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青环发[2018]253号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青海省部分行业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抽样测算方法[试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 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全面做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财税[2017]62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我厅结合实际,制定了《青海省部分行业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抽样测算方法(试行)》(以下简称《抽样测算办法》),本方法适用于我省无法进行实际监测或者物料衡算的采选矿、非金属矿物制品、家具等六行业的应税污染物当量数的确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青海省部分行业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抽样测算方法(试行)》.doc【附件请前往电脑端下载】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7月5日
法规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10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19年“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清单》的通告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部署,推进办税便利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拓展了2018年发布的《第一批“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清单》,整理成《2019年“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清单》,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2019年“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xls【附件请前往电脑端下载】
国家税务局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19年7月2日
法规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为切实贯彻落实新个人所得税法,确保新个人所得税法和各项政策精准落地,经研究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调整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7月17日前,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
联系人:蒋志慧电话:0971-8224093传真:0971-8014562
联系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西宁市城中区文化街11号,邮编810000)。
附件:
1.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调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2.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附件请前往电脑端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19年7月12日
法规国家税务总局西宁市税务局公告[2019]1号 国家税务总局西宁市税务局关于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核验的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决策部署,确保广大纳税人依法准确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市税务机关将随机选择部分已申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验并开展纳税辅导。
近期,税务机关将通过手机短信、个人所得税APP消息、电话或面谈沟通等方式与纳税人取得联系,请各位纳税人予以关注,如您通过上述方式收到税务机关的提示,请按照提示认真核实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存在错漏,请及时补充、修正。如有疑问,请拨打12366或0971-6153838、0971-6165897热线咨询。
感谢您对税务机关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西宁市税务局
2019年7月26日
法规青财综字[2019]827号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省级各部门、相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贯彻“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保障个人所得税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运用互联网、移动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推广运用财政电子票据,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提升财政票据监管水平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票据管理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青海省财政厅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向下级财政部门和财政票据使用单位转发并遵照执行,同时将改革工作情况及时反馈省财政厅。
联系人及电话:马小琴 0971-6145599
附件:青海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docx【附件请前往电脑端下载】
青海省财政厅
2019年6月4日
法规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19年“一次都不跑” 办税 事项清单》的通告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给纳税人带来最大便利,推进办税便利化,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根据现有电子税务局功能整理了《2019年“一次都不跑”办税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纳税人办理《清单》所列的涉税事项,可直接通过网络终端登陆我省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无须前去办税服务厅。
二、纳税人线上办理《清单》所列涉税事项时,应按要求在线提供所需报送资料。
三、纳税人线上办理《清单》所列涉税事项时,如有实名登记、三方协议等前置条件情形的,请先办理前置事项。
四、纳税人线上办理完成《清单》所列涉税事项后,需要事后补充提供纸质证明资料的,请按规定方式、期限补充报送。
附件:2019年“一次都不跑”办税事项清单.xls【附件请前往电脑端下载】
国家税务局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19年8月5日
法规青财税字[2019]1268号 青海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公布青海省2018年第三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各市、州、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规定,经非营利组织提出申请,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青海省医学会等14个非营利组织符合免税资格认定管理的有关条件,现予以公布。
请主管税务机关加强后续管理。
附件:青海省2018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第三批)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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