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三流一致指的是什么?
答:所谓“三流一致”是指资金流(银行的收付款凭证)、发票流(发票的开票人和收票人)和物流(业务流)保持一致。
具体而言是指不仅收款方、开票方和货物销售方或劳务提供方必须是同一个经济主体,而且付款方、货物采购方或劳务接受方必须是同一个经济主体。
答疑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需要每年申请吗?
答:不需要,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一经认定,在不发生免税条件消失的情况下,有效期为5年。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答疑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有哪些收入是可以免税的?
答:值得注意的是,非营利组织取得免税资格后,并非所有收入均可以享受免税优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经认定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其取得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答疑租入房屋进行装修的装修费是一次摊销还是分期摊销?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答疑社保卡电子证照和电子社保卡有什么不同?
答:《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社会保障卡》标准规定,电子社保卡是社保卡的线上形态,是社保卡电子证照的具体表现形式。
群众在政务服务大厅办事时,相关政府部门或经办机构可以通过调用一体化平台相关接口,获取持卡人社保卡电子证照,减少个人多次提供社保卡复印件的问题。大厅办事时,群众如果没有携带实体社保卡,可出示手机上的电子社保卡,一种方式是展示电子社保卡二维码,由工作人员扫码获取人员身份信息;另一种方式是双击电子社保卡卡面进行“亮证”,展示社保卡电子证照,供工作人员视读核验。
对于可以完全通过手机线上办理的业务,群众可以通过电子社保卡的身份认证、缴费支付功能进行办理。
答疑山东企业销售资源税应税产品,如何确定销售额?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山东省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2020年第4号)规定:“第五条 资源税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按照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计入销售额中的相关运杂费用,凡取得增值税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的,准予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运杂费用是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者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者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
答疑领取电子社保卡后实体社保卡仍可以使用吗?
答:领取电子社保卡后,实体社保卡仍然可正常使用。领取电子社保卡后,可通过展示二维码或扫一扫使用电子社保卡,也可通过电子社保卡页面上的功能按钮享受就业、社保等服务,均不影响实体社保卡的线下使用。如果出门忘带实体卡,可通过电子社保卡替代实体卡使用。需要提醒的是,实体社保卡如果丢失后办理挂失,那么电子社保卡将同样不可使用,请您妥善保存实体社保卡。
答疑社保中断,能补缴吗?
答: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未参保年限或中断缴费年限不能补缴。
答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是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还是2倍?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规定:“自2018年4月1日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其中,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答疑山东企业自用的应税产品应当缴纳资源税的情形包括哪些?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山东省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2020年第4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应当依法缴纳资源税。
纳税人自用应税产品应当缴纳资源税的情形,包括纳税人以应税产品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捐赠、偿债、赞助、集资、投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利润分配或者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等。
答疑山东企业从尾矿开采的应税产品,可以减征资源税吗?
答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山东省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2020年第4号)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从尾矿开采的应税产品,按百分之五十减征资源税。
答疑山东企业从低品位矿开采的应税产品,是否可以减免资源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山东省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2020年第4号)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从低品位矿开采的应税产品,不予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
答疑山东企业开采与溴共伴生的应税产品,如何计征资源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山东省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2020年第4号)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开采与溴共伴生的应税产品,或者作为共伴生应税产品的溴,分别计征资源税。
答疑房开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提供服务,如何界定相互关联是兼营还是混合销售?
答:销售商品房时提供精装修应按照兼营行为征收增值税;提供家具、家电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按照该纳税人的主营业务缴纳增值税。
答疑被投资企业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如何做账务处理?
答: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被投资单位分派股票股利的,投资方不作会计处理,但应于除权日注明所增加的股数,以反映股份的变化情况。
答疑电子税务局个体工商户核定定额信息查询如何操作?
答:依次打开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个体工商户核定定额信息查询
第一步:在左侧导航菜单内找到【个体工商户核定定额信息】模块,点击【个体工商户核定定额信息明细查询】。
第二步:在【个体工商户核定定额查询】界面中,点击左上方【查询】按钮。信息加载完毕后,界面将展示该户企业核定定额明细的“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状态”、“行业”、“行业大类”、“行业中类”、“定额项目”、“征收项目”、“征收品目”、“应纳税经营额”、“核定税额”、“应纳税额”、“税率”、“执行期起”、“执行期止”、“起征点标志”、“录入日期”、“主管税务机关”、“税管员”、“注册类型”、“法人”和“经营地址”等信息。
答疑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什么是红线?
答:用地红线指规划部门批给建设单位的占地面积,一般用红笔圈在图纸上,具有法律效力。
建筑红线,也称“建筑控制线”,指城市规划管理中,控制城市道路两侧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靠临街面的界线,也是建筑物的外立面所不能超出的界线。任何临街建筑物或构筑物不得超过建筑红线。
答疑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当月发票应该怎么开?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可以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的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
因此,贵公司选择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当月1日的,已开票的应税行为不符合简易计税条件的,应作废原发票或开具红字发票,并重新按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开具发票,未开票的则按一般纳税人相关规定开具发票。选择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次月1日的,登记当月仍然可以按小规模纳税人规定开具发票。
答疑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亏损弥补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答疑2020年以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有效期为几年?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第六条规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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