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情况一:取得对方(一般纳税人)开具的一张11%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进项税额应当根据用途分别核算,分别核算得出的用于生产中药饮片的不含税金额*11%计算抵扣额,分别核算得出的用来加工中成药不含税金额*13%计算抵扣额。
如未分别核算,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情况二:取得对方(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一张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进项税额应当根据用途分别核算,分别核算得出的用于生产中药饮片的不含税金额*11%计算抵扣额,分别核算得出的用来加工中成药不含税金额*13%计算抵扣额。
如未分别核算,以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情况三:取得自产自销免税农产品的农户(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
进项税额应当根据用途分别核算,分别核算得出的用于生产中药饮片农产品买价*11%的扣除率计算抵扣额,用于加工中成药农产品的买价*13%扣除率计算抵扣额 .
情况四:该药厂向农民收购药用植物时开具的国税机关监制的农产品收购发票
进项税额应当根据用途分别核算,分别核算得出的用于生产中药饮片农产品买价*11%的扣除率计算抵扣额,用于加工中成药农产品的买价*13%扣除率计算抵扣额 .
情况五:取得非自产自销农产品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该凭证不作为抵扣凭证,无法进项抵扣。
情况六:取得非自产自销农产品一般纳税人开具的11%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该凭证不作为抵扣凭证,无法进项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