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疫情防控期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中外航空运输企业予以支持,具体申报审核程序有哪些,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资金申报程序:一是国际航班奖励资金申报程序。各航空公司于每月7日前根据上月国际航班执行情况,向民航局、财政部报送资金申请文件。资金申请文件应包括执飞航线、班次、机型、可供座公里、物资清单以及有关成本和收入数据等内容。外国航空公司同时还需提供接收资金银行账户的具体信息。二是重大运输飞行任务补助资金申报程序。疫情结束后,国内各航空公司根据疫情防控期间执行重大运输飞行任务情况,向民航局、财政部报送资金申请文件。通航企业执行疫情防控任务的补助资金申报程序按照《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民航发〔201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

  资金下达程序: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的资金列入中央企业本级预算,由财政部直接拨付。其他国内航空公司的资金通过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方式下达,由地方财政部门负责拨付;外国航空公司的资金纳入民航局部门预算,由民航局转拨。

  其他注意事项:一是除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以外的其他国内航空公司,应同时将申请文件和相关资料抄送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和省级财政部门。民航局对各航空公司的资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将审核结果报财政部。财政部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下拨资金。二是各航空公司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支持资金。审核中发现虚报、瞒报的,将取消该航空公司申请资格;对于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予以处理。

查看更多>
收藏
发文时间:2020-03-23
来源:财政部
1... 13221323132413251326132713281329133013311332 1456
小程序 扫码进入小程序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