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工会经费?

【回答】

2025年4月进入本年度工会经费第一个征期,需缴纳2024年四季度和2025年一季度工会经费。申报路径及方式如下: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通用申报(工会经费)】模块,选择缴费期限(以一个季度为一个缴费期限)确认后,可点击右侧我要填表或点击左侧“查看/编辑”,进入通用申报表(税及附征税费)。其中,必填项目为:①“征收品目”下拉选择工会经费;②“征收子目”下拉选择工会经费(申报);③“应税额”填写费款所属期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选择并填写后系统自动带出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税项×2%×40%),点击暂存或直接提交申报。申报成功,可点击“立即缴款”完成费款的缴纳。再次返回【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通用申报(工会经费)】界面,继续选择下一个季度的属期,同样步骤完成申报。

请注意:①《通用申报表(税及附征税费)》中务必选择征收子目:工会经费(申报),以确保按照8‰的费率征收。②如需补缴以前年度工会经费,返回【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通用申报(工会经费)】界面,按补缴年度选择费款所属期起止,按步骤申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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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5-4-25
来源:青岛税务

答疑最近网上都在疯传6月1号,500万以下销售额的个体户开店,增值税与个税核定1.5%,说6月1号实施,是否属实,请告知,并且说下,电商税个体户个税是否按时按照线下的5-35%累进?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五)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规定: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下同)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定期定额户)的税收征收管理。

第六条 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定期定额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额,可以采用下列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一)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二)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盘点库存情况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四)按照发票和相关凭据核定;

   (五)按照银行经营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测算核定;

   (六)参照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同规模、同区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核定;

   (七)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税务机关应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核定定额,增强核定工作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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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5-4-24
来源:浙江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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