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房屋装修期间免征房产税?
答:免征房产税。只要办公室装修导致房屋停用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8号)
答疑我是个体工商户,我的小店有员工,我可以为员工购买社保吗?
答:这种情况属于个体工商户(有雇工),应按要求为员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
答疑工伤人员退休后发生的工伤医疗费能不能报销?
答:因治疗工伤部位所产生的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无论退休前后,都可以报销。
答疑报销工伤医药费有时限要求吗?
答: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报销医药费。提交报销材料的具体时间要求可咨询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答疑哪些治疗费是可以报销的?
可报销的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以及工伤康复费用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治疗工伤时,如果同时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工伤保险基金是不予报销的。
答疑哪些工伤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答疑外婆将她名下的房产赠予给我,我们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不需要。
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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