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如何开具红字数电票?

【回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规定,八、蓝字数电发票开具后,如发生销售退回(包括全部退回和部分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包括全部中止和部分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一)蓝字数电发票未进行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并直接开具红字数电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报废产品收购发票、光伏收购发票等,无论是否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均由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并直接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二)蓝字数电发票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用于出口退税勾选和确认的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红冲流程,并经对方确认《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见附件2)后,由开票方开具红字数电发票。《确认单》发起后72小时内未经确认的,自动作废。若蓝字数电发票已用于出口退税勾选和确认的,需操作进货凭证信息回退并确认通过后,由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并直接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受票方已将数电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数电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

   十二、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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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4-11-2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答疑个人将自己的财产租赁(如车辆、设备等)取得的所得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回答】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

第十四条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所称每次,分别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二)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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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4-11-22
来源:宁夏税务

答疑个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代开发票涉及哪些税费?

【回答】

个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代开发票可能涉及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一)增值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个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取得收入,增值税征收率为3%或5%。提供不动产转让、出租,差额计税的劳务派遣、安保服务的征收率为5%,其中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除上述以外的收入按照3%征收率征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附加税费:

1.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

2.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半征收。

印花税:

若签订的合同或者协议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的,需按规定缴纳印花税。需要注意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不在印花税征税范围。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印花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

个人所得税:

个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代开发票个人所得税区分项目进行征收。

(一)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费用)×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收入不超过4000元: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800)×20%

收入4000元以上: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1-20%))×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2万元的,预扣率20%;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预扣率30%,速算扣除数为2000;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元的,预扣率40%,速算扣除数为7000。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二)取得的收入属于财产转让所得的,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转让财产的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三)取得的收入属于经营所得的,应依法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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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4-11-21
来源:青岛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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