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财政贴息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企业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应当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企业也可以按照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企业选择了上述两种方法之一后,应当一致地运用,不得随意变更。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答疑如何对资产负债表进行分析总结?
答:1.资产负债表就是判断你的资产中有多少真正是你自己的,有多少是通过负债转化而来的。
2.资产负债表的左边,看到的全是资产,这是根本,是可以用的资源;
3.资产负债表的右边,是为了解释左边而存在的,说明左边资产的来源。
4.左边和右边是对称平衡的,所以资产负债表也可称为资金平衡表。
5.通过资产负债表结构分析,可以判断企业分配是否合理均衡,是否符合企业的发展
6.通过各项指标的测算来进一步检测各项资产的周转速度和资产配置的合理性
答疑如何在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查看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
答:(1)企业选择【企业登录】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可通过以下路径查看本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
a)依次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务信息】,即可查看企业所属的主管税务科所分局。
b)依次点击【我要查询】-【综合查询】-【纳税人档案查询】-【设立登记信息】,即可查看企业所属的主管税务机关及主管税务科所分局。
(2)未进行企业登录,可通过【公众服务】-【公众查询】-【纳税人登记查询】,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名称查询企业所属的主管税务机关。[说明:公众查询结果为企业公开信息,必须录入完整的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完整的纳税人名称方可查询。]
答疑如何在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启用增值税税种?
答:(1)企业选择【企业登录】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税种启用】;
(2)点击【设置启用日期】,设置增值税启用日期,点击【确定】;
(3)点击【启用】,系统弹出提示“确定启用全部税种?”,点击【确定】,税种启用成功。
注意:①纳税人可以选择启用日期为当季度或上季度第一天。②如果选择上季度第一天启用税种,则注意需电子税务局“应申报信息”栏目或“往期申报”栏目显示需要申报的税种。③税种启用日期不能早于纳税人登记日期所在季度第一天。④如果纳税人的增值税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收入四类税(费)种均为已核定(未启用)状态,一旦启用增值税税种,其他三项税(费)种将同时启用。
答疑暂估入库的成本,汇算清缴前收到发票,是否需要调账?
答:暂估入库的成本,汇算清缴前收到发票,是否需调账按以下情况处理:
(1)如果暂估的成本和发票一致,不需要调整账务处理,可直接将发票附到原来的凭证后面,汇算清缴时进行扣除即可;
(2)如果暂估的成本和发票不一致,涉及调账,可以先冲销去年入账的成本,然后按照发票金额确认成本在税前扣除(因跨年使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或账务上直接就差额部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
答疑研发项目内部立项流程是什么?
1.研发部门在项目立项前必须进行立项调研,论证该技术发展的方向、企业的技术优势及项目的可行性
2.调研结束后编制可行性报告,由公司研发、生产、营销、质量、财务、人力等方面人员参加,对报告进行评估,参会人员均在报告上签字确认。
3.由研 发部提交立项申请。经审批后企业及时下达立项批复,明确项目预算。
4.组成研发小组,配备专业人员。
5. 研发小组负责人凭借立项批复在财务部办理项目费用预算申请,财务部首先在年度研发费用中安排保证,如超出本年度预算则向预算委员会提交变更申请,批准后方可支出。
6. 企业总工、技术中心主任等应跟踪进展情况,项目小组负责人应及时汇报进展情况。
7.成立验收小组,由总工牵头,研发、生产、营销、质量、财务、人力等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可委托外部机构进行科技成果鉴定。
8.及时申请专利证书,保护知识产权。
答疑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需要缴纳房产税?
国税函[2004]83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后加强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对《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86]财税地字第8号)第二十四条关于“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的规定作适当修改,取消经税务机关审核的内容。 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 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
答疑政府补助的计量是怎样的?
答: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注:
名义金额含义:公允价值无法确定,这个经济事项又确实存在,给它一个金额,让账上有体现,不然易疏漏,让资产流失。
现在的新准则中有名义金额之说,通常是人民币1元。例如:国家拔给乙单位一项固定资产,由于市场上没有同类固定资产,很难确定公允价值;所以乙单位做成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1
贷:营业外收入 1
答疑关于福利费发票有哪些问题?
答:(1)凡是发生的从外部购进或由外部提供的用于职工福利的支出,均应取得必要的发票等合法凭据。税务稽查人员今后在进行纳税检查时,对即使在企业职工工资总额14%的范围内按实列支的职工福利费,也应该仔细检查其有无合法的列支票据。
(2)企业在其内部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往往无法取得由外单位提供的合法发票或收据,如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标准发放给职工的各项补贴、救济费、安家费等,企业只能以内部自制凭证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事实。对于这部分福利性支出,不管是企业内部负责审核的人员还是对企业进行纳税检查的税务人员,都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主要关注和审查此类支出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只要合乎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属于必须、正常且合乎情理、事理和法理,没有超过职工工资总额14%的支出,就应该给予报销和税前扣除,而不应拘泥于合法凭据的表面形式,对这部分支出要有别于从外部购进或由外部提供的职工福利费。
答疑无偿使用房产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答:根据规定是需要的。
财税[2009]128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关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答疑合同一式四份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国务院令第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财政部文件财税字[88]25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条 条例第四条所说的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纳印花税,是指凭证的正式签置本已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其副本或者抄本对外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备存查的免贴印花。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应另贴印花。
答疑开展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答:根据《国家档案局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扩大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的通知》(档办发[2021]1号)规定,
一、试点内容
(一)开展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试点工作,过程符合《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13]20号)有关要求。
(二)开展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归档试点,档案部门或档案人员从会计核算部门或会计核算系统接收电子发票,过程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归档存储格式符合要求,归档过程中电子发票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有保障。
(三)及时总结试点工作,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试点完成后及时报送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答疑按税点卖票的外账如何处理?
强调:绝对不能把“按税点卖票”作为一种获取利润的常规手段!
之所以能“按税点卖票”,通常是由于进项充足且销售主要是无票销售,这样的无票销售如果都不确认收入,则收入过低、跟企业规模严重不符的话,也说不过去;而如果直接确认无票收入,则又有点浪费资源。所以,这时候可以适当的对外“倒票”。
外帐
(1)对方全额付款:
A.先以发票内容,按正常销售处理
B.多余款项通过内帐划转,还给对方
C.外帐上虚的应收账款,以后找机会用现金冲销
(2)对方只付票点的款项:
A.先按正常销售处理(即按发票内容)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B.再核算票点款,注意,最好是现金,而且不要跟上面同时(留点时间差)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C.找机会冲销虚的应收款项
借:现金
说明:很多人认为这种方式只是对采购方不利,而与销售方无关。其实是双方都不利,因为如果这种情形不少,那么税局会发现收款的只是特定的一个比例,其他最后都是现金冲销,这样就很容易发现或者疑心:是否有虚开增值税发票!因此,这对双方都是一种高风险的方法。
注意:期末还要结转虚的销售成本
答疑零售商品能否向购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不可以,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答疑协商减免部分货款的分录是什么?
答:(1)不开票、非返利或债务重组性质
内外帐:同“抹掉尾款”的处理
(2)属于债务重组性质:可以税前扣除
借:银行存款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答疑餐饮收入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若是享受免征增值税了,不得开具专票。当然你也可以放弃免税而开具专票,36个月内不得申请免税。
参考: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疑开展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验收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档案局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扩大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的通知》(档办发[2021]1号)文件规定,
三、试点验收条件
(一)实现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归集、报销、入账、归档。
(二)形成3个月的财务数据,对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归集、报销、入账、归档方案进行验证,采用的管理和技术方案可行。
(三)2021年10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答疑分公司向总公司上交利润,总公司是否需要缴纳税款?
答:分公司向总公司上交利润,总公司不涉及税。
(1)增值税:上交利润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不缴纳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分公司向总公司上交利润,不影响总分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疑客户失联未收到的应收款,是否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答:客户失联未收到应收款不符合红冲发票的条件,单就该原因不能开具红字发票冲收入,企业可以确认下该笔未收到的款项是否符合坏账的确认条件,若符合可以确认为坏账损失。
答疑发给公司董事的董事费应当按什么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性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规定:“二、关于董事费征税问题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八条规定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方法,仅适用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
(二)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董事费发放给在公司任职、受雇的董事,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税;发放给未在公司任职、受雇的董事,则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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