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财务人员如何有效防范自身风险?四大建议!

【回答】

其实很多时候,财务想正规做账。而大多数税务风险是由于业务不规范造成的。

比如说经常有网校学员会咨询在实务工作中遇到的如下问题:

(1) 老板买的资产没有发票,生产成本中的折旧无从记账,但是老板又要求将该资产计入到账里面。

(2) 采购没有发票,但又不得不给客户开票,出现材料负库存。

(3)有客户不要销售发票,造成的库存无法出库。

(4) 公司老板想少交税,多方搜集没有实际交易的材料发票,而且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让财务抵扣进项。

…….等等等等不胜枚举。

这些业务不规范造成了会计人员账务处理上的高风险。中小企业为了生存,是很少规范操作业务上的涉税事宜的,这让会计人员在账务处理时非常痛苦。“为别人记账,失自己的信用!”似乎成为小公司会计难逃的厄运。

如果是在大公司里做中下层的财务工作,或者如果在中小企业遇到一个重视税务风险、重视财务工作的老板,如果老板把税务风险看得比利润或政绩都重要,这种情况下的职业风险大大降低,财务人员按章办事即可。但如果遇到一个根本不了解财务、不关心税务风险的老板,应该如何防范自身的法律风险呢?

1.坚决不买发票

金税四期对企业风险识别能力太强大,只要企业有违规,可能面临非常严重的后果!轻则补税,重则刑罚!

2、轻易不去挂名财务负责人

税务系统已打造出一个以企业法人和财务人员为主的人员库,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的资料上传之后,一旦有违规,就上了税务黑名单,在税务系统中永远有这个记录。

尤其是小公司或者代理记账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3、离职必须做好信息变更

如果离职了忘记将该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更换为新的人员,那么如果这家企业以后有任何的税务问题,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麻烦。

4、不是真实交易的发票,坚决不在报销单上签字

如果是老板自己从外部买来的发票,用以从公司对公账户中导出一部分款项,这样的业务,在纸质单据上,财务坚决不留下任何签字记录。

做会计,重要的是坚持原则,并且要有一颗坚持学习的心,新政不停,会计人要花时间去学习法规准则,把税务政策吃透。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去筹划和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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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4-12-6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答疑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 如何准确区分?

【回答】

法人不是人,法定代表人才是人,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一般不是同一个人。

01法人

通俗的说就是指一个独立的单位,法律上把一个单位看作一个法律上的人,他就像自然人一样有自己的财税和荣誉。最常见的是公司,比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等。

02法定代表人

则是国家法律要求在法人成立的时候报送政府备案的主要负责人。这个人一经审批备案就不能随意变更,而且会写在营业执照上面。当然经过一定程序重新报到政府审批后可以更换,不是某个人随意决定想换就换。

这个法定代表人是一个普通的自然人,不是虚拟的。以公司为例,一个公司可能没有董事长但一定会有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本公司处理事务时,一般不需要公司另外出具授权委托书。而公司里的其他任何人对外办理事务都应有公司的书面授权文件,不然将来这个公司可以不认可这个他人签署的文件(也就是说公司可以不认帐)。

法定代表人是一个法律概念,是一个企业很重要的一个登记事项,任何一个是法人的单位都会有营业执照,上面都会注明谁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03法人代表

这只是一般性的说法,意思是说某个人是某个企业或单位派出办事的代表。这种情况下,单位要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才行,这个人的行为才不会导致将来单位不认帐。

比如单位要办一件事,单位可以派单位里的任何人去办,只要出具书面证明文件(比如授权委托书等),那么任何一个被单位派出去办事的人都可以叫法人代表,单位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意随时更换。

总结

法人是一个单位,他在法律上的负责人叫法定代表人,他派出去办事的人叫法人代表。所以如果某人自称是某公司的,他要代表公司与你发生经济往来时,你一定要查看他所说的公司给他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等类似承认该人前来办理本事件的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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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4-12-6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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