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国税函[2007]3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应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失效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2007年1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以下简称: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全面推广以来,系统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较为突出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明确如下:

  一、货运发票打印要正确、完整

  (一)货运发票开具不规范、发票票面内容未打印在对应区域内、打印偏移和倾斜,会导致国税机关无法对抵扣联进行自动扫描认证,增加国税机关的认证工作量并给纳税人带来不便。开票单位要按要求正确地打印货运发票。

  (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的税控码为144位,票面打印4行每行36位符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代开)》的税控码为180位,票面打印为5行每行36位符号。发票开票单位应正确地设置打印机和页边距,确保税控码打印完整。

  二、抵扣联一律不加盖印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67号)第五条第(六)款明确要求“抵扣联一律不加盖印章”。目前,部分地区未严格执行国税函[2006]67号文件要求,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代开)》抵扣联上加盖各种印章,要立即纠正。

  三、关于主管税务机关代码

  货运发票抵扣联上加盖的印章,或者印章上的主管税务机关代码与抵扣联票面上实际打印的主管税务机关代码的不一致,与认证无关,国税机关应受理此类发票的认证业务。按照税务总局技术一体化的思路,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同时支持9位和11位的主管税务机关代码,《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代开)》可能出现9位或11位的主管税务机关代码,对11位主管税务机关代码发票国税机关不得拒绝认证。关于税务机关代码的新编制规则及使用要求,税务总局近期将发文明确。

  四、提高货运发票的扫描认证效率

  由于发票开具、保管不规范和扫描识别率不高等原因,货运发票抵扣联扫描后某些项内容可能识别有误,系统用红色突出显示异常项,操作人员应人工干预。对于无法认证的发票,特别是税控码打印不完整的发票,国税机关应退还发票并要求纳税人重新开具。税务总局将不断改进和完善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尽快提高货运发票扫描识别率,增强系统的易用性。

  五、按时升级,做好操作培训

  税务总局统一组织安排的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升级工作,各地应认真组织、及时落实。并要进一步加强货运发票税控系统的培训工作。

查看更多>
收藏
发文时间:2007-03-12
文号:国税函[2007]315号
时效性:全文失效

法规国税函[2007]3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韩税收协定第二议定书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我国与韩国税收协定(以下简称“中韩协定”)第二议定书已于2006年7月4日起生效执行。为便于理解和有利于各地执行,现对该议定书第一条的规定解释如下:

该条旨在防止纳税人不适当地享受税收协定的待遇。具体是指,作为缔约国一方居民的公司、信托或其他实体(以下简称“公司”),如果由非居民(不论一人或多人、个人或团体)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并且与其由本国居民所拥有或控制的情形相比,实质性地减少了所得税额,则该公司从缔约国另一方取得所得时,不能适用中韩协定。

但是,从事积极经营活动的除外。例如,某韩国公司的股东全部为其他国家居民(韩国的非居民),如果韩国税务机关在考虑和实施了法律规定的任何优惠措施之后,向该公司征收的所得税比该公司全部由本国居民拥有的情况下减少了50%,那么当该公司有来自中国的所得时,尽管其为韩国居民,也不能享受中韩协定待遇。但是,如果该公司在韩国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有至少90% 是来源于积极的贸易或经营行为而不是投资业务,则该公司有权适用中韩协定。

中韩协定第二议定书此条规定,是双方税务当局采用国际上防止税收协定滥用的经验所做的尝试。为使该条规定切实发挥其作用,执行中凡遇韩国居民公司申请享受中韩协定待遇(特别是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等条款的优惠)时,请在查验居民身份证明之外,注意了解其他相关信息。

查看更多>
收藏
发文时间:2007-03-16
文号:国税函[2007]334号
时效性:全文有效

法规国税函[2007]37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6年度“明天小小科学家”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执行国家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对青少年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在青少年科技爱好者中选拔和培养科技后备人才,鼓励他们立志投身于科学技术研究事业,教育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香港周凯旋基金会于2006年开展了第六届“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对内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普通中等学校高中三年级学生在近年来完成的优秀科技项目和科学研究项目进行奖励。

该活动2006年已评出一等奖10名,其中前3名获“明天小小科学家”称号,每名奖金10万元人民币,其中奖励学生个人5万元人民币,学生所在学校和辅导机构5万元人民币;其余7名每名奖金4万元人民币,其中奖励学生个人2万元人民币,学生所在学校和辅导机构2万元人民币;二等奖30名,每名奖金2万元人民币,其中奖励学生个人1万元人民币,学生所在学校和辅导机构1万元人民币;提名奖59名,奖励学生个人1000元人民币(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关于国务院部、委颁发的科学、教育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对学生个人参与2006年度“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获得的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附件:2006年度“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奖个人及学校和辅导机构名单

查看更多>
收藏
发文时间:2007-03-27
文号:国税函[2007]375号
时效性:全文有效

法规国税函[2007]40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6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山东、广东省(市)国家税务局,大连、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向所属企业提取2006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5]11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该公司2006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7356万元的总机构管理费。

其所属企业按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详见附件),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该公司提取的管理费年终如有结余,应并入该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税务总局上述三个文件的规定,在该公司及其所属企业进行年终纳税申报时,对其总机构管理费的提取、使用、税前扣除等有关事项进行严格审核和管理。


附件: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6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

image.png


查看更多>
收藏
发文时间:2007-04-04
文号:国税函[2007]406号
时效性:全文失效

法规 国税函[2007]40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取得政府补助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批复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耐驰(兰州)泵业有限公司政府补贴收入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请示》(甘国税发[2006]14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以下称企业)以各种方式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资产或非货币资产(以下称政府补助),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税务处理:

(一)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对取得的该项政府补助按接受投资处理,即接受的政府补助资产按有关接受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规定计价并可以计算折旧或摊销;该项政府补助资产的价值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除本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外,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该政府补助额不记入企业当期损益,但应对以该政府补助所购置或形成的资产,按扣减该政府补助额后的价值计算成本、折旧或摊销。

1.政府补助的资产为企业长期拥有的非流动资产;

2.企业虽以流动资产形式取得政府补助,但已经或必须按政府补助条件用于非流动资产的购置、建造或改良投入。

(三)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不属于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该政府补助额应计入企业当期损益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按本批复规定进行税务处理,涉及补税或者退税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四月五日

查看更多>
收藏
发文时间:2007-04-05
文号: 国税函[2007]408号
时效性:全文失效

法规国税函[2007]42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福建、江西、广西、广东省(区、市)国家税务局,大连、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6年起,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名单附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规定,在该公司总部所在地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按年度应纳所得税额60%的比例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三、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在每年年度纳税申报后,向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

四、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和检查。

五、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后生产经营年度中,因所属分支机构发生变化,需调整汇总范围、变更名称和调整预交税款比例的,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通知。

附件: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名单


image.png


查看更多>
收藏
发文时间:2007-04-16
文号:国税函[2007]429号
时效性:全文有效

法规国税函[2007]43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纳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关于调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合并纳税成员企业范围及预缴比例的请示》(中国石化财[2006]155号)。经研究,现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下属新增的全资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郑州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研发(北京)中心,从2006年起,作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的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年终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统一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原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一坪润滑油分公司更名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重庆分公司后,继续作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合并纳税成员企业,执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合并纳税有关政策。

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催化剂分公司下属新增的全资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催化剂北京燕山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催化剂上海分公司,从2006年起,作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催化剂分公司的合并纳税成员企业,执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催化剂分公司合并纳税有关政策。

三、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下属新增的全资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济南天然气管道管理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燃气分公司山东天然气销售营业部,从2006年起,作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的合并纳税成员企业,执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合并纳税有关政策。

四、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下属新增的全资单位,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从2006年起,作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的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年终由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统一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原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西北西安分公司更名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西北陕西分公司,原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东北沈阳分公司更名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东北辽宁分公司,继续作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合并纳税成员企业,执行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合并纳税有关政策。

五、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下属全资单位(包括新增单位)以前年度和2006年已经就地预交和超交的所得税,均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在北京统一抵减其2006年应交所得税。

六、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成品油销售企业租入经营并由各成品油销售企业统一核算的加油站的租赁经营所得,并入成品油销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各新增和变更名称合并纳税成员企业的所得税征收管理,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071号)的规定执行。


附件: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新增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image.png

image.png

查看更多>
收藏
发文时间:2007-04-19
文号:国税函[2007]438号
时效性:全文有效

法规 国税函[2007]44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6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北京、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湖北、广东、四川省(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2006年度管理费用向下属公司分摊的申请》(万字[2006]277号),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5]115号)的有关规定,核定该公司2006年度按8143万元的限额(详见附件)向其所属企业提取总机构管理费。

其所属企业在规定限额内上交的管理费,准予在税前据实扣除;超过规定限额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

该公司提取的管理费年终如有结余,应并入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上述三个文件的精神,在该公司及其所属企业进行年终纳税申报时,对其总机构管理费的提取、使用、税前扣除等有关事项进行严格审核和管理。


附件: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06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


image.png

查看更多>
收藏
发文时间:2007-04-22
文号: 国税函[2007]440号
时效性:全文失效

法规国税函[2007]50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度财产损失等税前扣除项目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安徽、江西、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甘肃省(区、市)国家税务局,青岛、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经研究,现对中国建银投资有限公司2006年度发生的财产损失等税前扣除项目税务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3号)和《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中国建银投资有限公司2006年度发生的财产损失准予税前扣除(财产损失清单见附件)。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应依据该公司报送的有关部门、机构鉴定确认的财产损失等税前扣除项目的证明资料,按规定逐笔逐项进行审查核实,如有不实,应调整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并依法补缴税款。

二、各地主管税务机关要协助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对该公司2006年度申报的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项目进行审查核实,如有不实,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和资料反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附件: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度财产损失等税前扣除项目明细表


序号项目名称代理行原值净值净损失

一、固定资产

1奥迪2.6北京市分行 635,000.00 19,050.00 19,050.00

2公爵帝轿车浙江省分行 12,000.00 5,127.74 5,127.74

3昌河面包青岛市分行 11,500.00 4,992.94 4,992.94

4摩托车广东省分行 13,800.00 414.00 414.00

5丰田面包车广东省分行 198,352.00 59,325.26 59,325.26

6华兴原二支行

职工宿舍湖南省分行 4,593,000.00 4,593,000.00 4,593,000.00

7田庄台办公楼辽宁省分行 190,000.00 112,032.12 112,032.12

8油城住宅楼辽宁省分行 203,546.50 152,746.97 152,746.97

9盘山家属房辽宁省分行 62,543.00 23,429.88 23,429.88

10盘山家属房辽宁省分行 13,000.00 3,676.18 3,676.18

11房屋吉林省分行 266,067.32 200,434.18 200,434.18

12白城市镇赉支行

土地吉林省分行 864,381.94 794,511.04 794,511.04

13宿舍吉林省分行 2,600.00 2,119.70 2,119.70

14新阳支行公企房黑龙江省分行 1,000,000.00 580,490.91 580,490.91

15方一安宿舍浙江省分行 23,388.00 7,919.42 7,919.42

16高井头宿舍安徽省分行72,649.50 49,698.72 49,698.72

17六安分行舒城支行

龙河宿舍 安徽省分行100,102.00 62,214.58 62,214.58

18六安分行舒城支行

东门宿舍安徽省分行20,000.00 11,524.88 11,524.88

19六安分行舒城支行

综合宿舍安徽省分行50,000.00 29,642.33 29,642.33

20六安分行舒城支行

储蓄综合楼安徽省分行68,800.00 36,047.41 36,047.41

21其他非营业用房

(广德)安徽省分行50,000.00 15,491.18 15,491.18

22月湖支行三角线

分理处营业房江西省分行 86,080.00 48,200.15 48,200.15

23鹰潭分行铜专职工

宿舍1号楼江西省分行 306,000.00 196,197.92 196,197.92

24林荫东路职工

宿舍楼江西省分行 130,410.00 104,581.36 104,581.36

25办公营业楼山东省分行 119,362.89 34,668.09 34,668.09

26食堂工程款湖北省分行 113,136.00 3,394.08 3,394.08

27友谊、供办

营业用房湖北省分行 4,542.51 223.32 223.32

28花果办中心所湖北省分行 48,869.30 34,099.87 34,099.87

29六化建所湖北省分行 140,000.00 113,277.10 113,277.10

30前进路分理处湖北省分行 82,966.92 15,090.41 15,090.41

31工业区储蓄所湖北省分行 150,000.00 116,097.33 116,097.33

32西街分理处湖北省分行 200,000.00 157,577.22 157,577.22

33咸安区支行车库湖北省分行 15,300.00 1,658.55 1,658.55

34咸安区支行建丰湖北省分行 18,243.53 10,218.57 10,218.57

35崇阳支行老宿舍房湖北省分行 72,074.79 58,939.14 58,939.14

36通城支行金三角

办公楼湖北省分行 848,300.00 684,479.82 684,479.82

37人民路支行住宅楼湖南省分行 428,571.43 292,101.59 292,101.59

38城东支行宿舍湖南省分行 1,582,794.00 47,483.82 47,483.82

39隆回支行中心所

营业房湖南省分行 218,000.00 126,476.70 126,476.70

40东茅岭岳阳楼所湖南省分行 410,000.00 248,537.15 248,537.15

41赫山支行江化

储蓄所湖南省分行 55,244.30 55,244.30 55,244.30

42赫山支行朝阳

储蓄所湖南省分行 159,588.11 159,588.11 159,588.11

43未房改宿舍

(公摊)、小电房 广东省分行 78,204.93 36,545.81 36,545.81

44未房改宿舍、

地下室、营业点广东省分行 478,779.33 364,470.84 364,470.84

45诗书路支行

营业用房广东省分行 1,098,340.00 493,344.57 493,344.57

46长堤支行营业用房广东省分行 270,590.20 82,836.14 82,836.14

47营业用房广东省分行 498,156.00 223,762.21 223,762.21

48鸿运花园广东省分行 800,700.00 800,700.00 800,700.00

49东亚大厦办公楼广东省分行 1,535,966.00 1,183,748.19 1,183,748.19

50中山五所办公楼广东省分行 255,000.00 160,063.08 160,063.08

51职工宿舍广东省分行 6,990,000.00 5,345,619.94 5,345,619.94

52湛江市坡头区

房地产开发公司广东省分行 1,500,000.00 1,500,000.00 1,500,000.00

53百园宿舍—在建

工程转入广东省分行 772,434.03 734,971.07 734,971.07

54清远市分行

清新支行本部宿舍广东省分行 75,177.98 53,227.88 53,227.88

55清远市分行宿舍广东省分行 52,500.00 46,195.00 46,195.00

56紫微花园深圳分行 796,317.77 578,423.14 578,423.14

57蛇口太子路

光龙大厦首层深圳分行 663,618.80 403,842.16 403,842.16

58蛇口太子路

光龙大厦首层深圳分行 1,501,400.00 869,463.65 869,463.65

59蛇口太子路

光龙大厦首层深圳分行 794,861.63 452,967.61 452,967.61

60蛇口太子路

兴龙大厦首层深圳分行 1,182,829.80 639,236.24 639,236.24

61防城支行宿舍广西区分行 2,806.94 1,325.05 1,325.05

62建行龙滩支行

职工公寓楼广西区分行 254,400.00 173,860.70 173,860.70

63合浦丰门岭房产广西区分行 250,000.00 132,797.97 132,797.97

64黔南分行本部

河滨路宿舍贵州省分行 18,500.00 12,016.90 12,016.90

65建行白银市分行

人民路住宅楼甘肃省分行 18,611.72 11,349.11 11,349.11

66秦城大众路住宅甘肃省分行 119,678.00 101,670.74 101,670.74

67原信用社职工住宅甘肃省分行 504,095.57 504,095.57 504,095.57

68安西县支行支行

家属院甘肃省分行 82,522.45 42,192.62 42,192.62

69临夏州分行住宅楼甘肃省分行 359,362.89 10,780.89 10,780.89

70兰西储蓄所甘肃省分行 217,229.15 171,564.69 171,564.69

71培训用房甘肃省分行 338,238.00 314,761.10 314,761.10

72大同大庆路分理处

营业用房山西省分行 171,000.00 120,354.58 120,354.58

73郊区支行政府

储蓄所山西省分行 136,287.10 105,490.06 105,490.06

74高平支行宿舍楼山西省分行 167,000.00 125,394.40 125,394.40

75五台职工宿舍楼山西省分行 1,810,000.00 1,373,214.01 1,373,214.01

76分行本级八一路

宿舍山西省分行 102,337.95 73,750.17 73,750.17

77原隰县支行储蓄所

营业用房山西省分行 17,200.00 7,432.16 7,432.16

78河西支行古交支行

宿舍山西省分行 176,803.98 130,783.39 130,783.39

79农业路5#11#河南省分行 87,958.74 52,551.17 52,551.17

80原新区支行办公室

改造河南省分行 92,500.00 77,044.80 77,044.80

81安阳分行供销社

家属楼河南省分行 28,965.00 12,895.28 12,895.28

82中州支行中州路

安阳大学家属楼河南省分行 650,000.00 479,255.54 479,255.54

83职工住房

(王书奎)河南省分行 179,999.40 125,913.00 125,913.00

84职工住房(段冰)河南省分行 189,993.00 141,213.18 141,213.18

85安阳分行相州支行

西环城分理处河南省分行 8,543.03 7,852.43 7,852.43

86吉利支行老办公楼河南省分行 589,150.80 246,265.16 246,265.16

87吉利支行老家属楼河南省分行 502,364.80 191,425.14 191,425.14

88吉利支行办公楼河南省分行 42,521.76 39,084.66 39,084.66

89嵩县支家属楼河南省分行 1,000.00 930.70 930.70

90三门峡分行灵宝市

支行故县分理处营业楼河南省分行 292,100.00 228,367.67 228,367.67

91清产核资河南省分行 390,000.00 242,359.04 242,359.04

92漯河分行郾城县

支行宿舍楼河南省分行 194,000.00 102,473.35 102,473.35

93漯河分行临颍

新城路宿舍楼河南省分行 1,148,000.00 954,672.93 954,672.93

94确山宿舍楼河南省分行 410,000.00 256,659.90 256,659.90

95正阳建行南家属楼河南省分行 1,530,000.00 1,285,095.07 1,285,095.07

96土地辽宁省分行 370,470.40 370,470.40 370,470.40

97住宅用地辽宁省分行 676,922.00 676,834.40 676,834.40

98土地浙江省分行 200,150.00 200,150.00 200,150.00

99土地转让金湖北省分行 68,000.00 68,000.00 68,000.00

100商业用地湖北省分行 2,210,000.00 2,210,000.00 2,210,000.00

101重估增值湖北省分行 740,000.00 740,000.00 740,000.00

102皂市大桥所土地湖北省分行 18,000.00 11,325.50 11,325.50

103黄冈西湖二路土地湖北省分行 846,247.92 624,032.39 624,032.39

104中国建设银行荆门市

分行土地湖北省分行 843,706.50 622,158.51 622,158.51

105土地湖南省分行 290,000.00 290,000.00 290,000.00

106支行土地湖南省分行 472,600.00 472,600.00 472,600.00

107中山三乡前陇

工业用地广东省分行 118,000.00 118,000.00 118,000.00

108金华新村广东省分行 1,600,000.00 1,600,000.00 1,600,000.00

109开阳县支行土地贵州省分行 42,135.20 40,028.30 40,028.30

110新华中路28号土地甘肃省分行 783,355.90 727,484.20 727,484.20

111嘉峪关铁路支行

土地甘肃省分行 79,000.00 75,168.40 75,168.40

112万荣行土地山西省分行 19,900.00 18,931.90 18,931.90

113安阳分行园

南路支行河南省分行 4,889.00 4,652.00 4,652.00

114濮阳分行柳屯支行

马寨矿土地河南省分行 1,400.00 1,334.46 1,334.46

115金水支行

行政区支行河南省分行 2,329.80 2,216.70 2,216.70

116金水支行政

六一分理处河南省分行 314,300.00 298,811.20 298,811.20

117洛阳分行孟津支行

94年征家属院土地河南省分行 747,000.00 303,914.70 303,914.70

118洛阳建行土地河南省分行 7,549,000.00 5,347,288.70 5,347,288.70

119洛阳分行营业部

土地使用权河南省分行 6,963,169.37 2,856,801.41 2,856,801.41

120洛宁支行家属楼河南省分行 139,500.00 86,930.50 86,930.50

121洛阳建行

土地使用权河南省分行 5,403,097.48 3,715,165.06 3,715,165.06

122栾川支行土地河南省分行 60,000.00 60,000.00 60,000.00

123平顶山分行本部河南省分行 2,590,000.00 677,644.44 677,644.44

124土地河南省分行 44,170.00 41,492.20 41,492.20

125东风路支行西秦汉路

豫西水泥厂对面土地河南省分行19,175.10 19,175.10

126陆川支行温汤

宿舍用地广西区分行 677,821.21 677,821.21

127揭东支行

营业用房用地广东省分行 805,880.90 805,880.90

128新绛支行旧

办公房用地山西省分行 19,960.26 19,960.26

129固定资产处置损失本部  14,259,976.66

固定资产小计77,265,604.36 54,882,607.54 69,142,584.20

二、长期待摊费用

130中山中路综合楼

外墙装修广西区分行 11,378.63 11,378.63

131高新营业厅装修广西区分行 38,611.92 38,611.92

132北专监控四川省分行 451.80 451.80

133一专监控系统四川省分行 14,239.88 14,239.88

134北专监控系统四川省分行 10,388.96 10,388.96

135一支行宿舍

锅炉维修江西省分行 3,365.64 3,365.64

136前进分理处装修费广东省分行 191,050.72 191,050.72

137城区汾江支行

2003年装修费广东省分行 302,433.88 302,433.88

138南海大沥支行

2003年装修费广东省分行 428,909.27 428,909.27

139高明协华办

2002年装修费广东省分行 108,792.74 108,792.74

140长期租赁费-大楼办广东省分行 362,729.34 362,729.34

141其他长期待摊费用

—金库门改造广东省分行 150,423.19 150,423.19

142其他长期待摊费用

—沙发、茶几广东省分行 21,338.06 21,338.06

143榕城支行马牙

办事处安防改造费广东省分行 12,368.36 12,368.36

144监控安装费广东省分行 7,954.05 7,954.05

145监控安装费广东省分行 8,409.66 8,409.66

146租入网点装修费深圳分行 48,131.41 48,131.41

147租入网点装修费深圳分行 35,859.30 35,859.30

148租入网点装修费深圳分行 99,450.41 99,450.41

149租入网点装修费深圳分行 117,991.73 117,991.73

150租入网点装修费深圳分行 249,959.20 249,959.20

151其他长期待摊费深圳分行 20,331.18 20,331.18

152其他长期待摊费深圳分行 50,632.98 50,632.98

153其他长期待摊费深圳分行 52,589.82 52,589.82

154监控设备及安装费深圳分行 1,235.16 1,235.16

155监控设备及安装费深圳分行 72,047.40 72,047.40

156监控设备及安装费深圳分行 30,636.51 30,636.51

157“山东证券交易厅”

装修山东省分行 17,987.18 17,987.18

158老东门所改造山东省分行 24,582.16 24,582.16

159市中营业大厅装修山东省分行 229,960.16 229,960.16

160市中金融超市装修山东省分行 21,472.92 21,472.92

161浠水支行丽文分理处

装修费用湖北省分行 32,947.91 32,947.91

162仙游建设所装修福建省分行 34,848.85 34,848.85

163天潼路支行装修建行上海分行 277,056.47 277,056.47

164储蓄所装修陕西分行 18,005.26 18,005.26

165储蓄所装修陕西分行 594.32 594.32

166侯马望桥街分理处

营业用房装修山西省分行 97,446.68 97,446.68

167装修工程费山西省分行 85,136.76 85,136.76

168显示屏工程山西省分行 5,565.68 5,565.68

169空调工程山西省分行 4,132.03 4,132.03

170空调工程山西省分行 2,499.98 2,499.98

171办公配置山西省分行 59,189.52 59,189.52

172装修工程费山西省分行 28,333.01 28,333.01

173广厦行监控系统

改造辽宁省分行 7,723.81 7,723.81

174网点装修湖南省分行 249,999.16 249,999.16

175鸿雁分理处装修湖南省分行74,999.50 74,999.50

176城西支行装修湖南省分行 8,242.08 8,242.08

177城西支行招牌湖南省分行 2,387.96 2,387.96

178南庄支行

毕马威办证费广东省分行 3,533.23 3,247.63 3,247.63

179办证费广东省分行 1,135.00 1,043.20 1,043.20

180办证费广东省分行 19,854.00 18,249.00 18,249.00

181秦城忠武巷新所

装修甘肃省分行 97,643.82 89,750.82 89,750.82

182周口分行三川支行川汇

分理处装修河南省分行 191,300.00 169,606.70 169,606.70

183南阳分行天山路家属院

办证费河南省分行 18,730.00 17,821.60 17,821.60

184南阳分行第二支行

办公楼办证费河南省分行 20,000.00 19,030.10 19,030.10

185铁西支行南营业楼

办证河北省分行 1,800.00 1,654.50 1,654.50

186装修费湖北省分行 24,000.00 20,502.12 20,502.12

187舞钢支行石漫滩

分理处装修河南省分行 190,000.00 174,641.80 174,641.80

188三门峡分行灵宝支行

家属楼(办证)河南省分行 1,120.00 1,065.70 1,065.70

长期待摊费用小计569,116.05 4,251,435.77 4,251,435.77

三、担险委托贷款

189上海华星影视

贸易公司上海分行5,500,000.00 5,500,000.00 5,500,000.00

190上海福利达服饰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2,500,000.00 2,500,000.00 2,500,000.00

191上海玩具十七厂上海分行1,724,948.00 1,724,948.00 1,724,948.00

192上海之地贸易发展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3,720,000.00 3,720,000.00 3,720,000.00

193大上海国际会所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5,562,522.24 15,562,522.24 15,562,522.24

194上海嘉进企业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5,000,000.00 15,000,000.00 15,000,000.00

195上海新亚金属

工艺厂上海分行65,000.00 65,000.00 65,000.00

196蒲江县乡镇企业

供销公司四川分行2,000,0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197四川邻水县炼油厂四川分行80,000.00 80,000.00 80,000.00

198四川邻水县

造纸总厂四川分行40,000.00 40,000.00 40,000.00

199四川精工机械

二分厂四川分行230,000.00230,000.00 230,000.00

200四川精工机械四分厂四川分行65,000.00 65,000.00 65,000.00

201邻水县五金电器厂四川分行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202邻水县金属

回收公司四川分行30,000.00 30,000.00 30,000.00

203奉节县氮肥厂重庆分行2,000,0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204广东和平县水泥厂广东分行3,076,000.00 3,076,000.00 3,076,000.00

205海南省纺织工业

总公司海南分行4,000,000.00 4,000,000.00 4,000,000.00

206海南省轻工机械

工业公司海南分行5,200,000.00 5,200,000.00 5,200,000.00

207通什市水泥厂海南分行530,000.00 530,000.00 530,000.00

208上海嘉定区

玉兰庄园上海分行927,873.30 927,873.30 927,873.30

209上海天丰商贸公司上海分行2,000,0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210上海怡达服装厂上海分行237,882.54 237,882.54 237,882.54

211上海九统实业(集团)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4,300,000.00 4,300,000.00 4,300,000.00

212上海富尔莱

实业公司上海分行316,500.00 316,500.00 316,500.00

213上海天富房地产

发展公司上海分行5,000,000.00 5,000,000.00 5,000,000.00

214邻水县节园宾馆四川分行170,000.00 170,000.00 170,000.00

215四川省华东

玻璃钢厂四川分行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16广东五华县

汽车螺丝厂广东分行5,000,000.00 5,000,000.00 5,000,000.00

217上海曙光特种

合成材料厂上海分行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218上海沿山汽车发展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5,000,000.00 15,000,000.00 15,000,000.00

219上海环中塑胶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237,000.00 237,000.00 237,000.00

220上海杰宝汽车清洗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500,000.00 1,500,000.00 1,500,000.00

221湖南省第二纸板厂湖南分行1,800,000.00 1,800,000.00 1,800,000.00

222邵阳市水泥厂

扩建办湖南分行4,000,000.00 4,000,000.00 4,000,000.00

223玉溪市粮贸大楼云南分行2,000,0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224浙江嘉善工业

供销公司上海分行240,000.00 240,000.00 240,000.00

225江苏宜钢集团公司江苏分行7,290,000.00 7,290,000.00 7,290,000.00

226哈尔滨纪元房地产

综合开发公司黑龙江分行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227黑龙江省糖业公司黑龙江分行2,936,021.60 2,936,021.60 2,936,021.60

228汕头经济特区广澳

企业发展公司广东省分行5,450,000.00 5,450,000.00 5,450,000.00

229腾冲县龙江糖厂云南分行2,011,382.90 2,011,382.90 2,011,382.90

230新时代通讯

器材公司黑龙江分行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231克山医药原材料厂黑龙江分行1,487,501.78 1,487,501.78 1,487,501.78

232腾冲县蒲川煤矿云南分行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233黑龙江省毛纺厂黑龙江分行4,658,209.86 4,658,209.86 4,658,209.86

234广东省广宁
华宁陶瓷厂
广东省分行2,000,0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担险委托贷款合计134,105,842.22 134,105,842.22 134,105,842.22

四、股权投资处置损失

235股权投资处置损失  3,886,756.46

财产损失总计211,940,562.63 193,239,885.53 211386618.68  

查看更多>
收藏
发文时间:2007-05-16
文号:国税函[2007]500号
时效性:全文失效

法规国税函[2007]51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增值税失控发票数据采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失效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本法规自2020年2月1日起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据统计,近期增值税失控发票快速反应机制数据库中一些地区失控发票的比例较高。经初步核查,其主要原因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个别地区违反规定将不属于失控发票范围的发票录入到失控发票数据库;二是一些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税务注销手续从而形成失控发票;三是个别企业丢失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金税卡形成失控发票。为了保证增值税失控发票快速反应机制的健康运行,提高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充分发挥这一系统在打击发票犯罪方面的作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比对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4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增值税失控发票快速反应机制的通知》(国税发[2004]123号)规定的失控发票范围采集失控发票数据,不得擅自扩大失控发票的范围。对于一些尚未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或缴纳税款的企业,应当按照“一窗式”管理流程进行严格核查处理,只有稽查部门确认企业已经走逃的,才能按照上述规定将其发票列为失控发票。对于擅自扩大范围采集失控发票数据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及部门领导的责任。

二、要加强注销税务登记企业的发票收缴工作。对于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缴销其库存未用的纸质发票,督促企业进行防伪税控报税,防止产生失控发票。

三、要加强宣传和辅导,进一步提高企业防伪税控系统安全管理的意识,加强金税卡的管理,防范丢失和被盗。

查看更多>
收藏
发文时间:2007-05-23
文号:国税函[2007]517号
时效性:全文失效
1... 975976977978979980981982983984985 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