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彩票中奖后 在兑奖过程中需注意哪些事项?

【回答】

人生高光时刻要是中了彩票,可别光顾着激动!今天带大家划重点,兑奖时这些「隐藏规则」必须门儿清,不然分分钟和奖金擦肩而过!

01核心要点速记

个税缴纳门槛:单次中奖≤10000 元 免个税!超过的部分要按 20% 缴税哦(举例:中 15000 元,需缴(15000-10000)×20%=1000 元)

实名登记红线:兑奖金额>3000 元 必须登记身份信息!不配合可能拿不到钱(划重点!不管是否缴税,超 3000 元就得登记)

体彩快捷通道:现在体彩能用「微信小程序 / App」提前实名认证,生成「用户码」扫码登记,不用现场手写填资料啦!

实操指南|不同金额怎么兑?

3000 元以下:秒兑无压力

直接去任意彩票网点,出示彩票 + 身份证,签字确认就能拿钱~

Tips:记得核对彩票号码和金额,万一机器没识别出来,及时找工作人员人工核验!

3001-10000 元:登记 + 兑奖两步走

第一步:先配合网点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体彩用户提前在小程序生成「用户码」,扫码秒登记超方便)

第二步:确认信息无误后领钱,不用缴税直接到账~

10000元以上:大额兑奖全流程

地点:需到当地「彩票中心」办理(提前查好地址,别跑错网点!)

材料:

中奖彩票(破损、污损可能不兑,小心保存!)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银行卡(建议用一类卡,大额转账更稳妥)

流程:

工作人员验票→2. 填写《奖金领取申请表》→3. 实名登记 + 拍照存档→4. 缴纳个税→5. 奖金转入银行卡

划重点:超过 1 万的部分才缴税!比如中 50 万,只需缴(50 万 - 1 万)×20%=9.8 万,到手 40.2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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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5-5-31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答疑公司打算开展电商平台业务,会引入银行的综合积分与平台上的商户进行结算(类似银联商务、微信立减金)。公司应如何与银行开具发票?可否同银联商务一样发票金额包括综合积分对应的金额和平台服务费金额。纳税申报如何填报(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八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十九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第九条 应税行为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

第十条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一)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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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5-5-30
来源:浙江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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