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深圳纳税人想要申请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发生应税行为,可使用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自2020年2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注意: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若您为符合条件的增值税纳税人,申请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提交发票票种核定申请同时新增购票员;


第二步: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第三步:领取、发行税务UKey并自行下载安装开票软件(新办企业需办理,已领用税务UKey纳税人无需再次办理,已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的纳税人可使用原税控设备,也可以自愿换领税务UKey);


第四步:登录开票软件查询已核定发票票种信息,若信息未更新,请自行在网上变更信息,变更不了的,需要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税控设备变更发行。


网上查询及变更具体操作您可咨询开票软件服务商或技术支持电话:


(深圳航天信息有限公司(金税盘服务商):0755-95113;


深圳市百旺金赋科技有限公司(税控盘服务商):4008823661;


税务UKey开票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366138);


完成上述步骤后,您即可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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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10-29
来源:深圳税务

答疑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条件是什么?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第一条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非营利组织;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采取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等处置方式,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税务登记所在地的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地区的同行业同类组织平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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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0-10-28
来源:大连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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