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申请条件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特殊困难:
1.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
2.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二)便民措施
疫情防控期间,本市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办理。申请时,纳税人需提交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复印件,考虑到疫情影响,提供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申请当日余额的电子截屏、照片等即可。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若发现纳税人报送材料存在真实性和合法性问题,税务机关将采取相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