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全资子公司将房产土地划拨给母公司契税要交吗?
财税[2018]17号: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答疑机票行程单中,民航发展基金,是否并入票价计算抵扣进项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所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金额不包括民航发展基金。
答疑简易计税的房地产企业销售开发产品,收到预收款,要按5%预缴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第十一条 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11%的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
答疑客运服务计算的进项税可以加计抵减应纳税额吗?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所以符合加计抵减条件的企业购进客运服务计算抵扣的进项税,可以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答疑39号文中加计抵减适用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工业生产企业吗?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答疑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财税明电〔2008〕2号: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方按千分之一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答疑子公司人员为母公司提供服务,出差取得的火车票可以由总公司计算抵扣进项税吗?
深化增值税改革即问即答(之二):三、请问纳税人为非雇员(如客户、邀请讲课专家等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的人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39号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纳税人如果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抵扣范围。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用于生产经营所需,如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答疑房地产企业在6.1儿童节协助举办儿童文艺比赛,取得民政局的往来结算票据,是否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财税【2010】45号: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或个人应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方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答疑企业融资租赁的设备可以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的解读第二条第一项规定,明确“购进”的概念。取得固定资产包括外购、自行建造、融资租入、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多种方式。公告明确 “购进”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两种形式。
根据上述解读,允许企业新购进的500万以下的设备 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不包含融资租赁的设备,因此,企业融资租赁的设备不可以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
答疑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企业亏损确认了借方19万多投资收益,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企业亏损确认了借方19万多投资收益(即投资损失),不是企业实际发生的损失。根据上述规定,该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应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答疑关联企业之间借款的利息根据财税【2008】121号规定,债权比中的权益性投资怎么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第八十六条 关联债资比例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关联债资比例=年度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之和/年度各月平均权益投资之和
其中:
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关联债权投资月初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2
各月平均权益投资=(权益投资月初账面余额+月末账面余额)/2
权益投资为企业资产负债表所列示的所有者权益金额。如果所有者权益小于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之和,则权益投资为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之和;如果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之和小于实收资本(股本)金额,则权益投资为实收资本(股本)金额。
根据上述规定,权益投资为企业资产负债表所列示的所有者权益金额。但是,如果所有者权益小于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之和,则权益投资为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之和;如果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之和小于实收资本(股本)金额,则权益投资为实收资本(股本)金额。
答疑 自然人股东取得分配的股息,被投资单位何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656号 ):
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义务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在这种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将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配到个人名下时,即应认为所得的支付,应按税收法规规定及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疑我公司与金币公司合作待售熊猫币,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号)
二、下列纳税人销售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
(一)中国人民银行下属中国金币总公司(以下简称金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允许开办个人黄金买卖业务的金融机构。
(三)经金币公司批准,获得“中国熊猫普制金币授权经销商”资格,并通过金币交易系统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的纳税人。
答疑个人无偿捐赠物品给慈善机构,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
1.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无视同销售的规定。
2.无需缴纳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上述增值税视同销售的规定中,并未规定个人的视同销售行为。
答疑我公司从一般纳税人变更为小规模纳税人,开票系统需不需要更换?
对于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已经领用税控装置并进行了票种核定的转登记纳税人,在转登记后可以继续自行开具专用发票,不受税务总局目前已经推行的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试点行业的限制。也不用更换开票系统。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六条。
答疑适用加计抵减后能否放弃优惠?
依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答疑合伙企业的合伙人A将其持有的份额转让给合伙人B,该环节产生的税款能否由合伙企业承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A将其持有的份额转让给合伙人B,应由合伙人A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人B为扣缴义务人,不应由合伙企业承担。
答疑被投资企业注销后,投资方收到的相当于留存收益的部分,是否要交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五、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所以被投资企业注销时收到款项中相当于留存收益的部分,按股息红利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
答疑员工出差的客运发票计算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享受加计抵减应纳税额的优惠?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所以企业取得合规客运发票抵扣的进项税可以享受加计抵减应纳税额的优惠。
答疑取得河北省国税局监制的定额发票,现在还可以入账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
所以,2019年取得的由河北省国税局监制的定额发票不属于有效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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