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我们单位是酒店行业,厨房采购货物有水果、蔬菜、肉蛋类、牛奶、米面、杂粮、调味品、油等散装袋装盒装的都有,以上物品除了肉类、蔬菜免税,还有什么是免税的?

根据财税[2012]75号:一、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上述产品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


  根据财税[2011]137号:一、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见附件)执行。


  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


  所以您公司从批发门市购入的肉、蛋、蔬菜属于免税产品,水果、牛奶、粮油、调味品不属于免增值税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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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17-07-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答疑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般纳税人,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应提供哪些资料?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纳税人按上述规定扣除拆迁补偿费用时,应提供拆迁协议、拆迁双方支付和取得拆迁补偿费用凭证等能够证明拆迁补偿费用真实性的材料。


  具体参考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被拆迁单位或个人签订的拆迁协议。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被拆迁单位或个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用的转账付款凭据。


  (三)被拆迁单位或个人通过银行账户(户名应与拆迁协议上的被拆迁单位或个人名称相同)收取房地产开发企业拆迁补偿费用的转账收款凭据。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被拆迁单位或个人通过拆迁协议约定以实物兑付方式支付拆迁补偿费用的(须在拆迁协议中注明拆迁补偿费用标准和实物作价),应提供实物移交的相关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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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17-07-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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