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规定:“第十六条 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一、印花税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有关事项 (三)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可以按季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可以按季、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山西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5号) 规定:“一、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纳税期限 (一)对已办理税务信息确认或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书立的应税合同,一般实行按季计征,对纳税人不经常发生的业务所书立的应税合同,可实行按次计征。 对未办理税务信息确认或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书立的应税合同,实行按次计征。 (二)对纳税人书立的应税产权转移书据,实行按次计征;对纳税人因业务需要频繁书立产权转移书据,可实行按季计征。 (三)对纳税人书立的应税营业账簿,实行按年计征。 (四)境外单位或个人书立的应税凭证,在境内有代理人的,其印花税纳税期限与其境内代理人保持一致;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其应税凭证按次申报缴纳印花税。 (五)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二、本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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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4-11-5
来源:山西税务

答疑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自行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选择并入综合所得或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回答】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7年12月31日前,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月度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举例:居民个人小刘2021年1月从单位取得2020年度全年绩效奖金48000元,2021年全年工资120000元,不考虑三险一金,无其他所得收入,专项附加扣除12000元。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

(1)如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48000元单独计税:

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48000÷12=4000(元)

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48000×10%-210=4590(元)

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0-60000-12000)×10%-2520=2280(元)

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4590+2280=6870(元)

(2)如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48000元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0+48000-60000-12000)×10%-2520=7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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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4-10-31
来源:北京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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