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发票丢失了,需要登报声明作废吗?
答:不需要。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附件1《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第一项,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为不再提交,取消登报要求。
答疑河北省社保费的申报期限是什么时候?
答: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过渡期内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19]58号)规定:“五、其他问题 (一)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险费参保登记和征缴业务期别,社保经办机构、税务部门均按自然年月同步进行核定、征缴、会统核算。每月1至25日为业务期,受理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等社会保险费征收业务;26日起至月底为月末结算期,不受理业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截止到2020年12月11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截止到2021年2月25日。
答疑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宣费支出能否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执行”
答疑企业工作中账务核算的一般流程是什么?
答:手工帐处理流程
1、对取得各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2、编制记账凭证与装订
3、编制科目汇总表
4、登记账簿
5、编制财务报表
6、纳税申报
电子账处理流程
2、电脑录入记账凭证:一键生成--账簿、报表
3、凭证打印与装订
4、纳税申报
答疑企业用承兑支付采购费用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1.开出承兑支付手续费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2.用承兑支付采购费用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应付票据
3.支付商业汇票款
借:应付票据
4.无力支付到期的承兑
贷:短期借款(银行承兑)
应付账款(商业承兑)
答疑纳税人开具发票的时候,是要选择对应的简称吗?能否举例说明?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包含简称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见附件。”
另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文件的解读:“例如:纳税人销售黄金项链,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输入的商品名称为“黄金项链”,选择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为“金银珠宝首饰”。该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为“珠宝首饰”,则增值税发票票面上会显示并打印“*珠宝首饰*黄金项链”。”
答疑需要缴纳资源税的石英砂征收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第63号)规定:“第十条 石英砂主要用于玻璃、耐火材料、陶瓷、铸造、石油、化工、环保、研磨等行业。是一种具有矽氧或二氧化矽的化合物,其主要成份是二氧化硅,呈各种颜色,为透明与半透明的晶体,形态各异。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石英砂、石英岩、石英砂岩、脉石英或石英石等。”
答疑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名字和身份证名字不一致怎么办?
答: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参保人身份证信息为其建立个人账户,记录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权益。原则上参保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一致。若参保人员身份证信息需变更,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变更,确保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一致。
答疑出纳人员在送存出金时,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答:(1)现金的整理。
出纳人员在将现金送存银行之前,为了便于银行柜台清查现金,提高工作效率,应对送存现金进行分类整理。
(2)交款人最好是现金整理人,这样可以避免发生差错时难以明确责任。
(3)凡经整理好准备送存银行的现金,在填好现金缴款单后,一般不宜再调换票面,如确需调换的,应重新复点,同时重新填写现金缴款单。
(4)送存途中必须注意安全。当送存金额为较大的款项时,最好使用专车,并派人护送。
(5)临柜交款时,交款人必须与银行柜台收款员当面交接清点,做到一次交清,不得边清点边交款。
(6)交款人交款时,如遇到办理业务人员较多,应按次序等候。等候过程中,应做到钞票不离手,以防发生意外。
答疑租金费用的入账时间与金额有什么规定?
答:(1)会计规定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承租人应将租金总额在整个租赁期内(而不是在租赁期扣除免租期后的期间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应确认租金费用。
(2)所得税规定:跟会计一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也就是说,承租方支付的租金并非是在实际支付的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而应一律按租赁期限均匀扣除。在承租方的税前扣除上,与会计规定是一致的。上例中,承租赁方2009年应确认租金支出(120×10)÷(10×12+6)×7=66.67(万元)。
答疑前期差错更正中追溯调整法的方法和步骤是什么?
答:方法和步骤
(1)按当期差错中老会计常用的“直接更正法”,写出当期性质的更正分录。
(2)考察是否做出所得税调整分录
汇缴前进行更正的,不需要做出所得税调整分录,而是直接将调整的损益金额在申报表的“附表三:纳税调整”上反映,通过附表三直接调整所得税;
如果是在汇缴后进行更正,对属于调增所得税的,要写出所得税调整分录;对调减所得税的,必须专项申报后,才能写出所得税调整分录。
答疑偿债能力指标有几种?
答:偿债能力指标有2种,分别是:
(一)短期偿债能力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3.现金流动负债比率=年经营现金净流量÷年末流动负债×1
(二)长期偿债能力指标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2.产权比率=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答疑出口退税是退的什么税?
答:出口退税是指对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国内按税法规定已经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一般分为两种:
一是退还进口税,即出口产品企业用进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产品出口时,退还其已纳的进口税;一是退还已纳的国内税款,即企业在商品报关出口时,退还其生产该商品已纳的国内税金。
出口退税,有利于增强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世界各国所采用。
答疑给入职2个月的员工发放年终奖,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给入职2个月的员工发放年终奖,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采用单独计税方法时,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答疑什么情况下使用“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
答:《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答疑其他业务收入包括什么?
答: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业务产生的收入,包括材料销售、无形资产出租收入、代购代销、包装物出租等收入。一般情况下,其他业务活动的收入不大,发生频率不高,在收入中所占比重较小。
答疑如何在网上办理发票增量?
答:企业使用账号密码登录或CA登录方式登录到电子税务局中,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发票票种核定(套餐)。
答疑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怎么办?
答: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含延长缴费),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未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答疑什么是税务证明?
答:税务证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事项时,提供的需要由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机构出具、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者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材料。例如: 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按规定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需提供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证明。
答疑什么是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答: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事项时,税务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税务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税务事项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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