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公司签设计图纸合同,分公司收款开票。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是否可以总公司签授权委托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资料“总公司签订设计合同,分公司收款开票可以吗”。分公司虽然没有法人资格,但如何为跨县区设立的,增值税上为两个独立的纳税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所以,贵公司在与甲方合同,应依据由总公司还是分公司提供设计服务,如果实际上分公司没有提供服务,只是负责收款开票的话,存在虚开发票的税务风险。
答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 项目申请书,这部分资金是否专款专用,如何立账?
一、是否专款专用,财政拨款红头文件应该有明确。二、按政府补助准则规定单独核算,财务入账时相关支出通过设立辅助项目进行核算。
答疑甲房地产企业,以个人现金出资和B房地产土地作价入股组成,土地评估价2400万,双方协议价2000万,2年后,甲企业将该地改变土地用途,政府给该块地定价2600万元,请问,甲企业如何缴纳契税?对应的依据是什么?
《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八条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的行为包括:(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662号)规定,“对纳税人因改变土地用途而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征收契税。计税依据为因改变土地用途应补缴的土地收益金及应补缴政府的其他费用。”因此,上述业务接受投资环节其契税计税依据为按评估机构核定的评估价2400万元(双方协议不公允);甲企业将该地改变土地用途,补交土地出让金按补缴的金额缴纳契税。
答疑租赁收入用不用提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 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因此,上述业务如果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答疑新产品已经生产,发生的环评咨询服务费怎么做账?
新产品已经生产,发生的环评咨询服务费计入“管理费用——环评费”科目。
答疑特价机票怎么做账,实际付款和收到的机票行程单价格不符?
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进行账务处理。
答疑收取的代办费,业务包括包括代收费,代维护,印花税应该如何缴纳?
代办印花税是税务机关委托支付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的委托劳务行为。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属于代理服务,取得手续费实质为代理收入,按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征收增值税,税率为6%。
答疑由于2017年12月末项目账未做合并,导致2018年汇算清缴时补交了所得税,我公司不是上市公司,所交的所得税是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了还是记2018年当期所得税呢?
贵公司业务属于会计差错,应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处理调增未分配利润期初。不影响当期损益。
答疑酒店:被顾客骑的马算不算固定资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一)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二)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前款所称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农产品、提供劳务或者出租等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第六十三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第六十四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二)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
答疑无偿转让公司股权,父子关系,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根据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0.5‰贴花。《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88)国税地字25号)第四条规定,有些技术合同、租赁合同等,在签订时不能计算金额的,如何贴花?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 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因此,父子之间无偿转让股权,转让协议未明确股权金额的可在签订时按定额五元贴花。
答疑每年缴纳给航信的税盘维护费能全额抵扣吗?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因此,企业每年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全额递减),缴纳时,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抵减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管理费用。
答疑注册资本为认缴制的情况下印花税如何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文号:国税发[1994]25号 发文日期: 1994-2-5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按照“两则”及有关规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新会计制度,统一更换会计科目和账簿后,不再设置“自有流动资金”科目。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中“记载资金的账簿”的计税依据已不适用,需要重新确定。为了便于执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二、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也就是说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这部分印花税按照会计账务处理的金额时点来计算缴纳。
答疑支付给员工家属大额抚恤金,账务上做什么科目,因为金额巨大,可以经营分摊处理吗?税法有关于这方面扣除规定吗?
一、会计上做职工福利费处理,由于抚恤金是一次性支出,并且没有相关延续性收入予以匹配,所以如果金额比较大,建议分次支付,按实际金额入账。如果不能分次支付的话,不建议做摊销处理。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贵公司按国家政策支出抚恤金可以并入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答疑我公司是建筑安装单位,甲方为开发商,现甲方用房屋抵工程款,所抵房屋我们没有过户直接抵给了第三方,第三方是给我们做外墙保温的,请问老师应该怎样做财务处理?有没有什么税收风险?
贵公司对该债权债务给走往来,然后房产企业把房过户给保温外墙方之后,债权债务消灭对冲。首先贵公司需要补一个三方债权债务协议,之后贵公司给房产企业开票,房产企业给第三方开票,第三方给贵公司开票。保证票流与实际业务一致。如果贵公司与开发公司签订抵房合同,贵公司再与材料供应商签订抵房合同,存在税收风险。
答疑公司注册资本是认缴制,这种情况的实收资本的印花税怎么交啊,是根据章程规定实缴金额时交吗,按章程要求实缴金额后,这笔钱用于生产可以吗,什么情况算抽逃出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文号:国税发[1994]25号 发文日期: 1994-2-5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按照“两则”及有关规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新会计制度,统一更换会计科目和账簿后,不再设置“自有流动资金”科目。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中“记载资金的账簿”的计税依据已不适用,需要重新确定。为了便于执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二、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也就是说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这部分印花税按照会计账务处理的金额时点来计算缴纳。 抽逃出资是公司法概念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A、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B、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C、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D、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E、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答疑我们单位进口飞机融资租赁的关增税调机保险代理报关费首批航材费租前息都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贵公司负担的全部费用以及分期租金、担保余额,构成最低付款额。账务处理: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贵公司进口飞机融资租赁的关增税、调机保险代理报关费、首批航材费租前息均属于价外费用。专家建议:会计将其价款部分计入“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对应的增值税政策上应作为进项税处理,能否抵扣需商主管税务机关后确定。
答疑融资租赁取得的留购金发票怎么做账务处理?
会计处理: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借: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最低租赁付款额=合同付款总额 自身担保以及关联方担保余值 留购付款金额借:未确认融资费用贷:长期应付款(最低租赁付款额)融资租赁取得的留购金发票,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贷记“银行存款”,同时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转入自有固定资产。
答疑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季度的收入只有9000元,这个的话是不是不要缴税啊, 要是不要缴税那账目上我要怎么进行处理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现将小微企业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所以,贵公司属于小微企业,增值税暂免征收。会计处理:销售时正常计提应交税金,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申报后将原计提的应交增值税计入营业外收入。特此公告。
答疑我公司税务登记在厦门,到黑龙江省五常当地向农民个人收购水稻,我们是否可以在厦门国税申领和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第二十六条规定:“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在厦门国税申领和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不可以跨省使用。
答疑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还是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如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就不能在利润表反映了
贵公司应该在每期期末按照会计利润和预计调整事项预估一个金额计提所得税费用,汇算清缴后实际申报金额和预计金额差额属于会计差错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处理。该差额应反映在上年利润表中(调表不调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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