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国税发[1999]21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垦等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失效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垦等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43号)规定:对地方农垦企业所得税暂以农场为纳税人征收。到1998年底此项政策已经到期。经研究,现对国有农垦等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地方农垦企业及其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从1999年开始,以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为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农牧、渔业、农机、气象等企业、事业单位仍以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为纳税人,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规国税函[1999]78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属企业1999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关于中信公司1999-2000年向所属子公司收取管理费的请示》(资财字[1999]第11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的有关法规,经审核,同意该公司1999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7962万元的总机构管理费。其所属企业按法规标准上交的管理费(详见附件),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法规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该公司提取的管理费年终如有结余,应并入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
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属企业1999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
法规国税函[1999]8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评估增值计提折旧税务处理的批复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沈阳东北电业经济开发总公司部分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请示》(辽地税所[1999]29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现行税收法规及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的有关规定,企业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超提折旧,清产核资中对企业逾期使用的固定资产,虽然可以估价入帐,但也不得提取折旧。沈阳东北电业经济开发总公司虽然在1995年将固定资产重新估价入帐,并在1997年按清产核资有关规定再次确认,但属于逾期使用并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因此,对该开发公司出租给铁西热电厂、阜新太平发电厂的固定资产超提折旧的部分及评估增值部分补提的折旧,应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规国税函[1999]81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库券取得的利息收入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
失效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国债利息收入税务处理问题的请示》(京国税外[1999]435号)收悉。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库券所取得的国库券利息收入税务处理问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1992年3月18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国务院令第95号)第十二条的法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库券所取得的国库券利息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国库券转让收益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规国税函[1999]86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范围的批复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校办企业征免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请示》(甘地税三[1999]9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94]1号)第(八)条法规,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必须同时符合上述文件所法规的条件。即,由学校出资自办的、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校办工厂、农场和各类进修班、培训班,不包括校办其他第三产业。
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2000年1月13日以川国税函[2000]4号转发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法规国税函[1999]94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委托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审批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发展银行提取总机构管理费的通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的有关法规,现委托你局办理1999年度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发展银行向所属分支机构提取管理费事宜。望你局本着必要、合理的原则,在1000万元范围内核批具体数额或标准,并同时抄报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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