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国税发[2004]9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
失效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国务院公布的第三批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耕地占用税法定减免的审批属于其中的取消项目之一。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精神,规范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减免管理,总局制定了《耕地占用税契税减免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财政部《关于耕地占用税减免的暂行规定》((90)财农税字第56号)同时废止。
法规财税[2004]14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缓执行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失效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2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本法规自2011年2月21日起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鉴于目前小汽车欧洲Ⅲ号排放标准正在制定中,符合欧洲Ⅲ号排放标准的车用油品质量尚未解决,经研究决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6号)规定的符合欧洲Ⅲ号排放标准的小汽车可以减征消费税的政策暂缓执行。
法规财税[2004]14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规范税收政策,进一步加强房产税的征收管理,经研究决定,对《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8号)的部分内容作适当修改,即:
废止第十八条关于对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的房产“可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期限内暂免征收房产税”和第二十条“企业停产、撤销后,对他们原有的房产闲置不用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暂不征收房产税”的规定。
法规国税函[2005]1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泰国船舶公司征免税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王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王国政府关于互免国际运输收入间接税的协定》的规定,对泰国船舶公司因从事国际运输业务而从我国境内取得的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税收管理及国际海运业对外支付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2]107号)所附“国际海运收入减免税情况一览表”有误,特此更正。本文文到之日起生效,此前已经免除的税收不予补征。
法规国税函[2005]10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友邦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友邦利多宝终身寿险(万能型)免征营业税的批复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美国友邦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险种免征营业税的请示》(深地税发[2004]849号)收悉,批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2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寿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8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对美国友邦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推出的保险期限超过一年、到期返还本利的人身保险险种友邦利多宝终身寿险(万能型)所收取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〇〇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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