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财会字[1998]36号 财政部关于对契税会计处理办法请示的复函
失效提示:依据财会[2015]3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会计准则制度类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本法规全文废止。
财政部驻云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你处“关于对契税会计处理办法的请示”(财驻云监字[1998]266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企业和事业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按规定交纳的契税,应计入所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的成本。
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按规定交纳的契税,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事业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按规定交纳的契税,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取得房屋按规定交纳的契税,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同时,应按资金来源分别借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法规财税字[1998]3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船级社继续享受免税待遇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ABS船级社享受免税待遇的通知》(国税函发[1992]1067号)已执行期满。
根据美国船级社的业务情况和经营宗旨,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该社在非营利宗旨保持不变,中国船级社在美国享受同等免税待遇的前提下,对其在中国境内提供船检服务取得的收入,从1996年1用1日起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条款失效]和营业税。
备注—自2008年1月1日起,美国船级社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规国税函[1997]49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征税问题的请示》(深地税发[1997]356号)收悉。关于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是否征收营业税的问题,现批复如下:
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的有关规定,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与投资方不共同承担风险,收取固定利润的行为,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征收营业税:以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的,属于将场地、房屋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以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誉等投资入股,收取固定利润的,属于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的行为,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法规国税函[1997]4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代扣城市维护建设税问题的批复
失效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三资”企业代扣营业税是否需要同时代扣附税问题的请示》(大地税函[997]1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对随同营业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应按营业税的征收规定办理。即营业税条例规定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应在代扣营业税的同时,代扣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法规财税字[1998]4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对专门生产酱油、醋等产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恢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征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7]30号)[全文失效]中“对专门生产酱油、醋、豆制品、腌制品、酱、酱腌菜的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在1997年12月31日以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已经到期。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8年1月1日起,对上述企业恢复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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