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设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退税业务办理专用场所的公告
为方便境外旅客享受离境退税政策,经报市离境退税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意,自2017年4月19日起,在上海市吴淞国际邮轮港码头、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码头、铁路上海站离境口岸隔离区内设立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退税业务办理专用场所,为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规定条件的境外旅客办理退税业务。
特此公告。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4月17日
法规沪府[2017]31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批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沪人社[2017]13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你们《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请示》。调整后的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从今年4月1日起执行,请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31日
法规沪府[2017]45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实行市对区增值税定额返还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完善市与区分税制财政体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中央对地方增值税定额返还的通知》(国发[2016]71号),市政府决定,从2016年起,调整市对区原体制增值税返还办法,由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时确定的增值税返还,改为以2015年增值税增量返还额与市级集中额轧抵后的净返还额为基数,实行市对区增值税定额返还。对增值税增长或下降的区,不再实行增量返还或扣减。返还基数的具体数额,由市财政局核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5日
法规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公告2017年第5号 关于上海市2016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七批)的公告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6]32号)有关要求,现将上海市2016年度第七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6年度第七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会
2.上海公安金盾基金会
3.上海市虹口区光彩事业促进会
4. 上海市光彩事业促进会
5. 上海市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
6. 上海市志愿者协会
7. 上海市浦东新区光彩事业促进会
8. 上海至尊园公益基金会
二、纳税人2016年度通过第七批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前扣除。
特此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
2017年5月19日
法规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公告2017年第6号 关于上海市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6]32号)有关要求,现将上海市2017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上海云开朵朵公益基金会
2.上海浦东新区唐镇社区公益基金会
3.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社区基金会
4.上海市虹口区提篮桥社区基金会
5.上海申兆瑞德慈善基金会
6.上海市虹口区欧阳社区基金会
7.上海市黄浦区五里桥社区基金会
8.上海浦东新区东明社区公益基金会
9.上海市徐汇田林社区基金会
10.上海薪火相传传统文化保护基金会
11.上海市浦东新区周家渡社区公益基金会
12.上海市徐汇虹梅社区基金会
13.上海同心同行公益基金会
14.上海市虹口区曲阳社区基金会
二、纳税人2017年度通过第一批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前扣除。
特此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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