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我家是一般纳税人,三个股东,A股东占比50%,B、C股东投资占比25%,当初成立公司时候,BC股东以房屋和供应商代理权投资,没有实质投入资金,现在BC两个股东要撤职,请问从财务角度,如何退股还有涉及税费么?企业这几年经营是盈利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一、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项合计数-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贵公司BC股东用房产和特许权投资就是实际投入,相关历史成本即为BC股东的原实际出资额。股东撤资,所取得的股权投资增值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疑老板跟厂长中午吃饭费用!很多笔,可以做招待费税前扣除吗?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也叫交际应酬费。老板跟厂长中午吃饭费用,如不属于为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在税前扣除,属于与收入无关支出不得进行税前扣除,应当进行纳税调增处理。
答疑佣金的发票怎么开,条件要求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佣金按照商业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项目进行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一般纳税人可以进行自开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自开发票或者到税务局带开发票。其他个人到税务机关进行代开发票。开票条件要求实际发生相关代理服务,凭据相关合同和辅助资料进行开具。
答疑利息的全面讲解
利息既可以向别人收,也可以往出给。向别人收的称为利息收入、往出给的叫做利息费用。下次提问还请针对具体问题。初始判断利息税前扣除需要判断是否实际发生、是否与收入相关、是否按照权责发生制入账、是否资本化等情况、实际认缴出资是否足缴、境外借款是否进行源泉扣缴等。需要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利息税前扣除需要区分两个情况。1.金融机构贷款利息 2.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利息可以据实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2.费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允许扣除关于金融企业同期贷款利率的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一、关于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确定问题 根据《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鉴于目前我国对金融企业利率要求的具体情况,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答疑我单位预售商品,开具普通发票,账务处理,借:应收账款,贷:预收账款,应交税费-销项税,增值税申报表如何填写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贵公司已经开具发票了,无论会计上如何处理,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增值税申报填报在“开具其他发票”对应栏次。
答疑房开企业预缴土增税的计税方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确认问题: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为方便纳税人,简化土地增值税预征税款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预征计征依据:土地增值税预征的计征依据=预收款-应预缴增值税税款。房产企业销售不动产预缴增值税时开具不征税发票金额为收款全额。与土增税预缴基数不同。
答疑企业是吉林省境内民非企业打款给美国!需要兑换美元吗?银行方面有什么规定吗?
二手房交易涉及缴纳税收: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市区 7% ,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计征;教育费附加:按 3% 的征收率计征;地方教育附加:按 2% 的征收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按照房产转让应纳税所得额的的20%计征,产权人住满5年以上,且是唯一家庭生活用房,符合条件可直接予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答疑12月1日出台个人账户管刺,公对私,私对私转账限额5万,未交社保员工、10月到13月工资在2019年1月后开资会有影响吗?
涉及个人所得的,按照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个月发放以前期间工资的,做补充申报即可。涉及社保缴纳的,按照规定缴纳社保。没有利用个人账户转移公司收入费用的。就没有影响。不合规的做法肯定会有影响的。
答疑离休返聘人员由企业支付的劳务费还作为工会经费的计提基数吗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基层工会应加强对各项经费收入的管理。要按照会员工资收入和规定的比例,按时收取全部会员应交的会费。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口径和所在省级工会规定的分成比例,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国际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口径:根据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工会经费口径同样包括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
答疑请问沈阳财政局给企业的小升规奖励资金,企业要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吗?
一、企业收到政府奖金属于政府补助,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二、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因此,从政府取得奖金不符合财税2011 70号文件不征税收入规定,应当并入应税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欢迎您再次提问
答疑我公司在销售商品房签订合同时候,为土增税清算考虑需要,是把地下车位加到商品房价格里合算,还是将地下车位单独核算合算?
地下车库如果能办理产权的单独销售的,对地下车库成本收入进行单独核算。如果地下车库为人防设施的,不能办理产权,按公共配套设施费进行处理。人防设施移交后按转租处理。
答疑老师2019年1月1号临时用工、兼职人员在其他单位没交保险的必须在我单位交五险吗,我单位员工自己不想交五险,那税务上有啥处罚吗?如果必须交保险,有啥最低基数交吗,因为按实发工资额为基数交纳,企业和个人负担很重。操作起来困难
临时工和兼职人员等于企业构建劳动用工关系的员工,必须上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二、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不在岗职工生活费;聘用、留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外籍及港澳台方人员劳动报酬以及聘用其他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 国家后续会对社保费率进行一定调整。
答疑以其他人(非亲属)的名字拨入公司1300万,现在老板和这个人关系僵化,僵化到起诉,如果将来还款也不可能以这个人名字还,现在在其他应付款科目,试问老师:这种情况怎么办?会不会产生税金?
原《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2005年颁布,已废止)第五条规定,企业已申报扣除的财产损失又获得价值恢复或补偿,应在价值恢复或实际取得补偿年度并入应纳税所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包括超过三年以上未支付的应付账款,如果债权人已按本办法规定确认损失并在税前扣除的,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颁布)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上述规定明确对于企业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应计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对于应付款项是否计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主要视该笔款项是否确实为无法支付的款项,而并非为只要满三年就应计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贵公司情况暂时不涉及税费。
答疑2016年左右我单位的的工程中,农民工的工资,按照工资表发放,直接走工程成本对吗,以前有相关文件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点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雇佣季节用工人员的费用需要区分工资和福利分别核算,用于工程项目的,可以计入工程成本。
答疑如果我签订的租房合同是三年期限,2016-2018,2018年底付款,那么正好我是2018年底取得的发票,这个时候,我是否可以在2018年将这三年的都抵扣企业所得税,因为我记得有个条文,但是我找不到,是企业所得税纳税时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贵公司情况应当按照对应期间进行税前扣除,2016/17年房租进行补充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答疑我单位自有办公楼已计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了,现要一部分无常借给别人使用, 问题1.我还可以按原来的一样计提折旧吗? 问题2.房产税还是按原来一样按自有资产交房产税就可以吧?
1.根据会计准则,以下固定资产不需要计提折旧(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2)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贵公司情况需要计提折旧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第七条明确规定:“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缴纳房产税。”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也就是说,在无租使用情况下,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主体仍为产权所有人,只是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房产税属于财产税,无租使用的房产,即使是使用人缴纳,也属于代扣代缴。而采用房产余值征收,也是为了便于管理。
答疑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包括12月31日当日)实际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税发〔2005〕9号文一年内仅适用一次条件的,可以采用除以12的政策。请问这个政策19年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目前最新系统中一次性奖金模块仍然保留,预计19年依旧可以使用。总局在未来会出具相关过渡政策。
答疑请问老师,我公司出口产品举例:报关单cif价100元,其中运保费10元,客户给我公司100元,我该如何入账,一、借 :银行存款100元,贷:预收账款100元 二、借:预收账款90元,贷:收入90元。 确认收入应该以减除运保费的FOB价入账。10元运保费应该进项目成本还是进期间费用?
如果贵公司为出口贸易公司,先按100元确认收入,10元运保费应该冲减收入处理。
答疑企业向个人借款,利息按合同计提到财务费,借:财务费用,贷:应付利息,所得税可以税前扣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 规定: 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因此,企业支付的利息,符合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取得税务机关代开具的发票,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债资比例不超过2:1),准予税前扣除。
答疑企业有一个房产,因违建在2014年末被政府罚没,但企业财务到2018年8月才知道这事。2.房产是2016年转入固定资产,2016和2017年已计提折旧并转入损益。3.我们专管员说计提部分还原固定资产原值,走固定资产清理,具体会计分录怎么做
贵公司事项属于会计差错,实际违建在2014年已经灭失。调整为 借:累计折旧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如果2016年之前计提折旧的) 贷:固定资产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 贷:固定资产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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