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作为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基数的销售(营业)收入是否包含视同销售的收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文件规定,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答疑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的办证费、契税、印花税等代收转付费用是否属于价外费用?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不动产买受人代收转付,并以不动产买受人名义取得票据的办证费、契税、印花税等代收转付费用不属于价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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