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夫妻二人购买房子两套,其中一套商贷首套房利率,另一套公积金贷款也是首套房贷款利率,可以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享受2个住房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吗?

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四条规定,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因而根据国发〔2018〕41号第十四条对于住房贷款利息的规定,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因此,夫妻二人购买房子两套,其中一套商贷首套房利率,另一套公积金贷款也是首套房贷款利率,不可以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享受2次住房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只能夫妻双方协商约定由其中一方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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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19-01-01
来源:焦点财税

答疑建筑工程施工违法转包如何认定?

参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八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转包,但有证据证明属于挂靠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除外:


(一)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包括母公司承接建筑工程后将所承接工程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施工的情形)或个人施工的;


(二)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及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且没有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


(四)合同约定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


(五)专业作业承包人承包的范围是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专业作业承包人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


(六)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七)专业工程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


(八)专业作业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承包单位的;


(九)施工合同主体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承包单位收到款项后又将款项转拨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两个以上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承包工程,在联合体分工协议中约定或者在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联合体一方不进行施工也未对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并且向联合体其他方收取管理费或者其他类似费用的,视为联合体一方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给联合体其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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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19-01-01
来源:焦点财税

答疑公司已购买的车,退回给经销商,如何办理车辆购置税退税?

依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1、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2、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


3、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


纳税人申请退税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由本人、单位授权人员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


退税额度: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至纳税人退车行为发生之日止(红字发票开具日期)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其他退税情形,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计算退税额。


需要报送资料:


(1)《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


(2)纳税人身份证明;


(3)纳税人银行账号;


(4)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除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外,还应按下列情形分别提供:


——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及副本。


——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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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2019-01-01
来源:焦点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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