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的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的规定,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系统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审理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主要负责审理宁夏区税务局稽查局查处的案件,审理标准为拟罚款500万元(含)以上。
二、各市税务局审理标准
各市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为本级稽查局查处的案件,审理标准为拟罚款50万元(含)以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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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4号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废止《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决定废止原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印发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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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系统停机期间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业务办理时间的通告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三期系统并库的统一安排,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将于1月23日—31日对金税三期系统进行并库,在此期间暂停对外办理涉税业务。为最大程度方便纳税人,1月25日—31日期间,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ITS系统)白天手机端、网页端和扣缴客户端正常运行,纳税人可照常办理相关涉税业务,晚间23时至次日7时暂停服务。
为保证在2月份征期顺利办理预扣预缴税款和专项附加扣除业务,请广大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有关ITS系统配套并库的服务安排,抓紧并错峰完成纳税人专项附加信息的填报,扣缴义务人上传前期收集的本单位职工电子模板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下载本单位职工通过远程办税端(手机和网页)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通过扣缴客户端重新提交基础信息A表工作。
感谢广大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局将尽最大努力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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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19年1月22日
附件全文:
全文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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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长2019年5月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3号)规定,2019年劳动节假期调整为2019年5月1日至4日放假调休,5月5日(星期日)上班。现决定将2019年5月份申报纳税期限顺延5天,即由2019年5月15日延长至2019年5月20日。请广大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申报纳税事项。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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