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标准、时限是什么?需留存什么资料?

答: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规定:“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六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规定:“第三条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四)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第十四条 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住房权属信息、住房坐落地址、贷款方式、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贷款期限、首次还款日期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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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1-02-0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答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确认是否有期限限制?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上述扣税凭证信息进行用途确认。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超过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期限,但符合规定条件的,仍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50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6号、2018年第31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继续抵扣进项税额。


  八、本公告第一条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执行,已处理的事项不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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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1-02-0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答疑境内企业提供航天运输服务是否可以享受免退税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航天发射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6号)规定:“一、境内单位提供航天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实行免退税办法。其提供的航天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相应购进航天运输器及相关货物,以及接受发射运行保障服务取得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增值税应退税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增值税应退税额=购进航天运输器及相关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接受发射运行保障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航天运输器及相关货物,包括火箭、航天飞机等航天运输器及其组件、元器件,推进剂等。


  发射运行保障服务,包括与发射业务及在轨交付相关的测控、研发、设计、试验、检测、监造、航天系统集成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协调、技术咨询、空间飞行器全寿命周期服务,轨位(频率)申请、咨询、租赁服务,卫星有效载荷的合作、购销、租赁服务,航天产品运输、航天相关培训服务,航天产品设施和技术的展览展示及其他相关服务等。


  ……


  四、本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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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1-02-0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答疑运输公司,购买一台新车,经过折旧后剩余10万元,公司处理这台车的固定资产,车辆卖出给王先生收回现金6万元。问题1、卖出车台车 本公司需要给王先生开具什么发票?问题2、如果王先生在二手车交易市场缴税后直接落户,我公司还需要在开具发票吗?二手车的发票我公司是否可作为入账使用。 谢谢老师!

过户需凭《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才能到当地车管部门办理车辆过户的手续,所以销售车辆还需要单独企业把车辆销售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除了正常开具增值税专票或者普通发票申报缴税外,还需要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是任何企业都可以自行开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规定自2018年4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应当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所以只有这些企业才能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而企业销售给企业或者个人,就需要申请去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发票。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为一式五联计算机票。计算机票第一联为发票联,印色为棕色;第二联为转移登记联(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留存),印色为蓝色;第三联为出入库联,印色为紫色;第四联为记账联,印色为红色;第五联为存根联,印色为黑色。


存根联、记账联、入库联由开票方留存;发票联、转移登记联由购车方记账和交公安交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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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5-27
来源:三丰智汇

答疑我公司正常申报房产土地税,13年-19年由于政府原因企业一直没有生产经营,现申请减免19年度房产土地税,税务局答复说2012年有一笔40万的长期股权投资,因此不能申请减免。我公司的股权投资企业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并未有投资收益,请问老师有长期股权投资不能办理减免房产土地税吗?

涉及的优惠文件太多,根据总局发布的减免税代码表总结为这几大类可以减免房产税

第一类,与住房相关的优惠,一共有1项。即企事业单位向个人出租住房,房产税减按4%税率征收。


第二类,与非常规房屋相关的优惠,一共有4项。什么是非常规房屋呢?这里我把受灾的,毁损的、危险的、大修理停用的、基建临时房屋,以及地下建筑统一归类为非常规房屋,除了地下建筑根据用途是减征房产,其余的都是免征。


第三类,与特殊房屋相关的优惠,一共有4项。主要是指廉租房、公租房等性质比较特殊的房屋。


第四类,与三农相关的优惠,一共有2项。一个是农产品批发市场房屋,一个是农村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的房屋免税。


第五类,与科技教育相关的优惠,一共有6项。优惠主要是针对托儿所、幼儿园、学校、高校学生公寓、孵化器、科技园、众创空间等支持教育、科技的机构。


第六类,与医疗相关的优惠,一共有3项。血站、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免征,营利性医疗机构是免三年。


第七类,与金融相关的优惠,一共有3项。


第八类,与铁路运输企业相关的优惠,一共有3项。铁老大果然名不虚传,其他运输都没有这个优惠。


第九类,与转制改制相关的优惠,一共有4项。


第十类,与扶持企业相关的优惠,一共有5项。这里适用范围比较广需要重点关注的优惠有两条,一是企业困难减免,二是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房产税,财政部规定在50%范围内各省自行决定,目前全国都是顶格50%减征。


第十一类,与鼓励行业相关的优惠,一共有6项。主要是社区养老、居民供热、商品储备、体育场馆、大型客机制造等。


第十二类,与司法行政相关的优惠,一共有3项,分别是劳教单位、监狱、工商局集贸市场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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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06-02
来源:三丰智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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