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国税函[2001]59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销售分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实行集中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请示》(川地税发[2000]28)和《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报告》(川地税发[2000]10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四川长虹集团是国务院批准的120家大型试点企业集团,该集团所属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多产品、大集团的营销模式和体制,在全国各地设立了若干家销售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销售分公司,凡具备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认定条件的,应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凡不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认定条件的,应在四川省绵阳市由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规国税函[2001]72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电力公司所属企业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各省(不含广东、海南)、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向所属企业提取技术开发费的请示》(国电财[2001]第357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4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国家电力公司2001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技术开发费14742万元。其所属企业按规定标准上交的技术开发费,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技术开发费,应进行纳税调整。该公司提取的技术开发费年终如有结余,应并入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国家电力公司所属企业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略)
法规国税函[2001]73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达2001年第二批免税“以产顶进”国产钢材数量指标的通知
北京、天津、河北、河南、辽宁、四川、甘肃、广东、湖南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钢材“以产顶进”改进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税发[1999]68号)及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继续做好钢材以产顶进工作的通知》(国经贸贸易[2000]561号)的有关精神,现将2001年第二批免税“以产顶进”国产钢材数量指标(见附件)下达给你们。请按有关规定办理“以产顶进”钢材免税手续。
附件:
2001年第二批免税“以产顶进”国产钢材数量指标
单位:万吨
法规国税函[2001]74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总公司所属企业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北京、天津、上海、辽宁、陕西、四川、甘肃、河南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铁路通信信号总公司《关于申请集中提取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的请示》(通财[2001]第150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49号)的有关法规,经审核,同意中国铁路通信信号总公司2001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技术开发费800万元。其所属企业按法规标准上交的技术开发费(详见附件),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法规标准上交的技术开发费,应进行纳税调整。该公司提取的技术开发费年终如有结余,应并入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总公司所属企业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
法规国税函[2001]74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专项奖金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
失效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要求农村信用社专项奖金按比例列入税前扣除的请示》(甬国税所[2001]28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了加强对农村信用社专项奖金的管理,统一、规范农村信用社专项奖金税前扣除标准,现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盈利的农村信用社税前据实扣除专项奖金的最高比例,不得超过其税前利润(不含专项奖金)的8%;对亏损的农村信用社税前据实扣除专项奖金的最高比例,不得超过减亏额(不含专项奖金)的5%,具体由你局商同级农村信用社管理机构确定。上述奖金不计入计税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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