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个体工商户怎么享受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
答:个体工商户享受延缓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在按规定办理完当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后,申报系统将默认享受延缓缴纳政策。在政策规定的延缓缴纳期限内,无需缴税,也不征收滞纳金。如果部分个体工商户由于购房、购车等特殊需要自愿放弃享受缓缴政策的,可以简要说明原因后正常缴纳。
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答疑都有哪些企业需要进行关联申报?
答:关联申报是企业跟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要向税务机关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以下简称《公告》)相关要求,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内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应当进行关联申报。
答疑纳税人可以享受哪些环境保护税优惠政策?
答:目前减免税规定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鼓励集中处理。对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免征环境保护税。依法设立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堆肥厂,均属于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
二是鼓励资源利用。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免征环境保护税。
三是鼓励清洁生产。对于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纳税人排放的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税;纳税人排放的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税。
此外,对除规模化养殖以外的农业生产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情形,均免征环境保护税。
答疑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编制都有哪几个要点?
答:(1)现金流量表项目间的抵销分录,通常不涉及各公司之间的股权投资比率(比率是权责发生制需要考虑的问题),现金流量间的抵销金额全部相等,即在合并报表范围中的同一笔资金视同于没有流动,没有收也没有支,没有股权投资比率的影响。
(2)现金流量表项目间的抵销分录,通常只有两种类型:经营活动现金流之间的抵销,投资活动现金流与筹资活动现金流的抵销。除此之外的抵销,要注意查找原因或调整单体报表的列示项目。
(3)合并现金流量表的附表(附注的补充资料)通常没有合并的必要,根据合并报表及合并报表附注分析填列实则为简便、快捷的一种选择。
答疑酒店企业缴纳增值税方式选择是普通税率还是按简易征税率征税?
答:1、营改增相关税法规定,生活服务类企业,营业额在500万元(不含500元)以下,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适用简易征税率申报纳税; 营业额在500万元(含500元)以上,按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一经认定,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变更。
2、收入不能达到500万元的酒店,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简易征税率3%。国家营改增政策对酒店业税负的降幅较大,小规模纳税人,可下降2%左右。
营业税=营业收入*5%
增值税=[营业收入(含税收入)/(1+3%)]*3%
3、按年收入500万元核定一般纳税人,对经济型酒店来说,房量在100间左右,平均房价在155左右,出租率90%以上的酒店,基本能达到一般纳税人的条件,须按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总体税负也会下降,与之前的营业税相比,税负下降1.2%-1.7%
答疑山东房地产开发企业,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答: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三控一促”管理办法]的公告》(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2018年第2号公告修改)规定:“第二十一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四)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第二十二条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是指取得最后一份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情形。”
答疑转让经政府批准建设的保障性住房,需要预征土地增值税吗?
答案: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三控一促”管理办法]的公告》(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2018年第2号公告修改)规定:“第十条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转让经政府批准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取得的收入,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但应当在取得收入时按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登记或备案。”
答疑怎样区分“劳务”和“服务”?
答:劳务以活劳动形式为他人提供某种特殊使用价值的劳动,这种劳动不是以实物形式,而是以活劳动形式提供某种服务,这种服务可以是满足人们精神上的需要,也可以是满足人们物质生产的需要。
服务是指为他人做事,并使他人从中受益的一种有偿或无偿的活动,不以实物形式而以提供活劳动的形式满足他人某种特殊需要。
二者共同点是都是人力占主导,是人通过劳动来提供的不是实物。
只有在增值税才分“劳务”和“服务” ,跟别的事儿不挨着。是增值税硬性规定的而已。
答疑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的合同种类有哪些?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的合同种类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技术服务合同、购销(供货)合同、咨询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
答疑承运方委托其他运输企业完成部分运输所支付的道路通行费能否抵扣?
答: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成品油和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
(二)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
答疑企业取得标有两个单位名称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能否抵扣?
答:一、对海关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开据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标明有两个单位名称,即既有代理进口单位名称,又有委托进口单位名称的,只准予其中取得专用缴款书原件的一个单位抵扣税款。 二、申报抵扣税款的委托进口单位,必须提供相应的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原件,委托代理合同及付款凭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款。
答疑销售农产品中间商是不是免税?
答: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见附件)执行。 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所述蔬菜的范围。
答疑农产品市场收不收房产税?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疑怎么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
答:纳税人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收购发票,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
答疑土地出让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答: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应合理确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时间,并在合同中确定下来。
a.主要涉及税金:土地使用税
b.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86号) 规定,对纳税人自建、委托施工及开发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由纳税人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疑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什么
答: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答疑纳税申报的时间
答: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答疑电子税务局怎么样改变办税员?
答:若需要变更办税员,可通过实名办税绑定/解绑模块直接办理,成功办理后电子税务局将同时变更税务登记信息(办税员)。
新增办税员: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通过电子税务局“企业登录”入口登录,进入“用户管理-办税人员管理”,添加办税员后,办税员通过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登录”入口登录,进入“用户管理-确认绑定”确认绑定信息,即完成实名绑定办税员。新增绑定办税员信息将同步变更至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信息。
删除办税员: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通过电子税务局“企业登录”入口登录,进入“用户管理-办税人员管理”,选择办税员解除绑定。也可由办税员本人通过电子税务局“企业登录”入口或“自然人登录”入口登录,进入“用户管理-解除绑定”,选择纳税人解除绑定。解除绑定办税员信息将同步变更至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信息。
答疑外地工程,税务由承包公司缴纳,员工还需要缴纳个税吗?
答:对于按照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缴纳的个税,企业应该挂账,应该由承包承租的经营者负担,对于项目上之 外的员工个税,应该按照全员全额正常申报缴纳。
答疑什么是开放式基金?
答:开放式基金,在国外又称共同基金,也就是上市型开放式基金发行结束后,投资者既可以在指定网点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也可以在交易所买卖该基金。
不过投资者如果是在指定网点申购的基金份额,想要上网抛出,须办理一定的转托管手续。同样,如果是在交易所网上买进的基金份额,想要在指定点赎回,也要办理一定的转托管手续。
开放式基金是一种发行额可变,基金份额(单位)总数可随时增减,投资者可按基金的报价在基金管理人指定的营业场所申购或转回的基金。开放式基金具有发行数量没有限制、买卖价格以资产净值为准、在柜台上买卖和风险相对较小等特点,特别适合于中小投资者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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