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弥补以前年度的那个表里,当年是亏损的,当年可以填数的那个栏里的数怎么是当年亏损数的双倍呢?
根据A106000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第6行第2列=表A100000第19-20行。因此,主表19行小于零,按负数填入《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第6行第2列,是系统自动生产的数据。
答疑18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业务招待费调增了,那么17年的账务上该怎么处理,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资料“18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业务招待费调增了,那么17年的账务上该怎么处理,会计分录该怎么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业务招待费调增,此项业务属于税会差异,不需要作会计处理;如果涉及纳税调整补缴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答疑B公司和C公司同属于A公司子公司,本年度,A公司将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无偿划转注资到C公司确认投资收益500万元,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
一、会计处理。B公司和C公司同受A公司控制,那么A公司将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无偿划转注资到C公司属于集团内部交易,会计上不应该确认投资收益。A公司账务处理 借:资本公积 贷:长期股权投资二、增值税处理。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包括划转)不是增值税应税项目,三、企业所得税处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规定:(一)100%直接控制的母子公司之间,母公司向子公司按账面净值划转其持有的股权或资产,母公司获得子公司100%的股权支付。母公司按增加长期股权投资处理,子公司按接受投资(包括资本公积,下同)处理。母公司获得子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计税基础确定。如符合上述政策进行特殊性税务重组相关备案。四、印花税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股权转让按照财产转移书据项目按产权转移书据记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答疑营业成本包含期间费用和营业外支出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有勾稽关系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31号 (一)按实际利润额预缴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收入。本行主要列示纳税人营业收入数额,不参与计算。2.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成本。本行主要列示纳税人营业成本数额,不参与计算。3.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利润总额。本行数据与利润表列示的利润总额一致。因此,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成本。本行主要列示纳税人营业成本数额,不参与计算,不包含期间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第2行“营业收入”、第3行“营业成本”、第4行“利润总额”无勾稽关系。
答疑事业单位向企业拨款该怎么做账务处理?
事业单位如果代表政府向企业拨款,企业收到款项按政府补助处理,否则按接受捐赠处理,计入营业外收入。
答疑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将#1炉电除尘电场区灰斗内的积灰全部放到地面后,再用人工将#1炉电袋除尘器室内零米积灰清理至室外,最后用机械倒运至储灰场。增值税适用税目及税率?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资料,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因此,电除尘事故放灰及清灰倒运项目适用其他现代服务,税率6%。
答疑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属于科技型公司,技术服务类。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由于每个月金额也不多,所以想一次性计提,请问如何记账,对企业所得税年报有什么影响吗
一、会计上一次性计提折旧是分月计提会计处理相同。二、根据现行税收政策加速折旧属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如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8号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75号,税收上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或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含)的,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全额扣除。如存在折旧上的税会差异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答疑关于转包工程所得税的问题:我有一个工程是600万,我将土建部分转包给了另一个建筑公司,转包金额400万,我们都是一般纳税人,所得税在地税是核定征收的,对方给我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00万,我给甲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00万,对方针对400万缴纳2.25%的所得税,我可不可以只缴纳差额部分(200万)的2.25%的所得税呢,如果可以有没有什么政策依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规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有两种,一是查账征收,二是核定征收。查账征收是企业能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帐簿,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支出,能完整保存帐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具备上述条件实行查账征收,具体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进而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核定征收即不符合查账征收条件,如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等情况,税务机关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所得税。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因此,查账征收方式的企业可以将分包工程作为施工成本在税前扣除,实行按收入及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依据收入总额600万及应税所得率、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不能扣除分包的400万元计算。
答疑两处工资薪金所得怎么申报个税,对于两处的所得保险按照什么基数缴纳?怎么能合理避个税和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在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税法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得的,同项所得合并计算纳税。因此,如果贵公司为雇用单位,由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税法法规减除费用(3500元/月),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对支出部分进行明细申报;另一处支付的工资、薪金单位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对支出部分进行明细申报。纳税人(个人),应持两处支付单位提供的原始明细工资、薪金单(书)和完税凭证原件,选择并固定到一地税务机关申报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汇算清缴其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二、两处工资分别由支付单位计入工资总额进行申报缴纳统筹部分社保费。
答疑个人或企业平价转让购入的房产是否要交增值税。还会涉及交什么税?对于受让方除承担契税、印花税外,还交其他税吗?
一、根据第四十四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一)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二)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三)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以谋取税收利益为主要目的,通过人为安排,减少、免除、推迟缴纳增值税税款,或者增加退还增值税税款。因此,个人或企业平价转让房产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规定确定销售额征收增值税。二、转让房产涉及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受让方涉及契税和印花税。
答疑有一个废业单位的车,因为需要车检就把车的手续落户到我单位了。但产权没真正变更。现在过了六年了,这台车就要给我们单位了。评估价格是13.5万,当时账面价格是35万~由于对方已经废业,我们现在要入账得怎么入
贵公司如果没有付该汽车的对价的话,一是固定资产盘盈处理;二是按接受捐赠处理,按照评估价值入固定资产,同时确认营业外收入。
答疑不含税进货可以含税卖吗?白条可以入库提成本吗?
不含税进货可以含税卖;白条可以入库会计上可以提成本,但税前不得扣除。
答疑出租库房租金10万,18年3月到19年3月,借现金10万,贷预收账款97087.38,应交税费2912.62,我家是小规模,填增值税报表时该如何填报
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第6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销售、出租不动产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填报本期数97087.38元;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填写本期按征收率计算缴纳的应纳税额。填报2912.62元。
答疑未取得发票列支成本,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填列调整表中那个项目中
未取得发票列支成本填报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扣除类调整项目对应栏次中,无法确定的在(十七)其他栏次调整。
答疑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偶尔转让不动产的收入,是否计入一般纳税人销售额500万的标准?如果是属于旅游服务或者劳务派遣服务等可以差额征税情形的,其标准是按照差额前的销售额确认还是差额后的?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答疑建安合同的副本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5号)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的已缴纳印花税凭证的正本遗失或毁损,而以副本替代的,即为副本视同正本使用,应另贴印花。
因此,符合上述规定的建安合同副本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疑企业创办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土地是否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第一条规定,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因此,企业创办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土地符合上述规定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疑企业承租商铺后将其转租,是否要缴纳房产税?
答:根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转租收入不征收房产税的通知》(琼地税函〔2006〕299号)的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承租者承租房产后再转租的,由于转租者不是产权所有人,因此对转租者取得的房产转租收入不征收房产税。
答疑企业向无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因此,企业向无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符合上述规定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疑投资企业撤回投资,取得的资产是否需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五条规定,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企业不得调整减低其投资成本,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损失。
因此,投资企业撤回投资,取得的资产需要根据上述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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