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国税发[2009]11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所以贵公司想要把相关费用进行税务扣除需要证明该费用与收入相关,并且取得相关合法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规定:加强发票核实工作,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所以合法凭证应该为增值税发票。
贵公司如果想在税法层面上证明该车费用与收入有关,首先要和个人签订租赁协议,无论是否有租还是无租使用,都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以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有租)。
其次想要将相关汽油费进行扣除必须取得相关增值税发票方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不符合上述规定进行税前扣除会造成相关税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