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老师,我们公司享受了财税2018年54号文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为了减少税会差异,我们账务处理直接就直接把折旧一次性折旧完了,全部计入了费用或者成本,这样的处理合不合适?不合适怎么处理?有没有什么会计准则要求?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 借进项税额 贷银行 一次性折旧处理:借成本或费用 贷累计折旧 补充:已经审计了,但也没有提出这块!老师,那现在应该怎么处理这些错账呢?怎么更正?后期的税会差异怎么调整呢?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答疑约当产量法下在产品的单位成本怎么算呢?不明白该除以谁,有一次投入的,有要约当的。谢谢 补充:谢谢老师 那比如月末在产品成本100000元,月末在产品100件。像老师举例的那种情况,有一次投入100的,有约当100*50%=50的,这种情况在产品单位成本怎么算呢?100000/100件嘛?(可是在产品总成本中也含有根据50件分摊的啊)谢谢
如果是一次投入材料的话,那么在产品的约当比例就是100%,也就是按照产成品的思路来处理;而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要按照企业规定的约当比例来进行核算,比如说50%,在产品期末100件,产成品200件,那么在产品约当产量就是100*50%=50,如果当期的直接人工是100万元,那么产成品应分摊的成本=100*200/(200+50)
答疑老师 合伙企业股东分红会计分录怎样编写?
1、 股东大会通过分红方案,宣告分红时: 借:利润分配-分配股利(派发现金和新股时,如果以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借方为盈余公积) 贷:应付股利(或应付利润) 实际派现时: 借:应付股利(或应付利润) 贷:银行存款 实际派发新股或转增股本时: 借:应付股利(或应付利润) 贷:股本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取得利润,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注意一下,这个不是按实际分得的利润来计算的,而是按合伙企业的账面利润来计算。也就是说,只要企业有利润,不管分不分,都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答疑企业之间借款利率是按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吗?不超过24%?关联企业之间呢?有没有风险
法律角度看,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24%法院不予支持。 税务角度看,财税[2008]12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一、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 (一)金融企业,为5:1; (二)其他企业,为2:1。 二、企业如果能够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三、企业同时从事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其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应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没有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的,一律按本通知第一条有关其他企业的比例计算准予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 四、企业自关联方取得的不符合规
答疑普通的商贸一般纳税人企业从市场购进鸡蛋销售出去,税率是9%还是0%?
根据 《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上述产品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 因此,商贸一般纳税人销售鲜蛋 是免征增值税的。
答疑成本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当被投资企业发生亏损时,如何做会计分录?
被投资方亏损时一般会计分录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冲抵上限) 长期应收款(如果投资方拥有被投资方的长期债权时,超额亏损应视为此债权的减值,冲抵长期应收款) 预计负债(如果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亏损承担连带责任的,需将超额亏损列入预计负债,如果投资方无连带责任,则应将超额亏损列入备查簿。) 将来被投资方实现盈余时,先冲备查簿中的亏损额,再作如下反调分录: 借:预计负债(先冲当初列入的预计负债) 长期应收款(再恢复当初冲减的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最后再恢复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答疑这个事项的会计分录借方是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吗?净资产账面价值就是所有者权益吗?是不是每年年末需要对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价值进行确认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股权的无偿划转属于赠送行为。在会计上通过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直接对受赠对象的捐赠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接受的捐赠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借:营业外支出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 接受方借:长期股权投资--捐赠股权投资 贷:资本公积--捐赠股权投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八)项所称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答疑集团的车辆给各子公司用,车辆费用发票开给集团,集团根据车辆适用情况将费用在各子公司分摊,问子公司可以根据分摊表入账吗?分摊的费用是否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这种是不能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 根据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与其他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发票外的其他外部凭证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在办法中规定的是 “劳务”,个人认为我们这种情况不适用第十八条的规定,分摊表是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的。建议再与咱们当地税务进行一下核实。
答疑老师好,我妈妈昨天在药房买药,中了1辆5万元的小轿车,需要交多少钱的税呢?
《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款所称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规定计算。” 偶然所得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收入额×20%
答疑请问怎么区分研发支出。费用话,资本化按照研发报告?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 三、开发支出的资本化:根据本准则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企业应该能够说明其开发无形资产的目的。 (三)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五)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对研究开发的支出应当单独核算,比如,直接发生的研发人员工资、材料费,以及相关设备折旧费等。同时从事多项研究开发活动的,所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合理的标准在各项研究开发活动之间进行分配;无法合理分配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除了看研发报告之外,还需要看实际的研发进展情况。满足上面五个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答疑子公司欠母公司款,没有钱归还的情况下,以一栋尚未取得房产土地证的房产抵顶欠款,会计上应该如何处理?需要缴纳哪些税?
虽然未取得房产土地证,但是我们之前对于这项房产也是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是吧? 那在抵顶欠款的时候,账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付账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需要缴纳增值税和印花税,产生的债务重组利得 也是需要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答疑两年半的租赁项目,年租金18万,月租金1.5万,按月支付,按月计提利息,利率是5。这个折现每月怎么算,是多少,
看您选择哪个折旧方法 1.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记折旧额均衡得分谈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月递减法,是指再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的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4.年数总和法 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答疑今年开红字发票,冲红了去年开票的的销售收入,税法上是冲今年的收入,会计上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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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红字冲回前期开具的发票: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 (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红字) 2、重新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蓝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 (蓝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蓝字)
答疑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直接核销用备案吗
应付账款可以直接核销,税务没有明确规定。 对于应收账款,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第九条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固定资产
答疑工程类账务处理中有一个‘劳务成本’这个一级科目,发生哪些个实务时归集在这个科目下?
劳务成本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对外提供劳务发生的成本。企业(证券)在为上市公司进行承销业务发生的各项相关支出,可将本科目改为“5201 待转承销费用”科目,并按照客户进行明细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提供劳务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发生的各项劳务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建造承包商对外单位、专项工程等提供机械作业(包括运输设备)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机械作业”科目。结转劳务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成或尚未结转的劳务成本。
答疑印花税缴纳的基数是什么?
如合同中分别列式了不含税金额和税额,按不含税金额。没分别列式则按含税金额。
答疑月饼公司给职工发月饼不是视同销售吗?那客运公司给员工的班车服务也应该视同销售啊?
您好。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注意这里提到的是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 ”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注意是货物。因此 月饼公司给职工发月饼要视同销售。
答疑工资里,包含项基本工资+绩效+房补+餐补+交通补,这里的房补餐补交通补助问题 1.这些补助,在计算全年平均工资时,申报社保工资基数,都是包含了的吗? 2.计提工资时,这三样补助是计入管理费用-工资科目呢?还是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贷方科目都是应付职工薪酬吗? 3.再麻烦,帮我写下,计提社保的分录和缴纳社保的分录,计提工资和发放工资的分录,确定下正确的写法。 麻烦一一回答下,谢谢!
您好,1.是包含了的。2.看员工属于哪个部门,进而计入对应的损益类科目。 3.计提社保分录: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其他应付款——社保 贷:银行存款 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社保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答疑制造业的范围如何界定?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号)的规定,制造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574-2017)确定。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574-2017)对制造业的行业范围进行了划分,企业可以根据从事的具体业务进行查询。在这项优惠政策实施期间,国家有关部门如果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从其规定。
答疑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标准申报的问答版 和A表有什么区别?
申报内容和效果一样,只是展现形式不同。A表适合有一定税收知识基础的纳税人,问答版适合对税收专业知识不太了解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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