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个人销售二手住房,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的房屋原值如何确定?

问题:

个人销售二手住房,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的房屋原值如何确定?

答复:

房屋原值具体为:

(1)商品房:购置该房屋时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2)自建住房:实际发生的建造费用及建造和取得产权时实际交纳的相关税费。

(3)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原购房人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按规定交纳的土地出让金。

(4)已购公有住房:原购公有住房标准面积按当地经济适用房价格计算的房价款,加上原购公有住房超标准面积实际支付的房价款以及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或原产权单位)交纳的所得收益及相关税费。

(5)城镇拆迁安置住房:

①房屋拆迁取得货币补偿后购置房屋的,为购置该房屋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②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③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除取得所调换房屋,又取得部分货币补偿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和交纳的相关税费,减去货币补偿后的余额;

④房屋拆迁采取产权调换方式,被拆迁人取得所调换房屋,又支付部分货币的,所调换房屋原值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明的价款,加上所支付的货币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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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3-8-30
来源:湖北税务

答疑向境外支付外汇资金,哪些情形无需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问题】

若境内机构或个人向境外支付外汇资金,请问哪些情形无需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回答】

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支付下列外汇资金,无需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一)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的差旅、会议、商品展销等各项费用;

(二)境内机构在境外代表机构的办公经费,以及境内机构在境外承包工程的工程款;

(三)境内机构发生在境外的进出口贸易佣金、保险费、赔偿款;

(四)进口贸易项下境外机构获得的国际运输费用;

(五)保险项下保费、保险金等相关费用;

(六)从事运输或远洋渔业的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的修理、油料、港杂等各项费用;

(七)境内旅行社从事出境旅游业务的团费以及代订、代办的住宿、交通等相关费用;

(八)亚洲开发银行和世界银行集团下属的国际金融公司从我国取得的所得或收入,包括投资合营企业分得的利润和转让股份所得、在华财产(含房产)出租或转让收入以及贷款给我国境内机构取得的利息;

(九)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提供的外国政府(转)贷款(含外国政府混合(转)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下的利息。本项所称国际金融组织是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国际开发协会、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组织、欧洲投资银行等;

(十)外汇指定银行或财务公司自身对外融资如境外借款、境外同业拆借、海外代付以及其他债务等项下的利息;

(十一)我国省级以上国家机关对外无偿捐赠援助资金;

(十二)境内证券公司或登记结算公司向境外机构或境外个人支付其依法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息收入及有价证券卖出所得收益;

(十三)境内个人境外留学、旅游、探亲等因私用汇;

(十四)境内机构和个人办理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项下退汇;

(十五)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

(十六)财政预算内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贸易非经营性付汇业务;

(十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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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3-8-30
来源:中国税务报

答疑如何办理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问题】

如何办理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回答】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 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 万美元)符合条件的,应向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首次对境外企业支付时,需为境外企业办理组织临时税务登记。

备案方式一:办税服务大厅

提供《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和加盖公章的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外文文本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 或《容缺办理承诺书》(纳税人可自主选择容缺办理,签署《容缺办理承诺书》,承担未履行承诺的相关责任,并在 20 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该业务全城通办,第三税务分局、宝安区局第三税务所办税服务厅除外。

备案方式二:电子税务局

1. 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证明开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新增〕或〔首页〕-〔套餐业务〕-〔国际税收套餐〕-〔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新增〕;

2. 填写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信息。进入新增界面后,依次正确填写境内支付人信息、境外收款人信息、合同(协议)信息、支付币种及金额信息等。

3. 上传附报资料。对同一笔合同需要多次对外支付的,仅需在首次付汇前办理税务备案,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为必报。

4. 预览提交。进入系统界面后,对《备案表》和附报资料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按钮。

5. 完成备案。申请一旦提交成功,系统自动生成备案表编号及验证码,同时向经办人发送短信,纳税人凭备案表编号及验证码前往指定银行付汇即可,无须打印纸质资料。如果同一笔合同已经办理过支付备案,后续支付时您仅需持首次支付备案的备案表编号及验证码前往对应银行办理,银行将调取您的首次支付备案信息为您办理付汇事宜。如果您的备案信息有变化,您可以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修改,相关修改内容也将同步更新给银行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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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3-8-30
来源:深圳市税务局

答疑领取初级会计证书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问题】

领取初级会计证书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回答】

各地初级会计考试管理要求不同,领证时间和需提供的材料也不尽相同,以下为往年初级会计证书领取所需材料,仅供大家参考。

(一)成绩合格单:可能部分地区需要成绩单,可以准备一份,有备无患。

(二)毕业证:考生本人具备报名资格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部分地区还要求提供复印件,可以提前准备好,以备不时之需。

(三)身份证: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代领需同时提供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四)报名信息表: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报名信息表上可以不加盖公章。

(五)照片: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一寸和二寸照片。

(六)考试合格登记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具体表样下载及张数会在当地证书通知上会注明)。

(七)工本费用:有些地方会收取办理证书的工本费用,可以随身带些零钱。

注意:上述材料领证时可能不需要全部携带,具体以各地区财政部门通知为准。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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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3-8-30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答疑银行持有的抵债不动产可以减免房产税吗?

【问题】

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抵债不动产可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回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5号)规定:“四、各地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授权和本地实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抵债不动产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本公告所称抵债不动产、抵债资产,是指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或仲裁机构仲裁的抵债不动产、抵债资产。其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抵债不动产、抵债资产,限于其承接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债权涉及的抵债不动产、抵债资产。

六、本公告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及政策性银行;所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指持有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颁发的《金融许可证》的资产管理公司。

七、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8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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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3-8-29
来源:12366纳税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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