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的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
《关于修订1994年7月18日在新德里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的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于2018年11月26日在新德里正式签署。中印双方已完成《议定书》生效所必需的各自国内法律程序。《议定书》于2019年6月5日生效,在中国适用于2020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纳税年度中取得的所得,在印度适用于2020年4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财政年度中取得的所得。
《议定书》文本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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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发改财金[2019]1104号 关于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任务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最高人民法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人民银行
国资委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银保监会
证监会
2019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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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25号 《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九批]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九批)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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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9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六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考察的通告
第六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工作已完成个人报名、推荐、笔试、素质和业绩评价、面试工作环节。经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共确定167人作为考察对象(名单见附件)。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将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请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具体考察时间,将由考察组通知相关单位。在考察过程中发现不具备培养资格的,将不予录取。
考察期间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联系人: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人才管理处郭晓进、岳霖,电话:010-63418256、63418563;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领军人才培养处陈琛,电话:010-61986695
邮政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邮编:100038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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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发改财金[2019]1276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关于印发《2019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部门和单位、审计署,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部署,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使宏观杠杆率得到有效控制。经国务院同意,现将《2019年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任务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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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中税协发[2019]40号 关于印发《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规范基本指引[试行]》等二十项执业规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规范税务师行业执业行为,推动行业涉税专业服务标准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行业实际,中税协组织制订了《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规范基本指引(试行)》等二十项执业规范。经中税协常务理事通讯表决通过,现予发布。
请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税务师事务所对上述指引认真学习研究并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中税协(业务准则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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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文旅产业发[2019]94号 文化和旅游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布2018年通过认定动漫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和旅游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根据《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18年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请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认真做好“动漫企业证书”的发放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进行年审。符合条件的动漫企业,可按照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9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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