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7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升级的公告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决定2018年7月20日进行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升级。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于2018年7月20日18:00至7月20日24:00升级,河北省网上税务局同步停止受理各项涉税事宜,各办税服务厅同步停止受理各类延时服务。
二、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升级完成后即可恢复业务办理理,如遇问题请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反馈。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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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0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正式挂牌成立的公告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公布),为确保我省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我省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于2018年8月16日挂牌办公,主要负责全省省本级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信息传递、收入督导等相关工作,负责石家庄市辖区内省本级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收管理;负责河北省现代物流产业集团及所属部分企业和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年度汇算清缴等工作。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32号
邮政编码:050000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18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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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冀政办字[2018]131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河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布,2016年2月4日公布的《河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同时废止。
本通知下发后10日内,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省机构编制网、省工商局门户网站公布《目录》。
《目录》公布后,各部门要根据国家和我省对审批事项的调整,及时修改完善。审批事项、审批层级等内容调整的,由后置审批部门报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15日
相关附件: 河北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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