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生态农庄需要缴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2.《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3.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业产品,是指初级农业产品。


生态农庄自产的水果蔬菜在销售的时候是免征增值税的。


另外,根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财税〔2008〕149号、国税函〔2008〕850号,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和条件包括: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现在有些生态农庄有其他的收入,比如餐饮收入、住宿收入,这些餐饮收入和住宿收入是不免企业所得税的,这些非销售自产农产品的收入,月度超过10万季度超过30万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但是对于销售水果、蔬菜部分的收入是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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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21-04-20
来源:焦点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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