金公益基金会


  347、广东省书豪李群体育事业公益基金会


  348、广东省海伦堡慈善基金会


  349、广东省正德慈善基金会


  350、广东省环球公益基金会


  351、广东省深圳市郭春园中医发展基金会


  352、广东省明楷慈善基金会


  353、深圳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354、广东省中大新华教育发展基金会


  355、广东省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教育基金会


  356、广东省明德幸福文化教育基金会


  357、广东省南方航空慈善基金会


  358、广东省立信卓悦公益基金会


  359、广东省万菱公益基金会


  360、广东省广缘公益基金会


  361、广东省岭南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362、广东省育实精英教育发展基金会


  363、广东省二十一世纪教育基金会


  364、广东省南方职业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365、广东省红星国防教育基金会


  366、广东省华商慈善基金会


  367、汕尾市教育基金会


  368、广东省道和德慈善基金会


  369、广东省红绿灯交通救助基金会


  370、广东省星河湾慈善基金会


  371、佛山市教育基金会


  372、广东省天柱慈善基金会


  373、佛山市炽昌慈善基金会


  374、广东省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375、广东省消防救助基金会


  376、广东省海鸥文教基金会


  377、广东省体育基金会


  378、广东省正义阳光救助基金会


  379、广东省卫济医学发展基金会


  380、广东省尚德慈善基金会


  381、广东省致诚疟疾防治基金会


  382、广东省康延慈善基金会


  383、广东省敏捷公益基金会


  384、广东省华邦慈善基金会


  385、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基金会


  386、广东公益恤孤助学促进会


  387、广东省慈善总会


  388、广东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


  389、广东省公益事业促进会


  390、广东狮子会


  391、广东省光彩事业促进会


  392、广东省广府人珠玑巷后裔海外联谊会


  393、广东省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


  394、广东省扶贫开发协会


  395、广东省雏鹰助学促进会


  396、广东省传统文化促进会


  397、广东省汉达康福协会


  398、广东省残疾人康复协会


  399、广东省生命之光癌症康复协会


  400、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


  401、广东省扬善公益事业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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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5-09
文号:
时效性:全文有效

法规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税务机关征收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省税务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工作部署,现对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0年6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统一由税务机关征收。


  二、税务机关以“平稳有序、便民利民,基本不改变参保人现有缴费渠道和服务”为原则做好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一)2020年5月前已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并委托扣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不需要重新委托税务机关划扣,由税务机关和开户银行通过后台批量处理。


  (二)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登记、扣费账户变更、缴费基数修改、停保等业务,由各社保经办机构受理至5月底,并在6月统一移交当地税务机关办理。从2020年6月1日起,税务机关接收、办理上述业务。因税务机关社保费征缴系统需停机切换,6月1日起税务机关对以上业务先收件受理,待6月16日系统切换上线后再进行系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缴费人。


  从6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上述业务可查看我市税务机关门户网站“办税指南”和“信息公开\社保费业务\办理指南”栏目有关内容。


  (三)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收后,缴费人应于每月24日前在缴费存折预存足够金额,以备税务机关划扣缴费。


  三、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改由税务机关征收,不影响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有关政策。


  四、本通告由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医疗保障局解释。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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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5-13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4号
时效性:全文有效

法规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全面切换上线广东省税务局社保费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通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的统一部署,我市社保费征收系统将于2020年5月25日24时停止使用,6月16日零时全面切换上线广东省税务局社保费征收管理信息系统(下称“省社保费征管系统”)。在切换上线期间,我市社保费征管业务将受影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社保费业务办理安排


  2020年5月26日零时至6月15日24时期间,我市税务机关(含各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将停止办理社保单位缴费登记、险种核定、申报缴费等所有社保费业务,电子税务局将暂停办理社保费业务。


  从2020年5月26日起,中山税务微信公众号、中山社保网报APP将不再办理社保费申报缴费等各项社保费业务。


  二、恢复社保费业务办理时间


  6月16日零时我市将全面切换上线省社保费征管系统,全市正式恢复办理各类社保费征管业务。原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社保费的用户,仍按原渠道登录系统申报缴费;原通过中山税务微信公众号、中山社保网报APP申报缴纳社保费的用户,改为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微信小程序“粤税通”申报缴费。未实名认证及绑定企业的用户,须先在电子税务局或微信小程序“粤税通”上进行实名认证和绑定企业。


  三、注意事项


  (一)为避免系统停机对缴费人申报缴纳社保费造成影响,请广大缴费人提前做好社保费申报、缴纳安排,于2020年5月25日(含25日)前完成5月份社保费申报工作。


  (二)切换上线省社保费征管系统后,系统的功能界面和部分业务规则将有所调整,请各缴费人及早在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社保费业务\办理指南”下载并学习有关操作培训资料,以便在系统切换后顺利申报缴费。


  (三)系统上线运行初期,因社保费业务调整和系统切换原因,办税服务厅业务量将会增加,到前台办理业务的等候时间可能会加长,请广大缴费人尽量通过网上办理各项社保费业务。如确需到前台办理的,请合理安排时间,预约后错峰办理。


  切换上线期间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果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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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5-13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3号
时效性:全文有效

法规中山税发[2020]48号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实施大力支持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各基层税务分局,局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中山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制造强市的有关要求,现就全力落实税务政策措施,支持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打造“省内一流、全国领先”的税收营商环境高地,全力落实我市“稳企安商”措施,持续优化制造业发展环境。推进开办企业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现开办企业“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取”,将企业开办税务环节时间压缩到0.3天以内。切实缩短纳税次数和纳税时间,到2020年底,纳税人年度纳税次数减少至6次,年度纳税时间压缩至135小时以内。全面推广“非接触式”办税、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一次不用跑”办税,加大电子税务局、掌上税务局应用,实现税费事项95%以上全程网上办、自助办。优化报税后流程,利用电子税务局推行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即征即退“全程网上办”,简化审批流程,提高退税效率。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坚持“无风险不检查、无批准不进户”,减少执法扰企行为。


  二、推行分类分级个性化专属服务。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针对不同类型的制造业企业,提供专属、定制的个性化服务。对制造业领军企业、龙头骨干企业、总部企业以及规上工业企业中的列名大企业,建立市税务局局领导担任首席联络员联系重点企业工作机制,由大企业税收服务专职部门组建专业服务团队,通过VIP联络员为企业提供“一对一”专属服务,快速响应企业涉税诉求,高效协调解决企业涉税问题;对其余规上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属地税务机关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负责对接联系,提供“保姆式”服务,开展问需解难、政策辅导,做到“精准服务、有求必应”。


  三、快速响应解决涉税疑难。坚持“有利于大局、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原则,依法给予制造业企业最大限度的税收支持。畅通税企沟通渠道,安排专人值守税企微信群,快速回应企业涉税咨询,第一时间帮助企业解决涉税疑难。通过重大复杂涉税事项协调处理工作机制,协调各业务部门研究解决企业重组、股权转让等重大复杂涉税事项,对于本级能解决的即时研究解决,对于本级无法解决的,积极向上级反映协调解决。


  四、精准宣传辅导减税降费政策。充分运用“减税降费管理服务平台”,精准推送匹配制造业企业的减税降费政策,让企业便捷获取个性化政策清单,实现“政策找企业”。通过网上直播学堂、大企业课堂、微课视频、专场政策辅导、政策宣讲会等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解读,让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实现“应享尽享”“能享尽享”。通过持续释放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形成推动制造业企业做大做强的有效动能。


  五、助力制造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加强与市金融局等部门合作,全力支持做大上市公司“中山板块”,对制造业上市后备企业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政策辅导服务,提供“前瞻式”政策指导及建议,帮助企业解决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的涉税问题,推动企业健全财务内控机制,加强涉税风险防范,助力制造业企业加快上市进程,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


  六、深化“银税互动”解决融资难。加强与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进一步扩大纳入“银税互动”信贷范围的企业数量,在纳税信用A级、B级企业基础上扩大到M级企业。依法提供相关税收数据,协助银行业金融机构精准放贷,满足制造业企业的融资需求。


  七、提速出口退税支持制造业企业发展。落实国家出口退税政策,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实现一类、二类、三类出口企业全覆盖;实行出口退税快审快退工作机制,做到应退尽退、应退快退,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缩短至4个工作日内,让企业及时收到出口退税,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支持出口制造企业生产发展。


  八、落实支持先进制造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精准落实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降至13%、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免征增值税、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等增值税优惠政策,促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推动我市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提供税收支持。


  九、落实支持技术创新所得税优惠政策。精准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实行15%的优惠税率、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为制造业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增添动能,支持我市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健康医药等战略新兴产业。


  十、落实地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地方“六税两费”、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等地方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制造业企业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联动协作,确保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各项措施取得实效。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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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4-30
文号:中山税发[2020]48号
时效性:全文有效

法规中山税发[2020]47号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实施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十项行动”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各基层税务分局,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增强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以更高水平税收营商环境为中山“重振虎威”、实现高质量崛起提供有力支撑,市税务局决定实施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十项行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布《中山市税收营商环境白皮书》


  汇总梳理市税务局2019年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行动举措,并结合纳税人(缴费人)反馈的意见建议,在省内率先以白皮书的形式,向国内外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集中展现中山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工作探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审视,并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供新动力、探索新方向。


  二、落实减税降费,助力“六稳”“六保”


  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简化税收优惠办理程序,加快完善配套实施办法,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及时惠及市场主体。全力投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100%落实好已出台的支持防护救治、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稳产保供、鼓励公益捐赠等方面税收政策。梳理、执行好帮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的税收政策,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贡献税收力量。


  切实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负担。全面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简化手续,送惠上门。对企业缴费人以前年度欠费,一律不自行组织开展集中清缴。


  三、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积极支持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积极培育新兴经济增长点,大力支持企业做大做优做强。落实先进制造业增值税留抵退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税收优惠政策,为中山打造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的产业格局提供税收支持。加强部门合作,全力支持做大上市公司“中山板块”,向制造业上市后备企业提供“前瞻式”政策指导及建议。针对不同类型、规模的制造业企业,分别提供首席联络员个性化服务及主管税务机关网格化精准服务。


  持续优化出口退税管理,加快出口退税办理进度,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办理时间缩短至4个工作日内。


  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努力争取实现“省内领跑、全国一流”


  进一步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范围,方便纳税人(缴费人)足不出户办理税费业务,节省办税时间及成本。推广电子税务局移动端缴纳税费业务第三方支付、“粤税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掌上办理。2020年底前实现税费事项95%以上全程网上办、自助办。


  加强税收大数据的分析及运用,为经济发展研判提供参考,服务地方“六稳”工作。推广应用“广东税务产业链智联平台”,助力纳税人(缴费人)打通产销渠道。


  五、办税费流程优化再造,办税费便利度至简至优


  根据税收政策法规更新情况,结合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不断拓展办税(费)事项“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同城通办”清单范围,缩短办税费时间。


  推行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文化事业建设费等税费种合并申报,实现全部主附税费“一表反映”“一次点击”完成全部税费申报。推进从企业财会软件中直接获取纳税申报表数据,实现纳税申报“一键办”。


  提高企业开办服务效率。持续推进开办企业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行企业开办“套餐式”服务,将企业开办税务环节时间压缩到0.3天,保持开办企业便利度和服务质效居全省前列。符合条件的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即时办结。


  进一步提升税务注销办理效率。税务部门实行清税手续免办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手续,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进一步优化电子税务局税务注销业务的办理,推行“注销税务登记套餐式服务”。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提升跨区迁移办理效率。进一步简化跨区迁移办理流程,对不存在未办结事项且属于正常户的纳税人办理本省内(不含深圳)跨市迁移、本市内跨区迁移可即时办结。进一步简化跨区迁移办理资料,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和个人身份证件。迁出地税务机关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一窗式”服务。


  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联办理”,优化流程,精简材料。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获取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需要的数据,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智能办税。除特殊情形外,自然人二手房交易登记、缴税、出证1个工作日办结。


  六、简化发票业务办理


  优化发票增量和发票升版办理流程,减少不必要的资料。推广应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对新办纳税人及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便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全面推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断提高自开比例。扩大增值税发票领用和发票代开“网上申请、邮寄配送”的覆盖面,将发票“非接触式”领用业务覆盖至所有环节。


  开放增值税进项凭证电子数据,纳税人可自行查询下载本企业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票种的电子数据,以便进行勾选抵扣、纳税申报、财务核算等。


  七、完善纳税人需求响应机制


  畅通市镇(区)两级、线上线下征纳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响应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12366咨询热线、12345热线、中山税务网站、各镇区税务机关对外咨询电话等进行线上咨询或诉求反映。以“先锋连万企”“十项民心税事”票选、“您满意我动力”税务体验等活动为载体广泛问计问需。健全税企沟通常态化机制,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完善中小企业涉税诉求快速响应机制,“一企一策”做好涉税服务。


  八、以“三个有利于”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


  坚持从有利于大局、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三个有利于”原则出发,依法给予企业最大限度的税收支持。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通过网站或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推行税收权力和责任清单。积极推广运用说理式执法。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行“首违不罚”。税务检查坚持“双随机一公开”“无风险不检查、不审批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


  九、升级共享纳税信用级别信息,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丰富“银税互动”服务层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强与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将纳入“银税互动”范围的企业从纳税信用A级、B级企业扩大至M级企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满足不同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信贷需求。梳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名单,依法提供相关税收数据,协助银行业金融机构精准放贷。


  贯彻落实纳税信用修复相关规定,鼓励和引导纳税人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纳税人发生符合条件的19种情节轻微或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纳税信用失信行为,通过在限期内主动纠正、消除不良影响,可予以有限度修复,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应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分值。


  十、实现“政策找企业”,提升税收宣传辅导精准度


  以“纳税人学堂”线上税收辅导品牌为主要载体,通过搜集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纳税人最想了解的税费知识及操作指引,开发制作线上税费政策辅导讲座。加强推广应用减税降费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政策找企业”精准智能推送、纳税人减税数据实时查阅、线上便捷退税。组建我市外语纳税服务团队,进一步了解外企及外籍人士的涉税需求,提供精准涉税辅导及服务。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的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协调,强化联动协作,高质量推进“十项行动”的落实,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效。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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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4-30
文号:中山税发[2020]47号
时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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