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单位不安排休年假又不按规定给予工资,该怎么办?
答:《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七条规定:“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答疑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等是空白的,可以使用吗?
回答:如果是税务机关窗口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填写;如果是自助机代开的专用发票,发票上为机器编号。
答疑简易申报方式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缓缴个人所得税政策?
答案: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答疑个体户可以放弃享受缓缴个人所得税政策吗?
答案:可以。如果部分个体工商户由于购房、购车等特殊需要自愿放弃享受缓缴政策的,可以简要说明原因后正常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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